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原因探究

2009-06-22 02:55喻红粉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5期
关键词:犯罪青少年社区

喻红粉

一、问题的提出

在犯罪学、社会学等研究层面上提到青少年这一概念时,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年龄在14到25岁之间的社会成员。①这一年龄阶段的人生理发展变化迅猛,精力旺盛,兴奋性高;但心理发展与社会成熟相对滞后,辨别是非能力与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低,因而是极易产生犯罪的群体。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到目前为止,农业人口仍占总人口的80%,按照这个比例推算,农村青少年的比例也应占到全国青少年人口总数的80%。而且由于城市家庭普遍为独生子女,农村家庭多数都有两到三个子女,这样算下来,农村青少年人口比例占全国青少年的比例就更大了。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农村青少年群体中,目前的状况是,由于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外出务工,使得他们中的60%以上处于留守或者半留守状态。在河南、四川、安徽等人口大省,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比例更高。

农村留守青少年要么独自守家,要么住寄宿学校,或者与祖父母或其他亲朋生活在一起。这种特殊的留守状况与当前许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使他们成为了犯罪的高发群体。在某县法院近三年审理的刑事案件统计中,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比率占青少年犯罪的50%以上。这一现象引起社会关注。作为从事犯罪预防与矫治工作的研究人员,笔者同样关注这一问题。在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坚持认为,只有切实弄清楚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真正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诱发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原因探究

关于犯罪原因的探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诸如犯罪人类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物学、犯罪社会学以及批判犯罪学等若干理论。目前采用综合研究方法的内外因论为我国多数学者接受,成为主导观点。②在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因素中常见的分析也不外乎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方面,关键就在于分析问题时不能流于形式,而应当深入地分析农村留守少年生活的现实环境,从中找准问题的所在。

(一)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家庭环境

1.家庭监护不力。农村青少年的父母外出务工后,就意味着留守青少年的监护人位置的缺失。目前,我国农村留守青少年的监护形式主要有隔代监护、其他亲朋监护、托教机构监护等几种形式。隔代监护即由青少年的祖辈亲属监护。在客观上这类监护人的年龄普遍偏大,而且绝大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这使得他们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常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境地;甚至有的监护人不仅不能照顾青少年,还需要青少年的逆向照顾,这样不仅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大的负担,而且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主观上要么出于祖辈亲属对孙辈的溺爱,或包庇纵容或放任自流;要么出于错误的管教认识,将教育责任完全推给学校。而其他亲朋或托教机构则认为自己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较远,只是临时代管,不负教育责任。这种实际状况这使得农村留守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缺少正确理念的引导和教育,容易误入歧途。

2.家庭温暖不足。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选择了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落后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就是让青少年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同时,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成长需求之间形成落差,他们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留在家里的亲属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甚至相当一部分农村家长认为,让孩子吃饱穿暖有学上就是爱孩子。而对于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孩子在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中产生的需要解答的问题,家长则不去关注。多数家长把家庭的那种人伦温暖寄予金钱等物质方面,希望通过物质的给予达到家庭温暖与和睦的目的。而忽略了对孩子的关爱需求。这种家庭温暖的严重不足或者变形,使得原本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兴趣的留守青少年在长期的孤独中形成对外面世界冷漠甚至仇视的态度、人际关系意识淡薄,甚至形成金钱至上的观念。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这将是一种严重的恶性循环。

(二)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教育环境

1.家庭教育的缺失。由于文化素质、思想认识等原因,临时监护人大多局限于让孩子吃饱穿暖之类的浅层关怀,无法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本应当担当起教育职责的父母则忙于外出挣钱,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这使农村留守青少年几乎是在家庭教育缺失的状态下成长,就像一株无人扶持、不加限制的幼苗,慢慢地长成了畸形。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自律能力较弱。由于长期处在放任自流的环境里,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青少年出现行为偏差,在家里不听代养人的教导,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早期不良行为既不能被及时发现又不能得到及时纠正,久而久之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行为。

2.农村社会教育资源不足。我国农村的现实条件决定了农村教育的相对滞后性。从硬件设施看,多数弄从办学条件很差,基本的教室、宿舍、操场、实验室等设施十分简陋或不齐全,网络化、现代化教学更无从谈起。从软件方面看,我国广大农村师资力量薄弱,不具有资质的临时代课老师大量存在,专门的心理辅导员几乎没有。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偏颇、教学理念落后、课程设置与青少年身心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而事实状况是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青少年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来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就目前来看,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农村留守青少年的社会环境

1.农村社区功能发挥低。社区既是联系家庭与社会的中间组织,又是青少年最主要的活动场所,因其具有独特的凝聚功能、规范功能、同化功能、沟通功能,③使得社区在预防与矫治青少年犯罪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早在2003年9月22日中央综治委召开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要以《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为重点,立足基层社区,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农村社区理应成为预防留守青少年犯罪的一道有效屏障,但实际上因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不足,导致这一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当前在我国城市化的推动下农村社区解组现象普遍,但又不能同步发展为城市社区,从而造成农村社区管理机构混乱或者缺失。加上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如管理中心、图书室、活动室等的不完善,使得农村社区功能发挥严重受到影响。

2.不良文化对农村的侵袭严重。关于文化与犯罪的关系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与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就指出:“犯罪不是别的,不过是文化的一个侧面,并且因文化的变化而发生变异”。④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不断凸现,文化市场良莠不齐。随着城市对文化市场净化的举措加强,不良文化纷纷转向打击薄弱的农村。诸如黑网吧、播放淫秽影视作品的放映厅、宣扬不健康思想的书刊、低级趣味的表演等纷纷在农村粉墨登场。多数农村留守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发育的关键时期,身心发展还不健全,他们很容易接触并吸收新鲜事物,但是缺乏选择和鉴别能力,很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当淫秽、色情、暴力等既新奇又有诱惑的事物出现时,他们往往会做不加鉴别地选择而不是合法或合理的选择。在这些不良文化的影响下,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受到的错误诱惑与鼓动越来越多,极易诱发犯罪的发生。

三、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分析

从自身因素来看,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除了包含一般青少年犯罪原因中的心理发育未完全成熟,认知水平低,自我控制差等共因之外,还有其明显的不同之处。

(一)较低的文化水平与法治观念是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

在某种意义上,一个人文化程度的高低对于个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与变化起着决定作用。接受文化知识少的社会成员的辨别能力地下,容易受消极因素的影响。在笔者今年三月份做的关于农村留守违法青少年文化程度的调查中发现,在犯罪的农村留守青少年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82%。由于文化水平较低,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一定的社会技能,使得农村留守青少年在日益竞争的现代社会逐步被边缘化,被隔离与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使他们更容易产生强烈的社会挫折感与被排斥感,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此外,农村留守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危机的现状也是其犯罪律上升的重要原因。

(二)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个人主义倾向是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

受父母外出务工挣钱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农村留守青少年对上学接受更高层次教育不感兴趣。相反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没有多少文化的父母可以外出打工挣钱,自己将来可以象他们一样打工挣钱,书读得多不如钱挣得多现实。基于这种观念,农村留守青少年失学比例非常高,能读完高中的只占到三分之一,能继续读大学的则更少。新一轮的读书无用论在农村颇受支持。错误的价值观影响了农村留守青少年进一步接受教育,施展远大抱负的愿望。在价值取向上,许多农村留守青少年把早挣钱、挣大钱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久而久之拜金主义、唯利是图、追求高消费成为他们的价值观。

(三)长期积累而不能得到解决的心理问题是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基于农村留守青少年特殊的成长环境,使得他们的心理问题比一般青少年更为严重与复杂,表现为孤独无助、焦虑不安、敏感脆弱、自卑自闭、逆反敌对倾向突出。⑤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这些心理问题长期得不到关注与援助,他们自己不知道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感到无奈,进而从认为被家庭社会抛弃,变成自暴自弃。形成没人关心自己,自己又何必去关心他人的认识。长期将自己包裹起来,与外界对立,缺乏情感。当他们认为自己受到社会不公正待遇时,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便会选择向周围人、向社会疯狂报复。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和目前农村的人口流动有密切关联的。是伴随者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而引起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而产生的新矛盾。今后一个时期内,这一问题将会长期存在并日益凸显。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农村留守青少年身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妥善解决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问题,使他们身心和谐地健康成长,已经成为带有普遍性、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社会问题,对于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没有任何人可以当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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