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压鞋(外一篇)

2009-07-16 09:33
传奇故事(上旬) 2009年6期
关键词:诈骗犯酬金王老板

马 丽

我们这里有个家喻户晓、人人都信奉的习惯说法,就是青年男女新婚之夜时,谁的鞋被压在下边,谁就要受对方一辈子气。因此,男女双方新婚之夜,都想方设法把自己的鞋压在对方的鞋上。为此,闹意见的有,打骂的有,离婚的也有。但人们总不改初衷地效仿着。

离城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山村名叫狼窝村,村里有一户朱姓人家,朱家夫妇因结婚时,男方将鞋压在了女方的鞋上,招致女方经常挨打受气。他们生有一子名叫朱善良,善良自懂事起。就在父亲无休止地打骂母亲的生活中成长,长年的家庭暴力阴影给他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然而,祸不单行,在他17岁那年,父亲得暴病身亡,只剩下他们娘儿俩艰苦度日。

第二年,有人给他介绍了东庄的王杏花为婚。双方很满意,于是择了个黄道吉日吹吹打打地举行了婚礼。

当天晚上,女方和男方均在放鞋的事上动开了脑筋,杏花母亲悄悄地告诉杏花:“新婚夜,你一定要让男人先脱鞋上炕,然后你再脱鞋放在他的鞋上,并控制住他,不让他再去偷换,以确保你今后过日子一辈子不受男人的气。”

善良的母亲也对着善良窃语:“新婚夜,我们想法一定要把你的鞋放在女人的鞋上。”善良听了只笑不语。

晚饭后,婆婆撒谎说张罗了一天累了,就睡下了。然而,她趁着儿、媳向外送闹房的人时,乘机溜进新房,躲到了儿、媳的床下。

杏花回来后,便催着善良脱鞋上床睡觉。善良顺从地照办,脱下鞋与衣服钻进了被窝。杏花此时也脱下了鞋压在了男人鞋的上边,然后宽衣解带钻进了被窝,死死地抱住了男人。二人似干柴与烈火一样做起了男女之事。一阵风雨过后,均疲倦地睡去。这时,婆母像狸猫一样,悄悄地爬出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儿子的鞋换在了上边,悄悄地溜了出去。

第二天凌晨,善良一觉醒来,发现媳妇睡得像死猪一样,他向床下一望。很是奇怪,只见媳妇原来压在上面的鞋跑在了下边。他奇怪地想:“这是咋回事呀?如果让媳妇发现了,肯定会一辈子伤心的,为了让媳妇一辈子幸福,我要把它换过来。”想到这里,他一伸手就把媳妇的鞋抽出来放在了自己鞋的上边。然后,又合上眼装睡。

此时,母亲起了床,她径直推开新房的门,她要看一看自己的杰作,了却一下心事。她的推门声惊醒了床上睡觉的儿媳,两人一齐向放鞋的地方望去,这一望不要紧,儿媳“扑哧”一声笑了,婆婆却“啊!”的一声惊呆了,原来,媳妇的鞋好端端的压在了儿子的鞋上边。许久,婆婆才自言自语地说道:“坏事了,都怨我慌忙中把鞋放颠倒了,这可帮了儿子的倒忙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儿媳真像鞋压鞋的说法那样,总是欺侮着男人过日子,对男人动辄则咎,轻则骂,重则打。令她窃喜的是,男人也逆来顺受。她总是心安理得地认为:“这是因为新婚夜自己的鞋压在男人鞋的上边,所以,这样的局面是天经地义的。”母亲也时时愧疚,认为儿子受气的状况是自己造成的。

日月如梭,转眼几十年过去了,在这月月年年的生活长河中媳妇一直是强悍霸道占上风,男人永远是逆来顺受不抗争。

母亲在86岁这年得病住进了医院,在生命弥留之际,她手抓着儿子的手不愿合眼,喃喃地说道:“儿子!我不行了,我有一个埋藏在心中一辈子的秘密要告诉给你,我对不起你,是我在你们新婚之夜把你的鞋失误弄到了下边,以致让你一辈子受你媳妇的气,都怨我啊!”

善良听了,赶紧说道:“娘,快别说了,现在我也告诉您一个埋藏在我心中一辈子的秘密,其实新婚夜您并没把鞋弄错。是我在早晨您起床前把我的鞋故意放在下边的。”

娘一惊,纳闷地问道:“既然你的鞋在你媳妇的鞋上压了一晚上,只是早晨才换了回来,那为啥这一辈子如此受媳妇的气呢?”

善良说道:“娘!您们太无知了,鞋压鞋的说法本来就是不起作用的。只是因为我看到您这一辈子经常受俺爹的气,挨俺爹的打,我才下决心一辈子不让俺的女人受气,才处处顺从着俺媳妇呢!”

听了他的话,娘“噢!”了一声,安详地断了气。女人则愧疚地跺脚捶胸哭成了泪人。

责任编辑张曦霖

冒充罪犯马丽

王守信开了一个电脑公司,这几年经营对了路,发了。发了财的王老板仗义疏财。只要有穷人前来讨钱,总不会放空。传说如果谁没了钱花,就到电脑公司抓住墩布就拖地板,王老板马上就会塞给他二百元钱。因此,他的口碑越来越好。

这一日,他到一个饭店去赴宴,酒席间,一个穷要饭的一直死死地盯着他看。当他要离席走时,要饭的凑到了他的跟前:“我终于找着你了,你是个诈骗犯,我要告你!”他一惊:“此人一定是穷疯了,我从没有和你同过事,哪有诈骗之道理?”想到这里,他也就没理会这个要饭的纠缠,便回了公司。

不一会儿,要饭的又追到了公司,仍然是那些话:“你是个诈骗犯,我要告你。”王老板手下的人认为要饭的是神经病,就将他连推带骂地赶了出去。要饭的吼道:“你们狼狈为奸,互相包庇,咱们法庭上见。”

第二天,法院给王老板送来了一个传票,王老板觉得蹊跷,他纳闷地按时赶到法院出庭。

人们听说有人状告王老板,甚感刺激,旁听者甚多。此时,法官问道:“有人指控你犯有诈骗罪,你该当如何解释?”

王老板说:“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奉公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电脑业务,有业务往来的大户我还不骗,我又没和他同过事,哪来的诈骗之道理?再说了,一个要饭的,他能有啥?我又能骗他什么?”

法官又转向要饭的:“张来福,请你把你的证言陈述一下。”

张来福清了清嗓子:“是这样的,十年前,我二十一岁,体格健壮,雄心勃勃,很想干一番大事业。只是苦于没有资金,无法实施。这一日,我在忧愁之时,突然发现市晚报上登载着一则广告,大意是自己的儿子得了肾病,急需好心人捐献一个肾,如果谁捐献了肾可得到酬金十万元钱。我看到这则广告,马上赶到医院,谈妥捐肾和酬金的事宜后,就献出了一个肾。然而,献肾后的第十天,当我去取钱时,医院内一片哭声,患者已经逝世。我觉得在那种情况下讨钱不恰当,就悄悄地退了回去。第二天,再去时,他们一家没了踪影。我是鸡飞蛋打,捐了肾又没得到钱。从此,我的生活越来越穷困潦倒。后来,我来到这座城市一边打工要饭一边寻找那患者家人,却发现用我肾的人没死,还好好地活在人间,而且成了当地有名的大老板。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他王守信。”

王老板听了张来福的一席话,微笑着说道:“不是,您弄错人了,您们听我说……”

张来福着急地打断了王老板的话:“你别狡辩了,我不听你说。错不了,你就是剥了皮我也认得。如果我认错了,我愿负诬陷罪的责任。”

法官也说道:“您说他移植了您的一个肾,没给您钱,又有什么物证呢?”

张来福不容置疑地说道:“这还不好办,他移植肾时,身上一定会留有疤痕,现在让他脱掉上衣当场验证一下。不就一目了然吗?”

在场所有的人都认为是个好办法,纷纷表示可行。只有王老板头上大汗淋漓,连连摆手说道:“使不得!使不得!”

法官断言:“如果不让检查,那么,您就是承认是那诈骗犯。”

王老板立刻表示:“是的,我就是那诈骗犯,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官法场宣布:“王守信付给张来福献肾酬金和滞纳金共计十五万元。”

宣布结束后,大家都甚感意外地窃窃私语地议论着。而此时,张来福突然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必须检验一下王守信的伤疤,预防他以后反悔。”

王守信极力反对:“既然我承认了我是那诈骗犯,还有再验证的必要吗?”

法官看到王守信躲躲闪闪的言行越发觉得张来福说的有道理,就让法警把王守信的上衣强制脱了下来。当大家的目光向王老板的身上扫去时,都惊呆了,原来他的身上溜光,一点儿疤痕也没有。

法官和大家都纳闷不已,再三询问:“您为什么发傻?自愿冒充诈骗犯,且承担法律责任?”

王守信深情地说道:“您们有所不知,是他认错了人,因为我和患者是孪生兄弟,我们长得一模一样。那一年,我的兄弟得了肾病,肾移植手术失败后,他确实已经死了。因为那时家庭经济条件差,治病欠了一屁股债,无力支付酬金,被迫采取了溜走的办法。后来,爹娘也死了,这事也就搁置了。按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作为哥哥的我完全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张来福已经为我家兄弟捐了肾,尽管手术没成功,俺兄弟的命没保住,但他也是我家的恩人。对恩人哪能有恩不报,反之为仇之道理。再说了,因为张来福把话说得太绝,如果我当场脱衣验证,势必把恩人推向绝路。所以我无论如何也不能那样做。而且我现在已经想好,要他到我的公司里去共事,十五万元作为他的股金,以后分红。对他今后一生的生活费用全管起来,以报答他为我弟弟捐肾之恩。”

听了王守信的一席话,大家立刻鼓起掌来。此时,把个张来福感动得泪流满面,当场表示撤诉,愿追随王老板从事,再也不追讨捐肾的钱。

至此,一个冒充诈骗犯的官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张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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