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方法探析

2009-07-06 03:54
科教导刊 2009年16期
关键词:实践教学创新方法

黄 笛

摘要教学方法是指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式和途径,丰富多样、符合实际的教学方法可以充分利用课堂和课外两个教学阵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活跃课堂气氛,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中,应以教学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以模拟实训、情景教学、研讨型教学、视听教学和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改善实践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关键词实践教学 方法 创新 能力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学生动手能力差

在教学中笔者发现,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条文,但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很差,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这也恰恰是我国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一大通病。同时法学教育中存在大量需要强行记忆和理解的内容,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学习显得枯燥无味,加之我们的学生基础本身较差,这样就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兴趣,课堂到课率和听课率“双低”。这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理论和实践复合型的学科特点是不相符的,学生学习的行政法理论知识根本没有转化成实际动手能力。

1.2 实践教学缺乏完整科学的计划和大纲

目前法学高等教育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主要侧重于理论教学,对实践教学并不重视,也缺乏相应的计划和教学大纲。即使有些院校已经开始重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实践教学,但由于缺乏研究和交流,且起步较晚,绝大部分院校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都不科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 没有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

1.3 实践教学方法单一

在已经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的高校都存在方法单一的问题,仅仅局限于实习、模拟法庭等传统的教学方法,没有真正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没有摆脱枯燥的弊病,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很多都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实际效果。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方法的创新

创新教学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把理论教学的成果转化为实际动手能力,也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客观要求。下面笔者就主要介绍几种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中收到良好效果的教学方法。

2.1 模拟实训教学

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中笔者创设了“模拟公安局”, 进行行政办案模拟实训教学方法,教学中将行政案件调查与处理的基本环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理论教学融为一体,突出综合性和应用性。课程安排模拟公安局实践教学,在每个教学班级成立模拟公安局和派出所,将学生分配到每个派出所或公安局中进行分工,从第五章开始每章学习完毕后安排一个案例,由模拟派出所进行立案、 调查、处理、执行、复议、诉讼等全部环节的办案模拟,形成文字材料,以此作为平时作业和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模拟案件处理,使学生掌握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和方法,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做到程序合法,处理公正;同时通过模拟派出所对具体案例的演练,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实际运用法律处理行政案件的动手能力、法律团队工作能力和其他非专业素质。形成了“认知-理解-识记-实践-运用”的教学流程,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也通过该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枯燥无味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知识变成了丰富多彩的学生团队实践活动,到课率、听课率都大大提高。同时通过这种教学形式,帮助、 督促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既能消化书本知识,又能提高动手能力,还能培养非专业素质的多重功效,教学效果很好,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还有模拟法庭、模拟听证会等教学方式,都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2.2 情景教学

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中,我们安排了现场办案、 行政证据收集情景演练,安排学生课外自己找案例、写剧本、导演排练,课堂进行现场办案和收集证据的情景表演。该教学方法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也使学生巩固了所学知识,掌握了现场办案和收集行政证据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在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中,采用边讲授边演练的方法,通过多次的法庭辩论情景演练,学生把所学的行政诉讼法理论知识转化为了实际能力。

2.3 视听教学和案例教学

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中,通过法律电影和视听资料的播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方法,必要的案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教学中,老师通过安排经典案例的演练与讲解,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的选取一定要注意选择学生身边的案例和热点案例。

2.4 互动教学

(上接第56页)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互动、学生之间互动,通过讨论、互相问答等方式来拓展学生的思路、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提高创新能力,也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增加课堂的生动性。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中把学生分为若干个课题组,引导学生研究行政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组织课堂讨论和辩论,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和创新思路,也训练了学生的口才, 效果较好。

2.5 社会教学

安排学生外出参观、实习,如安排学生到行政机关参观实习,在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教学中,带领学生到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旁听。同时也经常邀请一些社会实务方面的专家来学校讲授部分实务课程,传授经验;每年安排洪山区法院到学院现场开庭。

3 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的建议

3.1 重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交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实践教学方法交流和探讨,通过交流,相互学习。同时应当加强对教师教学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训,使之能够满足教学方法改革的需要。安排教师每年假期到实际部门实习,提高实践能力。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对取得突破和重大创新的教学方法改革的科研成果应该优先发表。

3.2 将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的成果制度化

将教学方法改革的成果纳入培养计划的修订,将教学方法纳入课程教学大纲,使之固定化、制度化,真正达到以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实践教学效果的目的。如模拟法庭、毕业论文写作、法庭辩论、证据调查、模拟派出所等教学方法改革的成果都应纳入相应的课程,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实训指导书和考核办法。

3.3 充分发挥课堂和课外两个教学阵地的作用

通过教学方法改革,利用学校和社会两种资源,提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走进社会、接触社会,通过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使教学更加贴近现实,增强学生的实际能力。教学方法改革是改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陈晓筠.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探究.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06(4).

[2] 张芳霞.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方式初探.文教资料,2004(11).

[3] 杨红梅.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改革的思考.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8).

[4] 杨红朝.法学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践行.文教资料,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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