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成体系 意在双赢 大陆惠台农业政策催生新契机

2009-07-28 05:55
台商 2009年7期
关键词:零关税创业园台资

近年大陆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吸引台商投资大陆农业、惠及台湾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利好政策措施,已逐步形成体系。随着政策的演进和两岸合作的深入,台湾对大陆的农业投资也出现了投资范围扩大及整个产业上中下游一起配套投资的现象,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双赢的发展格局。

「只要是对台湾农民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农业交流有利的事情,大陆都会尽最大努力积极做好。」这是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在谈及两岸农业交流时做出的郑重承诺。

中共总书记的承诺正在不断出台的惠台农政策中得以体现。随着两岸开放的逐步扩大,近年大陆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吸引台资投资大陆农业、惠及台湾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利好政策措施,已逐步形成体系。

惠台农业政策渐成体系

这些惠台农业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积极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在稳步扩大和发展试验区、创业园高效合作平台的基础上,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农业高新技术项目予以财政扶持;鼓励和支持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台资农业企业和农民参与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来园区从事农业合作项目的台湾农民,可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等。

在2009年5月的首届海峡论坛大会上,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宣布了八项惠台新政策,其中一项就是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大陆方面在原有批准设立11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上,新增设立福建莆田仙游、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县、江苏淮安淮阴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第二,扩大两岸农业合作领域。明确利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支持两岸农业合作与技术推广;支持台湾各类各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台湾农民来大陆展示、推销农产品;对台湾产兽药产品在大陆审批、注册予以优先安排,并可通过自设或代理机构销售;允许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通过福建、广东汕头进口等。

第三,扩大农产品贸易。准予22种台湾产主要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并对其中15种水果给予零关税;准予11种台湾产主要蔬菜检验检疫准入,并实行零关税;对台湾籍渔船打捞的部分远洋、近海水产品和在台湾地区养殖的部分水产品,共计8个品种,实行零关税等。

第四,优化服务,便利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大陆台资农业企业产品销售。对台湾水果、蔬菜在大陆销售涉及的通关、检验检疫实施便利措施;建立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优惠台湾水果经销商;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运输可以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政策;组织采购团赴台采购;缩短台商自岛内引进种子种苗及其栽培介质检疫许可的审批周期;台资农业企业自岛内进口种源品种,可以零关税进口,并可享受免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第五,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加强大陆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区分「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支持台湾农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在大陆注册普通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等。

产业链配套

两岸农业合作逐渐深入

「台商投资大陆农业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会长于永维说,截至2008年中,大陆台资农业企业已达5800余家,投资达67亿美元;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试验区和创业园已成为台湾农业企业、农业组织和农民来大陆投资的「热土」;技术交流与产业合作不断加强;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大陆及香港已成为台湾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两岸农业界往来频繁,初步形成了互补、互利、合作、双赢的局面。特别是近年来,大陆相关部门为最大限度地照顾台湾农民的利益,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台湾农民的政策措施,照顾和维护了台湾农民的利益,让他们看到了台湾农业新的希望,也使两岸农业合作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两岸农业合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两岸间尚未建立稳定的经济合作机制,农业合作在两岸经济合作中的比重较低等。

尽管仍存在一些亟待拓展的空间,但「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发展前景仍非常乐观。现今,台湾对大陆的农业投资也出现了投资范围扩大及整个产业上中下游一起配套投资的现象,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双赢的发展格局。」于永维指出,随着大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越趋合理,两岸农业合作区域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和更加协调,将会为两岸农业合作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两岸将一起共同研究探讨,解决影响和阻碍农业交流与合作正常发展的问题,携手发挥互补优势,共同应对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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