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研究

2009-06-22 02:55牛平川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5期
关键词:海口市作案团伙

牛平川

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中,总会有少数社会成员的行为会超出常规甚至触犯法律,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越轨与犯罪。我国正处在经济与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社会的道德观念,人们的行为准则,甚至国家的法律体系都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实行开放之后,东西方的文化也在相互渗透,发生冲突在所难免。海南的情况尤其如此。

海南筹备建省的1987—1988年,曾出现“十万大军下海南”的壮观场景。海口作为省会和改革开放的前沿,在许多方面得以开风气之先,也是越轨与犯罪现象相对集中的城市。据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统计,1988年全市常住人口只有52万,而流动人口就有近20万,也就是说在这座城市里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流动人口,而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是青壮年人。应该说,年轻活跃的人口群体集中流向海口,为海口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外来流动人口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也给海口市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管理难度加大,治安形势严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①

一、海口市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数据统计分析②

海口市外来人口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诱发刑事案件频繁发生。据海口市公安局统计:从1993年至1998年,流动人口犯罪占全市刑事案件70%以上,外来人员在海口市违法犯罪的比例逐年递增。另一方面,违法犯罪人口群体日益年轻化。据统计资料分析,16岁至25岁年龄段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则占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的绝大部分。

据海口市公安部门统计,1991年,海口市外来犯罪青少年占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48%,1992年占40%,1993年占52%,1994年占58%,1995年占55%,1996年占43%,1997年占38%,1998年占35%,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

据海南省少管所统计,截至1999年7月,有120名在海口市犯罪的青少年在该所服刑,其中属于流动人口的外来青少年服刑人员有73名,占61%。

据海南省妇教所统计,截至1999年7月,有185名卖淫妇女在该所强制教养,其中外省进入海南的卖淫妇女有86名,占46%。

统计数据表明,1991年以后,外来犯罪青少年占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比例居高不下,均在40%—60%之间;1997年以后,曾经一度出现下降并逐渐趋向平稳,说明海口市在打击和防范社会越轨与犯罪活动方面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海口市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分析

(一)以同乡关系为纽带,呈现犯罪团伙的“地域性”特点

在海口市公安机关破获的外来人员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员以同乡关系为纽带,结伙作案者居多,这表明了青少年犯罪“地域性”的特点。这些犯罪成员之间具有相类似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心理特点,他们相互之间易于沟通和配合。如1997—1998年海口市摧毁的“乐东帮”盗抢团伙、“临高帮”盗抢团伙就是典型的例子。“乐东帮”盗抢团伙都是同村、同镇的农村青少年,他们中的有些人来海口较早,对城市社会相对熟悉。作案后回到原籍,就把同学、同乡甚至同宗族兄弟带到海口,对家里人说是出去务工,实则一起结伙作案。仅原海口市新华公安分局在1998年一年内共打掉这类团伙9个,总人数达到41人。③

(二)日趋组织化是外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

在结构上外来青少年犯罪已呈现组织化的趋势,并与本地犯罪分子勾结,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凸显犯罪团伙形成结构的组织化、混合化的特点。这些团伙在形成、发展扩大的过程中逐渐建立了“帮规”,互相称兄道弟,组织日趋严密。实际上,这类犯罪已经逐步向帮会(黑社会)组织演化。例如,原海口市新华公安分局侦破的“内地聋哑帮”抢夺团伙一案,团伙成员有的是同乡聋哑人,有的是同一所聋哑学校的学生,共同居住在一起,有专人负责做饭等“后勤工作”,其余的人则由“老大”安排每天去什么地方伺机抢夺,抢来的物品每天统一上交“老大”组织销赃后对钱款进行统一分配,犯罪活动的团伙性、组织性特征日益明显。

(三)作案过程的连续性、暴力性增强,并且具有胁迫和教唆的特点

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具有易冲动、自我控制力弱、固执等特点。外来青少年在初次作案得手后,侥幸逃脱惩罚的冒险心理得到强化,贪婪的心理日益膨胀,因此,在犯罪特点上就表现为连续作案。如“临高帮”犯罪团伙成员猖獗到每天都要去盗窃机动车,甚至在一个晚上多次作案,在数小时内盗窃三辆摩托车,完全无所顾忌。

青少年的生理特点表现出储能充足、官能灵敏、耐受力、恢复力强等特点,因而就犯罪者必需的体能来讲,青少年时期是犯罪体能最充沛的时期,他们在犯罪时往往呈现出使用暴力的疯狂性,作案时往往携带凶器,一旦作案受阻便行凶伤(杀)人,手段残忍。2004年底,海口市连续发生三起打昏公安民警抢走枪支的案件,经查明,均是“乐东帮”抢劫团伙成员所为。④

青少年的模仿能力很强,在犯罪团伙中互相模仿,互相教唆、传授犯罪方法,经常是以老带新,多面手传授犯罪技巧给新手。而这种危害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使被教唆者产生不良行为方式的定型,多次重复不法犯罪行为,久而久之,形成了固定的行为方式。青少年违法犯罪个体从初犯及偶犯到惯犯和累犯逐步演化,逐步形成了反社会的个人品质和性格特征。

(四)犯罪类型向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这几年来,海口市外来人口中少数青少年从小偷小摸、卖淫嫖娼、赌博、诈骗、吸毒、制作假证、传播淫秽、非法出版物等社会越轨行为过渡到抢夺、抢劫、杀人、强奸、放火、绑架人质等严重犯罪行为,而且各种犯罪能量不断加大。从街头“两抢”发展到持枪抢劫店铺、抢劫银行、抢劫行人、冒充军警抢劫;从单一的入室盗窃发展到专门撬盗保险柜、盗窃国家机关办公室;从传统的利用假文物、假金元宝诈骗发展到团伙诈骗;从以往“流莺”方式卖淫发展到利用娱乐场所、发廊作掩护专门从事卖淫活动。

三、海口市外来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良好教育,过早地进入社会,是导致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已侦破的犯罪案件来看,外来青少年犯罪人员大都出生于“文革”末期及“文革”之后,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基本上都是初中生,有的小学都没有毕业。1998年海口市共对513名外来违法犯罪青少年实施逮捕,其中高中文化程度的仅有32名,占6%,初中文化程度的294名,占57%,小学文化程度以下的162名,占32%。90%的违法犯罪外来青少年来自农村,他们的父母文化程度也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家境的贫困使他们早早辍学,无法完成学业,为了承担起“养家”的责任,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他们过早地离开家乡,外出务工。虽然他们生理上已渐趋于成熟,可心理上还处于幼稚期,所以他们在现实复杂的社会面前,缺乏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于是他们进入城市以后,遇上不良的外界影响,不良的社会交往,在缺乏正确引导、行为规范的情况下,导致违法犯罪的机会就增多了。⑤

(二)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以及社会丑恶、腐败现象的滋生,社会价值观偏离正常轨道,是导致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加剧的重要原因

价值观念是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遵循的道德准则和精神支柱,它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它包括个人对生存的信念、对社会的评价以及对自己行为方向的认定。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传统道德观念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商品经济的负面效应致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在部分人群中大行其道,使本身没有完成社会化进程的外来青少年无所适从。此外,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黄、赌、毒”的泛滥等,以及部分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偏见,使外来青少年的价值观念产生混乱和迷失方向,逐步形成了一种有别主流文化的“亚文化”,如及时行乐的人生观、不劳而获的幸福观、亡命霸道的英雄观及江湖义气的友谊观等,在少数青年的头脑中占了上风,导致个体偏离社会规范的要求,一旦为犯罪分子所诱惑,极易与其同流合污,堕落为犯罪成员。

绝大多数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的目的都是为了“养家糊口”,还有极少数人寄希望于在城市里成家立业,跳出“农门”。他们开始时并无任何犯罪动机,而且在原籍也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出外务工以后,有的受到各种丑恶现象的影响,有的遇上不良的社会交往,有的打工不成,生活无着落……种种原因诱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少年服刑人员申讇祝?7岁)从原籍河南来琼务工,碰上同乡凡讇祝?1岁),在务工不成的情况下,两人就在私人废品收购站里帮忙,后来认识川籍无业人员李祝得知李赘本不工作,晚上就到管理不严的企业仓库里盗窃,得手后就到收购站里销赃@顎椎牟焕投获和大手花钱立即对他两形成强烈“吸引力”和“示范效应”K们从开始跟着李兹ネ担发展到单独去偷;从白天工作,晚上偶尔盗窃发展到白天睡觉,晚上专门盗窃;从盗窃仓库物品发展到盗窃居民的空调机,最后因盗割电缆专线被捕?

(三)社会控制乏力,出现管理“真空地带”,致使外来青少年成为“城市边缘人”,是导致外来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原因。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控制与社会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留下许多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中的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不力,社会治安执法部门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对外来青少年的档案管理和相应的控制工作感到力不从心,对越轨青少年的监督管理措施还不到位。学校、工会、团委、妇联也无暇顾及流动人口,故有部分外来青少年实际游离于社会控制之外,成为“没人管的孩子”。他们的生活困难、就业问题无人过问和解决,也没有可供他们开展正常健康文娱活动的场所,他们生活在城市“边缘”,也生活在犯罪的“边缘”。最终他们中的少数人从“打工仔”沦为罪犯。

正是由于缺乏所居住城市的认同和关心,,他们在心理上容易对所居住的城市产生敌视和抗拒,逐渐形成反社会情绪,不适应所遇到的挫折,容易形成对生活失望、冷漠、压抑、怀疑、愤怒甚至反叛的消极态度。他们或者自轻自贱、颓废堕落,或者个人欲望急剧膨胀,恣意妄为,寻找生活的刺激和冒险,甚至冲破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的约束,进而危害社会,“他乡做贼不脸红”的“匿名”心理效应在绝大多数外来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存在。研究表明,无固定居所、无稳定职业和从事不良职业的人员是外来青少年犯罪的高发群体,而这一群体经常活动在缺乏社会控制的“真空”地带,从而在城乡结合部、居住人员相对混杂的老城区和一些尚未建立基层社区组织的新建城区,成为偷、盗、抢、贩毒、卖淫、嫖娼等越轨与犯罪活动的高发区。

当前,我国处于以改革开放为主线的渐进式现代化阶段。这个阶段的最大特色是改革引发急剧的社会转型(RevolutionarySociety)。改革意味着对传统体制的否定和对新制度的创造,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实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因而,许多改革政策与措施必然容易引发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矛盾与冲突,使我国进入到了一个社会矛盾多发期,明显加大了社会控制的复杂性和工作的难度,在新形势下,如何探索社会控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仍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重大而迫切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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