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记文学

2009-06-24 09:21
文艺报·周五版 2009年24期
关键词:传记文学作家历史

阎 纲

我国是一个传记文学大国,很值得骄傲。思想解放运动以来,露历史真相,还本人真面,传记文学光彩照人。

传记文学以史为骨,以诗为肉,是史的诗、诗的史,素有被“反求诸野”的美誉。

在一个民族的文学中,传记文学的地位是很高的,因此,写作的难度也很大,以至于呼声很高的作品往往因犯忌而息声。传记文学的写作遇到了难题。

我深感传记文学的写作有三个难点亟待突破:

第一,人和史的关系。尊重传主,忠于历史,以人修史,以史论人;以历史的批判精神审视个人的生命流程,以个人的秘史叩问民族的信史;融入作家的感悟和判断,洋溢着主体的才情和智慧。基于史,发乎情,述而作,臻于文,不容大话戏说,才称得上是传记文学。

什么是历史真实?信仰不同、视角不同、尺度不同,判断也会不同。往事如烟人事非,传主的遭逢与心境他自己未必穷尽其妙。作家可以合理地想像,通过各种实证进行百家争鸣式的探索和发现,揣度传主的行状和心理,尽管传记文学体裁本身赋予作家的艺术想像空间极其有限。传记文学作品里不但有人、有史,而且应当有“我”。

恩格斯期望于将来的戏剧是“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结合”。特别是“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的要求,对于担当思想家和史学家双重使命的传记文学作家来说尤为重要。“庸史纪事”,“良史诛意”。

第二,传主与作者的关系。平视、俯视、仰视还是跪视?“千古一帝”秦始皇,“百代都行秦政法”,“秦人半死长城下”,到底三七开还是倒三七开?你用什么眼光和姿态去掂量他?

传记面前,一律平等,你有被立传的自由,我有立传的自由,各有自己的尊严和角度。不管你标榜自己如何伟大,不管你对传主如何崇敬、激情如火,但在传记文学的麾下一概接受现实和历史的检验——审视。好处说好,坏处说坏;什么地方好,什么地方不好,依其对人民的态度以及在历史上有无进步作用大胆立言,“我注六经” 同时“六经注我”,重铸一个或许不完全被世俗认同的真“魂”。高度是美学和历史。

第三,纪实作品之大忌,在“讳”。 各种各样的讳,讳疾忌医。作者经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实证的研究和理性的思考,十分明确人物的是非曲直和历史价值,然而,在“国情”与“稳定”的面前步履维艰,怕犯讳,造成“真”的缺失。作家要么是不明就里、褒贬失当,要么是心里明白、笔下打哆嗦。

对于时贤的臧否和人格的评价上,切不可逃离属于作家个人的独特发现。

怎样从史实出发,面向现代,审时度势,憧憬未来,把握文、史融合的自由度,敢遣难题上笔端,拷问着每一位对历史负责、同时对个人负责的传记文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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