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过家人偷偷捐肾脏,父女一怒状告医院索要知情权

2009-08-11 09:01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09年13期
关键词:哥哥电话丈夫

尧 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妇女张键民为拯救身患尿毒症的哥哥,瞒着丈夫和女儿,通过活体器官移植手术,将自己的左肾捐给了哥哥,挽救了哥哥的生命。然而,就在张键民和哥哥一家对医院感恩不尽时,张键民的丈夫和女儿却以自身知情权受侵犯为由,将做此活体肾移植手术的医院诉上法庭。那么,这场诉讼的背后隐含着怎样的内幕?这对父女背负重重压力打这场官司的意义何在?

妻子瞒过丈夫和女儿,为给哥哥捐肾做足准备

1982年元旦,银川市24岁的青年梁幸河与比他大一岁的张键民步入婚姻殿堂。第二年3月,他们的女儿梁雁呱呱坠地。一家人生活得温馨和睦,颇令邻里羡慕。

梁幸河与张键民青梅竹马,感情笃深。双方的父母都是部队转业干部,两家住在同一个大院里。张键民有一个哥哥叫张键国,也是梁幸河小时候的玩伴。2005年夏天,51岁的张键国参加单位组织的游泳比赛,由于体力消耗过大,回家后感到浑身乏力、浮肿,妻子陪他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慢性肾炎。这个病很缠人,治疗一段时间后仍不见好转。与哥哥兄妹情深的张键民没少替哥哥掉泪。梁幸河也为妻哥的病捏把汗,经常陪妻子到妻哥家探望。

2006年春,张键国病情加重,发展到了尿毒症,靠透析维持生命。而治愈尿毒症的唯一办法就是换肾,当地医生建议张键国尽快做肾脏移植手术。而做肾脏移植手术需要合适的肾源。可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合适的肾源还是没有找到。医生说,如再不换肾,张键国的命就要保不住了。张键民心急如焚,守在哥哥的病床前以泪洗面。后来,她听医生说亲属可以捐肾,配型成功或许能挽救哥哥的生命,心里便悄悄地做出一个决定。

2007年4月的一天,张键民对丈夫说:“幸河,要是再找不到肾源,我就捐一个肾给我哥吧,怎么着也得救他一命。”梁幸河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半晌才说:“救命是应该的,可是你有高血压,前几年又做过胆囊摘除手术,再捐肾你还要不要命了?我是不会同意的。”此后,张键民又和丈夫提过几次要给哥哥捐肾的事,但疼爱妻子的梁幸河都没有答应。

而张键国得知妹妹要给自己捐肾,也不同意:“这怎么行?你把肾捐献给我了,你要出现什么后遗症,有个什么闪失,我怎么向爸妈的在天之灵交代啊?”张键民劝哥哥说:“我献出一个肾,能把你救过来,你的家就是完整的。我虽然少一个肾,但我的家也完整,不受什么影响。”张键民又跟哥哥说,丈夫梁幸河也同意她捐肾,张键国权衡再三勉强同意了。

随后,张键民又给大学毕业后远在浙江温州工作的女儿梁雁打电话,让她劝说父亲同意母亲给舅舅捐肾。谁知,女儿的态度和丈夫一样,也不同意她捐肾,说她已经50岁了,高血压、胆囊摘除,属于禁忌人群,气得张键民在电话里将女儿一通骂。

但张键民要给哥哥捐肾的决心已定。2007年5月初的一天,张键民对丈夫说老板派她和另一个女同事去固原催一笔款,要几天才能回来。梁幸河想到妻子是单位的会计,便爽快地答应了。可是,他哪里知道,妻子其实并没有去固原,而是和哥嫂一道去了西安第四军医大学附属西京医院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为下一步配型做准备。

2007年6月的一天,张键民将梁幸河安排到外地亲戚家串门。梁幸河后来才知道,其实,这是妻子使的一个“障眼法”:就在他离开家这几天,妻子跟哥嫂再次匆匆赶到了西安,兄妹俩在西京医院做了配型。结果配型成功。

7月15日,梁幸河听妻子说哥哥找到了合适的肾源,明天就要去西安做肾移植手术,她也要陪着哥哥去西安。梁幸河在替哥哥感到高兴的同时心里也有些犯嘀咕:这肾源怎么说找到就找到了?妻子又要陪着去做什么呢?张键民见丈夫面露疑惑,便说:“你放心吧,不是用我的肾,我只是帮忙去照顾大哥。”想到哥哥手术确实需要人手,梁幸河这才打消了疑虑,他交给妻子5000元钱,带给哥哥手术用。第二天下午4点,张键民和哥哥嫂子以及大姐一道乘火车直奔西安。

历尽艰难终于获知真相,妻子已经捐出了自己的肾脏

7月17日,梁幸河想询问妻子一行到西安后的情况,便拨打妻子的手机。可是,妻子的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再拨打其他人手机也是如此。梁幸河感到有些奇怪,妻子出这么远的门,是不应该和他失去联系的啊,出了什么事情吗?忽然,一个令他害怕的想法跃入脑海:难道妻子背着他……他不敢再往下想,急忙通过114查号台,查到西安西京医院的电话,匆匆地拨了过去。电话接通后,梁幸河迫不及待地问有没有银川去的换肾的兄妹?对方接电话的是一个姓寇的医生,告诉梁幸河是有一对兄妹来医院换肾。梁幸河忙说:“我是张键民的家属,我不同意她捐肾。”巧的是,寇医生正好接待过张键民一行,他告诉梁幸河:“她嫂子问她姐签字行不行?我说不行,必须由丈夫签字,他们就走了。”梁幸河在松口气的同时,一颗心仍在半空中悬着,看来妻子真的要背着他捐肾啊。

随后,梁幸河一连几天拨打妻子的电话,但仍然无法和妻子联系上。然而,就在他万分焦虑时,妻子却把电话打给了他:“等一会儿有个叫黄晓萍的女人去找你,她答应给哥哥捐肾,你给她拿2000块钱当路费,让她快点来西安。”梁幸河还想问问妻子的情况,妻子却匆匆忙忙地把电话挂了。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个30多岁自称叫黄晓萍的女人找上门来,说她把自己的肾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键国。终于不用妻子捐肾了,梁幸河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高高兴兴地拿出2000块钱交到了黄晓萍手上。

黄晓萍走后不久,梁幸河再次接到妻子的电话:“幸河,医院有规定,捐肾必须是直系亲属或三代内旁系亲属,黄晓萍和咱们非亲非故,医院要是知道她不是患者的妹妹,就不能让她捐肾了。你别打电话了,捅破这层关系她就捐不成肾了。”梁幸河觉得妻子说得在理,随后的几天便没再打电话。

可是,8月初,梁幸河再给妻子打电话时却又是打不通。妻子和哥哥他们在搞什么名堂?梁幸河有些沉不住气了,后悔忘了问哥哥在哪家医院换肾。他再次通过114查号台,将西安各大医院的电话号码查清楚了,然后逐一打电话询问,结果没有查到妻子和哥哥的下落。

8月6日,梁幸河把电话打到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接电话的像是一个护士,告诉梁幸河,8月3日,确实有个叫张键国的患者在医院做了肾移植手术。梁幸河忙问:“供肾的是张键国的妹妹吗?”对方回答:“是。”梁幸河心里咯噔一下,声音颤抖着问:“供肾的人是不是叫黄晓萍啊?”对方语气肯定地回答:“不是,供肾的人叫张键民!”

梁幸河的脑袋嗡的一下涨大了,妻子不经自己同意就把肾捐出去了,自己最担心、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梁幸河愤怒不已,当天下午就登上了开往西安的火车。第二天上午,他来到了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肾移植病房,见到了离开他22天的妻子,忍不住痛哭失声:“对不起,作为丈夫,我没有保护好你。”张键民没想到丈夫会突然出现,愣了片刻,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

梁幸河了解到,7月18日,哥哥入住该院。8月1日,妻子以“活体肾移植供者”身份入住该院,自己签署了同意书。8月3日,医院对哥哥实施了亲属活体供肾肾移植手术,将妻子的左肾摘除,移植给了哥哥,手术非常成功。但梁幸河对医院不经供肾者配偶同意就对其做了“左肾切除术”耿耿于怀,并对哥嫂瞒着他接受了妻子捐肾的行为不满。因此,梁幸河在医院的几天里一直没有去探望哥嫂。

梁幸河问妻子,捐肾这么大个事为什么瞒着他?张键民说,因为他不同意自己给哥哥捐肾,担心他阻挠甚至到医院来闹,所以才背着他。但梁幸河还是表示对医院不满。

8月15日,张键民出院回到了银川。

捐肾后家人矛盾日渐加重,父女一怒状告医院索要知情权

梁幸河渐渐发现,妻子捐出一个肾脏后给身体带来了一定的损害。她解小便比以前时间长了,总有憋尿的感觉,显得很痛苦。而且看得出她很乏力。捐肾前,妻子在家里什么活儿都能干,而现在干点活儿就累得满头是汗,甚至连壶水都拎不动。但要强的妻子还是强撑着干这干那。梁幸河知道,妻子是怕自己一旦干不了活儿,会增加他对医院和哥哥的怨恨。看到妻子干活吃力的样子,他很心疼,默默地从妻子手里抢活儿干。

妻子捐肾给家庭也带来影响。女儿放心不下母亲,辞去了温州的工作,回到离家较近的北京工作。而且,在母亲捐肾问题上,女儿对舅舅也有意见,感觉舅舅欺骗了他们父女,因此也一直没有去探望病愈的舅舅。为这事儿母女俩有了矛盾,甚至有时女儿在单位打来电话,想要找母亲说话,母亲都不接听,这让女儿很伤心。

2008年1月11日,梁幸河与妻子正在客厅看电视。忽然电话响了,张键民拿过话筒刚“喂”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而是把电话递给了丈夫。梁幸河以为电话是找他的,可电话里却传来了女儿哽咽的声音:“爸,我想跟妈妈说说心里话,她却把电话给你了,她怎么这么不理解我啊?”说着,女儿在电话里呜呜地哭起来……

梁幸河的心被女儿的哭诉揪痛了。他安抚好女儿,放下电话对妻子说:“你捐肾对社会、对你哥都是有益的事情,可对我们父女却是不公平的。以后还是我们一家人在一起生活,我们父女要承受生活上的和精神上的许多压力啊,说白了,你哥不会和你走完人生的,而且你哥和医院都不承担别的义务,这些义务压在我和女儿肩上,沉啊!”妻子并不理解梁幸河的苦心,冲着他喊道:“肾是我自己的,我愿意捐给谁就捐给谁,你管不着!我就是要感谢医院,医院没有责任!”

积聚在梁幸河心底的怨恨犹如岩浆终于喷发了。他站起身,抡起椅子就砸向电视机,但没有把电视机砸碎。张键民见状,心头的怒火也升腾而起,她拿过一把锤子,照着电视机一通猛砸,电视机爆裂了。张键民还觉得不解气,又奔向卧室,将卧室的电视机也砸坏了,随后她又把洗衣机砸出了几个坑,边砸边吼:“这日子没法过了……”这次冲突是夫妻俩结婚26年来最严重的一次,也是损失最大的一次。梁幸河简直快要崩溃了,当夜他就趴在桌子上写了诉状,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勇气真的走向法院。

妹妹和妹夫之间的矛盾让张键国知道了。但他觉得妹夫正在气头上,如果自己这时去劝解势必会引发更大的冲突,所以他打算等妹夫平静下来再去向他解释。而梁幸河见哥哥一直不和自己交流,越发生气,不久就在别处买了房子,搬离了原来和妻哥住在一起的大院。这样,阴影便笼罩在两个至亲家庭之间。

更让梁幸河无法忍受的是,他反对妻子捐肾引来了周围人的异议。许多不相识的人都支持张键民挽救哥哥生命的做法,对他反对妻子捐肾不理解。梁幸河远在山西的舅舅也打来电话,将他一顿臭骂。一天,哥哥单位的一个同事碰见他,带着鄙视的口吻说:“你哥哥说了,当初你妻子捐肾你是同意的,后来怎么又变卦了?无聊不?”

周围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梁幸河。妻子未经自己同意把肾捐了,自己将来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不说,而仅是表露出不满情绪就招来这么多人的指责,将来的日子还能过好吗?想到此,他的心理怎么也不能平衡了。这一切都是医院不经自己同意就给妻子做手术造成的啊。思来想去,梁幸河决定站出来为自己和女儿讨个说法。

2008年3月,梁幸河及女儿梁雁以自身知情权受侵犯为由,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诉上法庭,并要求被告分别赔偿二原告精神抚慰金各10万元。

张键民得知丈夫真的把医院告上法庭很生气,要求丈夫撤诉。梁幸河对妻子说:“你捐肾是为了挽救你哥的生命,我打官司是维护我的权益,都是无可非议的,所以咱们不要在这方面有什么矛盾,你应该正确看待这个问题。”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庭审中,梁幸河认为,根据1992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辩称:张键国因尿毒症入院,要求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治疗,张键民自愿为其兄供肾。作为供肾者张键民本人已签署相关手续,无须其家属签字同意。

2008年10月10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梁幸河、梁雁的诉讼请求。

官司一审输了,梁幸河并未气馁,于10月21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1月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调解。目前,双方正在为调解事宜进行磋商。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认为,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确实没有要求器官捐献者家属必须同意签字。但是,器官捐献涉及手术问题,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手术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因此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做法有一些欠缺,它在召开伦理委员会听证会时,应该听一下捐献器官者家属的意见。

而梁幸河告诉记者,他之所以打这场官司,一是站出来讲清事实真相,让更多的人理解自己的苦衷,避免遭受更多指责;二是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违规医院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三是引起社会关注,如果此举能够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能够促进法治发展的进程,那么,即使官司最终输了,自己也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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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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