朝鲜撕毁停战协定考验中国

2009-06-14 11:21陶短房
凤凰周刊 2009年18期
关键词:联合国朝鲜韩国

陶短房

日前,鉴于韩国加入“防扩散安全倡议”(PSI),朝鲜宣布将“不再遵守1953年《朝鲜停战协定》”,从而使原本相当危险的半岛局势,进一步恶化。但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发生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不大,中国和俄罗斯不会赞同在自己边界附近开战,而得不到中俄两国的支持,美国永远不能让联合国安理会承认自己可能对朝鲜采取的行动合法。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平壤单方面撕毁《朝鲜停战协定》,再度让东北亚成为世界热点地区。

“可能引起后患”的协定

《朝鲜停战协定》全称为《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是1953年7月27日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和联合国军,在朝鲜半岛的板门店签订的关于朝鲜战争的停战协定。

《朝鲜停战协定》堪称近代史上最复杂的停战谈判和最得来不易的停战协定。朝鲜战争前后打了3年多,其中边打边谈的时间就长达747天,会谈双方时谈时停,最长休会期长达63天,最短会期仅几分钟,大小会议召开575次。

签署前一刹那,相关方还为“有人蓄意破坏协定签署”提心吊胆。为确保万无一失,本应到场签字的3人(朝鲜领导人金日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均未出席,而是在各自军营的帐篷里签字。现场签字者仅有朝鲜的南日大将,和联合国军总司令部代表海立胜中将。

《朝鲜停战协定》共5条、63款,以朝文、中文、英文3种文字签署,各文本同样有效。其中第一条为“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11款;第二条为“停火与停战的具体安排”,39款;第三条为“战俘的安排”,9款:第四条为“向双方有关政府的建议”,1款。第五条“附则”中则规定,对本停战协定的修正与增补必须经敌对双方司令官相互协议;本停战协定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政治级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以前,继续有效。

该协议有两个在当时就被认为“可能引起后患”的缺陷。第一个是第二条第13款规定,朝鲜西海岸、双方陆地停火延伸线以北的白翎、大青、延坪、小青和隅岛5座岛屿归联合国军管辖,俗称“西海5岛”,这5座岛屿距离朝鲜首都平壤直线距离不远,且与朝鲜控制区犬牙交锚,又没有如陆地上的非军事区相互隔离,容易引发摩擦和冲突。

第二个则是韩国未在协定上签字。由于李承晚和韩国国会的“单独北进统一”决议,韩国并未出席最后的协定签字仪式,也未在停火协定上签字,这就造成一个更大的尴尬:从法理上,朝鲜战争并未真正结束,而只是“停火”,因为协定第四条所建议的“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始终未举行;而韩国和朝鲜甚至连“停火”都未真正达成,从理论上更处于“交战”状态。

谁是协定破坏者?

严格地说,《朝鲜停战协定》从一开始就被双方不断破坏着。韩国在协定签署后一再给中立国视察小组制造障碍,并多次声称要驱逐中立国代表;朝鲜方面在上世纪80年代末要求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波兰、捷克代表离开,1994年12月15日,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也被要求离开,使得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的“朝中方面”实际上只剩下朝方的3名代表,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更已名存实亡。

上世纪50-80年代,朝鲜南北双方均对对方实行过敌对行为,其中以1968年1月21日朝鲜特种兵突袭韩国青瓦台总统府事件最为著名。

根据协定第二条第1 3款,应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事人员、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人员得在“一人换一人”、停战期间毁坏耗损的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得在同样性能同样类型的一件换一件的基础上进行替换,但实际上双方均未执行这一条款。驻韩美国陆军第8军始终装备最新一代的美军轻、重武器,韩国军队更已实行陆、海,空三军的多次现代化改革,装备潜艇、大型驱逐舰等进攻性武器和新式战机j朝鲜方面也从国外引进相当数量轻、重装备,并自行发展地对地导弹,甚至核武器。

在协定原本留有隐患的“西海5岛”,非但小摩擦时有发生,1999-2002年还发生两次延坪岛海战,即使在陆地的非军事区,双方摩擦也时有发生,如联合国军1976年8月18日制造了轰动一时的“板门店伐树事件”。

2007年,金正日与韩国总统卢武铉发表共同宣言,表示将“推动谈判朝鲜停战问题”,但在宣言中双方暗示将把中国排除在外,因为“在讨论军队信赖问题方面无需中国参与”。这引起广泛质疑,因为《朝鲜停战协定》签署方有中国代表,却无韩国代表,绕开中国去谈推动停战问题,实质上违反《协定》精神。

历史上朝鲜威胁退出停战协议的次数并不多,但并非没有。上一次宣布不受停战协议约束是在2006年8月,当时朝鲜对美韩军队举行年度联合军事演习感到愤怒。这次则是因为韩国加入“防扩散安全倡议”。分析人士认为,在对联合国和它认为的敌对国家——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行为感到恼火时,朝鲜通常会在官方声明中使用火药味十足的语言。

撕毁协定撕毁信任

朝鲜单方面撕毁《朝鲜停战协定》究竟有无合法性?答案是“没有”。根据《朝鲜停战协定》第五条第61款,对停战协定的增订、修补都需经双方司令官相互协议,“双方司令官”指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和联合国军司令官,朝方在没经过另两位“司令官”同意情况下单方面撕毁《协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而根据《协定》第五条第62款,协定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政治级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以前,继续有效,“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显然并不存在。“政治级和平解决”可以被理解为六方会谈和其他双边会谈,这些会谈虽达成无数协议,却均未明确取代《朝鲜停战协定》。即使有,单方面的撕毁和退出,也是不具备法理正当性的。

美国朝鲜问题特使博斯沃斯6月9日称,美国将为盟友的安全采取必要行动,但不打算出兵朝鲜或用武力推翻其政府。但正因协定签署时无韩国代表的隐患。理论上朝鲜随时可以对韩国发动攻击。如果发生,美国根据美韩协定,必须施以援手,联合国军是否涉入,要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定。而最尴尬的则是中国,鉴于中朝之间的同盟关系,中国是否介入和如何介入,都是难题。

因此,如何處理中朝“同盟关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明,中朝之间是正常的国家关系,中国与朝鲜发展关系,如同与其他国家发展关系一样,是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中国希望有一个稳定、和睦、共同发展的周边,希望看到朝鲜半岛以及东北亚地区实现和平与稳定。

最新的消息是,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日本及韩国6月10日就一项决议草案达成一致,扩大对朝鲜的制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接受彭博社采访时说:“我相信中国现在与安理会其他主要国家立场是一致的。”美国《洛杉矶时报》则分析认为,新制裁的实施重任将主要放在中国肩上。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近日在《华盛顿邮报》撰文说,相对于美国,中国面对的挑战更为复杂和严峻。许多评论认为。中国并没有运用其最大的能力解决朝鲜问题,并指中国对朝施压不足,但基辛格认为,中国所关注的不是对朝立场的问题,而是处理朝鲜问题所带来的后果,如果平壤政权出现不稳,东北亚地区将陷入危机之中。

早在战国时期,中国的哲人就清醒地认识到,“歃不可倚,盟不可恃,无信不立”,国与国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是任何协定、条约生效的唯一保证。目前朝鲜半岛的僵局,根源恰在“信任”二字的缺失,而信任的缺失又势必导致“信用”的脆弱。

现在已不是追究孰是孰非、谁的过错更多的时候,有关各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必要的措施,尽快重建彼此的互信平台,否则一切承诺、条约和协议,都注定是脆弱的、不可靠的,朝鲜半岛的和平局面,也会因此变得前景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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