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人民币汇率变化的历史沿革

2009-07-07 05:50季文岗
消费导刊 2009年12期
关键词:换汇购买力国际收支

季文岗

[摘要]本文对90年代以后人民币汇率变化的历史沿革进行分析,并指出了引起人民币汇率变化的各种原因。

[关键词]人民币 汇率

一、90年代高通胀率下的人民币汇率上调

1994年我国实行汇率并轨后,人民币汇率一改过去10多年持续下调的基调,从1美元兑8.7元人民币逐步上调到1美元兑8.5元人民币左右。另一方面,同年国内的通货膨胀率(以零售物价上涨率为基准)高达21.7%,而美国的通胀率仅为3%左右。相对美元而言,人民币的国内价值下跌了18%以上。这种人民币国内外价值变动的矛盾在理论上是令人费解的,然而在实践中又好像是合乎情理的。1994年,我国的外贸顺差有50多亿美元,外资流入达300多亿美元,以致4~12月间全国银行累计结汇857亿美元,售汇520亿美元。在外汇市场上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人民币理应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但在政府大量干预下,吸纳了300亿美元进入外汇储备后转为稳中略有上升。考虑到人民币汇率的上升是外汇市场供求变化的结果,所以即便与高通货膨胀率有矛盾,也是可以理解的。重要的是,我们应该透过上述现象展开进一步的分析。

这里提出三个视点:

第一,1994年的外汇供给大于需求有一定的特殊性。前些年我国的出口收入结汇率较低,在人民币汇率趋于下调的形势下,企业倾向于保留现汇暂缓结汇。汇率并轨且节节上升,以及实行结售汇制后,出口企业纷纷将以往的外汇留成卖给银行,使结汇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1994年外资流入剧增,其中既有因看好我国经济发展前景而增加投资的因素,也有前些年签订了投资协议但资金于去年才陆续到位的因素。此外,在人民币汇率持续上调,人民币利率又高居不下的条件下,因为既可从汇率的时间差价又可以从国内外利率的差异中获利。外国的短期资金流入,因为我国有较严格的外汇管制,这种资金流入只能利用各种不合法的途径,故其流量不会很大。

第二,外汇交易的非自由化造成了外汇供求的失真或外汇市场的不完全性。在现行制度下,企业的出口收入被要求全部向银行卖出,但进口支付却是有条件地向银行买入,其他的用汇如外商的投资收益汇出,中资企业到国外的投资,及个人的外汇支出等均有较严格的管制。同时,银行的外汇交易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在这种企业与银行均不能自由地持有外汇帐户、不能自由地进行外汇交易的现状下,外汇供求不能不认为是被扭曲的(尽管在现阶段可以视为有其合理性),人民币汇率当然也不可能是真实的。

第三,国际收支顺差结构下我国的选择。从90年代前5年我国国际收支的情况看,除1993年外,各年度的贸易收支均是顺差。而且1993年的外贸逆差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我国为争取“复关”,向美、欧、日各国派遣购物团扩大进口所致,有较大的偶然性。在这种国际收支顺差结构下,我国的选择有二:增加外汇储备、上调人民币汇率及放松对进口等外汇支出的限制。1994年的实践证明我们主要选择了前两种,这种选择的正确性如何是值得探讨的。在我国的外汇储备尚处于较少的状况下,适度地增加外汇储备不仅能为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创造条件,为今后的各种外汇支付作好准备,而且还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有利于以有利条件引进外资。可是过多地增加外汇储备,不仅会降低外汇资金的边际效用,而且将因为必须向社会抛出相应的人民币资金而增大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上调汇率一方面对出口扩大有抑制作用,另一方面对进口增加有鼓励作用。在外贸、外汇管制尚较严格的条件下,出口抑制作用可能更明显些。这种选择因为会妨碍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而一般国家不愿意采纳。至于放松进口支出等限制,因为有利于我国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显然是一种应优先考虑的选择。基于这种立场,在国际收支顺差结构下,平衡收支的最佳策略依次为放松进口、贸易从属费用支出、投资收益汇出、出国留学与旅游及对外直接投资的用汇限制。

二、人民币汇率水平的调整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着这样的选择:人民币汇率水平的调整依据是购买力平价,还是(平均)出口换汇成本。购买力平价说主张国内外综合物价水平或指数的比较决定汇率水平,出口换汇成本论则强调出口商品的国内外价格之比对汇率的作用。有些人认为前者包括了后者,或者说后者是前者的一种派生形式与计算方法。但本人认为尽管两者在形式上有其共性,可是它们的实质是截然不同的,后者实际上是一种国际收支说。因为出口换汇成本论的主要立场是鼓励出口,以此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就我国的国情而言,由于人民币的国际购买力较强,美元在美国的购买力较弱这种分析着眼于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比较,而不考虑品质的比较,如果主张按购买力平价调整人民币汇率的话,那么其结论必然是汇率上调。与此相反,主张以出口换汇成本为依据调整汇率的话,国内物价(相对于美国的物价变化而言)的上升会直接导致出口换汇成本的增大,为维持或扩大出口规模必须下调汇率。本人认为,正确的决策应该是后者。得出上述结论另外还基于人民币汇率调整的历史经验。

80年代前期,人民币汇率采用过双重汇率制时的官方汇率为购买力平价说所支持,贸易内部结算价格则来源于出口换汇成本。后来1美元兑1.5元人民币的官方汇率不得不向1美元兑2.8元人民币的贸易价格下调。80年代后期乃至1993年末,我国既有官方汇率又有外汇调剂市场价格,后者实际上等同于出口换汇成本。其结果同样是前者走一步停一步地逐渐向后者变化,直至1994年初汇率并轨,前者消亡,后者取而代之。因为生产力水平、进出口商品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这10多年来的货币贬值有时其作用不是很明显,甚至也有可能出现较大的副作用。然而,这些年来我国进出口规模的快速扩大、外汇储备的急剧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无疑得益于相应于出口换汇成本上升的人民币汇率下调,没有这种下调,上述业绩的取得是不可想象的。并且,我国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或调节国际收支的不平衡需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这个原则虽然包含“(收)入”与“(支)出”两个方面,但“入”无疑是第一位的,扩大出口是平衡国际收支及扩大国际经济规模的关键,汇率调整应该有利于扩大出口。从这种原则出发,我国国际收支(贸易收支或经常项目)顺差的调节,如上所述,应是放松外贸外汇管制逆差的调节,应是下调汇率。采纳出口换汇成本而排斥购买力平价的原因还在于购买力平价说在我国应用的困难。困难之一是该学说的成立条件是自由贸易。我国现有的外贸、外汇管制较严,与自由贸易尚有不小的差距。困难之二是该学说谈论的对象是经济发展水平相仿的两个国家。如果一国经济很发达,另一国经济欠发达的话,这两国的物价水平或指数的计算与比较就可能出现较大的扭曲。具体地说,在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国家,贸易商品的价格较便宜而非贸易商品价格(房租等)较贵,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家,贸易商品的价格相对较贵而非贸易商品价格相对较便宜。

这样,如果认为能够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的汇率水平较接近于均衡汇率的话,那么以购买力平价为基础决定的汇率就有可能低估了发达国家的货币汇率、高估了发展中国家的货币汇率。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若以人民币(与美元相比较)的购买力平价为依据调整的话,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高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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