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政治文化的视角浅谈现代民主政治

2009-07-02 09:50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3期
关键词:德治民主法治

马 娟

摘要全球化背景下,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文化及文明非但没有衰退沉寂,却更彰显出成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力量。本文指出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民主和法治则是通向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步骤,如何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而继承其精华,从而使其成为塑造民主政治现代性的资源,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政治民主法治德治

中图分类号:D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39-02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正处在转型期,在硬实力增加的同时,更要增强软实力,而软实力的核心就是一种先进的文化。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再论文明的冲突》一书中说:“二十一世纪是作为文化的世纪开始的,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互动、冲动走上了中心舞台,这已经在各个方面表现的非常清楚。”文明已不在仅仅是一个外在的标识,而更为主要的是它已成为一个国家的内在需要和真正的力量所在。文明力越强,这个国家民族应对世界变革挑战的能力就越强,其发展就越迅速。

一、“内圣”与“外王”的困局

由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是儒家的传统思想 ,因而传统政治文化的正统代表也便是儒家政治文化 ,即所谓“是道也,是学也,是治也,则一而已”。“内圣外王”一语最早出于《庄子·天下》,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至今仍有其潜在的影响力。“圣王”即圣人做成了王,通过道德修养功夫而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然后外发为政治实践,成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它还有一般的含义,即先从事主观修养,而后再从事政治活动或世俗事务。从政治学的层面看,他又是一个道德与政治的关系问题,即道德如何影响政治,政治又如何道德化。对于孔子来说,政治乃是道德的延长。儒家认为必须教化到了一个地步,才能够产生“无为而治”的最高政治理想。

以现在的标准看,二者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并无必然的联系。中国是一个官僚体制传统极其强烈的国家,官员对社会有着根本的影响,在历朝历代官员都有教化当地民风的责任,官员自己也有为人民方轨垂范的责任。所以,在今天要体证人生的内在本具价值,要建立超越的道德原则,要在现实人生有所践履,内圣就不会丧失它的意义。

二、民主政治的诉求

(一)政治冷漠和政治疏离感

人们对于民主及其发展的认知、态度和感情不是偶然的集合,而是出于既存利益分配和“固有模式”心理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民主的国家和民主观念,往往不是来自对民主的价值认同,而是对民主效能表示怀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中,严格的上下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以及重个人权威的倾向,使得人民群众很少参与政治性或自愿性的组织。民众对政权系统的以畏惧为内核的麻木漠视 ,导致了难以理喻的政治疏离感。他们觉得谁来当统治者都差不多——也的确差不多,因而对于当局的支持从来就是有限的。这使得专制政权始终走不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循环圈。这种观念无疑助长了个人权威的蔓延,并通过社会化途径而代代相传至今。

(二) 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

“民主”的学理基础是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指出,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这种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所具有的政治学意义在于:它揭示了民主的底据。旧的民主传统往往信奉“为民作主”,其实就是国家决定社会,国家是社会的主宰。在人治的社会里,国家活动的重大决策是由个人来决定的。任何贤明的个人在品德与能力方面都必然有局限,政治活动中的错误在所难免。由于个人威严与权威是人治社会政治运行的必要条件,个人如果在政治上犯了错误,出于维护自己尊严的需要,犯错误的人往往不愿意主动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其他人又没有足够的政治力量去帮助他人纠正错误。久而久之,社会积怨必多,很容易成为社会动荡与冲突的诱因,国家或社会公众都有可能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因而在现实政治中“内圣”很难开出“外王”。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都是通过严格的程序来解决的,政治活动没有个人的爱好与利益偏好倾向,这就避免了在人治情况下,政治人物的主观随意性带来的秩序混乱。一旦发现政治中的错误,完全可以根据人民的要求,及时地做出决策调整,使政治行为更符合人民的利益与愿望,更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这也就解决了社会矛盾积累导致的冲突与危机。

(三)民主政治的法治化

在现实社会生活和现代政治民主的进程中,各种带有封建色彩的不健康因素虽不能说就是传统政治文化因素本身,但从它们的特点看,大体上渊源于传统政治文化,都与传统政治文化观念有关联。诸如仅把民主看作手段,认为民主就是为民做主,过分强调集中、官僚主义、长官意志、一言堂、专制主义、等级尊卑观念、有法不依、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等等。例如民间流传着一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恰恰是旧传统民主的真实写照,为什么是“为民做主”而不是“让民做主”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政治现代化的基本标志是民主和法治。民主时代,实行与之相应的法治主义,乃是题中应有之义。民主政治只有实现法治化,民主政治才稳定并走向高级程度,社会才能有稳定的秩序与和谐。法治是人类自我管理的智慧的结晶,是现代社会的灵魂,是社会文明和现代化的标志,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保证力量。法治的特点是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在民主政治中,民众作为政治权力主体,(下转第341页)(上接第339页)自己决定自己的政治生存形式与管理方式。民主政治彻底摆脱了人对人的奴役依附关系,社会规则是在没有人强迫人的情况下,根据公众意志制定的,这样的政治管理必然得到公众的认可与尊重。一方面,经过民众自己确定的约束社会成员的规则,具有处理社会事务最大的权威性,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可以避免社会冲突;另一方面,经过民众自己确定的社会规则又一切为民,具有合理性,公民遵守规则有自觉性,有利于社会和谐。

三、走向善治:以法治为基础、德治相结合

(一)扬弃经济与道德的二律背反

自从国家产生以来,在治理国家的模式上就存在人治与法治之争。摈弃人治、提倡德治、依靠法治,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历史走向,也是扬弃经济与道德的二律背反的必然选择。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以德治国的光辉典范依然有值得借鉴的意义。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实际上是治国方略的两种手段、方法之间的关系。两者的范畴虽然不同,但地位和功能都非常重要。

(二)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能有效的防止道德滑坡

由国家颁布法典,使社会规范与国家强制力结合,通过法律的运用实现社会的治理。这种方式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运用道德规范去影响治理客体的内心活动,以调整社会关系就成为治理者实现其意志的另一种方式,即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德治”。

抑制道德滑坡不能仅仅在加强道德说教上做文章,否则永远也解决不了道德滑坡的问题。解决道德问题一方面要做足道德建设这篇文章,另一方面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来为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治是德治的保障。首先,有效的道德规范必须依赖有序的法律保障。德治主要是通过人的道德认同来对人的行为进行自律,然而它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法治依靠国家政权为后盾对人的行为进行他律,它具有强制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许多国家通常将一些重要的社会公德通过立法使之上升为法律条文,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法律义务。其次,道德以法律为支撑,没有法律保障的道德靠不住。但是,法律调整的特点是约束人们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对于人们内心的行为却无能为力,社会生产生活的许多领域更多地是由人们自觉的行为构成,是法律所不能左右的。而“教化”的内容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体系,即“道德”体系。要影响治理客体的内心活动,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守治理者的意图,还需要借助于“教化”的途径。

社会在发展,事物在变化,新的社会矛盾总会层出不穷,绝对的和谐从来、永远也不会存在,社会的和谐只能在动态中求平衡。民主政治是宽容政治,各种社会力量容易和谐共存。伏尔泰有一句名言:“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 ,但誓死捍卫你说出这一观点的权利”。在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既要有通畅的民意表达渠道,又要有民意集中表达的决定方式。

参考文献:

[1]周显信.目标与代价—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发展逻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陈蓉蓉.从中国传统文化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山西: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55).

[3]赵厚钊.民主政治与我国现代和谐社会的构建.四川: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5(2).

[4]龙文懋.崔永东.传统文化的沉思.内蒙古: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

[5]马崇明.中国现代化进程.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猜你喜欢
德治民主法治
用“问道”之理 求“德治”之功
Ese valor llamado democracia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以德治企,诚实守信
——湖北亿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哲学思考
关于现代民主的几点思考
好民主 坏民主
欲望的位置:论两种慎议民主取向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