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陌生时熟悉 熟悉时陌生

2009-08-24 09:27陶短房
中华文摘 2009年8期
关键词:歌王杰克逊迈克尔

陶短房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作为一名外语专业的高中生、大学生,我大约是为数不多、可以直接听到迈克尔•杰克逊原声歌曲,甚至(当然只是偶尔)看到其拍摄的MTV的中国人,在那个连校园歌曲都只能听到辗转几手翻版的年代,普通中国人很难听到美国歌手原汁原味的演唱。

然而,听不到却不等于没有影响。在那个年代,都市里最时尚的一群人已开始表演“太空步”,穿带亮片的闪光演出服;炫彩电吉他和魔幻舞台效果,也成为草根演出者津津乐道、互相较劲的时髦玩意儿;刚刚热闹起来的音像市场上,一些大胆的男女开始翻唱英语流行歌曲;不经意间,一支支摇滚乐队、重金属乐队在不起眼的民居里诞生并传播刺耳的声音,尽管按照现在的标准,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跟摇滚根本沾不上边。

显然,这些舶来的时尚,充其量只是转手而又转手、山寨而又山寨的时尚,但在那个国门刚刚打开、时尚刚成为正面语汇、可以理直气壮去追求的年代,它们的吸引力,是年轻人所难以抵挡的。

就是在这一大堆翻版甚至盗版的、失真甚至走样的“组装时尚”中,迈克尔•杰克逊的名字越来越响亮,越来越为人所熟知。尽管在那个年代,他的音乐风格并不被绝大多数哪怕最时尚的中国青年理解,因为根本弄不清到底有哪些流行音乐风格;尽管没有几个人真的看过杰克逊演出,听过他的歌曲录音,但人们很快知道,那几部让高中生不惜翘课连看十多场的进口“霹雳舞”影片,里面的“大舞星”其实是杰克逊的模仿者;费翔们令人眼睛发亮的服装、造型不过是杰克逊的临摹物;那被翻唱到“听不出英语味儿”的《四海一家》或《颤栗》,正是杰克逊的拿手代表作……迈克尔•杰克逊已成为一种符号和象征,他是时尚,是憧憬,是开放后人们大开眼界后所能企及的“新天地”的象征。

到了90年代,时尚渐渐成熟,门户更加开放,人们开始慢慢懂得区分都市民谣与乡村音乐,开始熟悉摇滚乐的不同流派,开始听到、看到多一些原汁原味的外来流行乐——正如他们听到、看到和感受到更多其他舶来的有形、无形东西一样。他们也开始知道了迈克尔•杰克逊更多的信息,好的,不好的,他们知道这个美国人不但是音乐奇才、天才甚至全才,也知道他有争议的台风,围绕孩童的奇怪传闻,和那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皮肤漂白术。然而,他的名声并未因神秘感的渐失而稍有下降,反倒更加响亮了——当年,中国成长中的时尚,是需要一点个性,甚至一点叛逆的。个性而有品,叛逆而有型,争议多多,却依旧万众仰望,这样的杰克逊,在那个躁动的中国转型年代,想不流行都难。

如今的中国大都市,至少在音乐、生活方式和时尚方面,和欧美已近乎无缝,杰克逊预定在7月的演出信息、他的生病消息、彩排消息、心脏病突发乃至突然辞世,大陆的歌迷几乎和洛杉矶的人们同时知晓。如今人们可以轻易搜集到这位歌王所有公开发行的金曲,从最早的“迈克尔5人组”,到去年2月“颤栗25周年”的演唱实况。

但今天的中国青年却似乎没了那份热乎劲儿,他们也知道杰克逊,听过的杰克逊原声远比我当年多得多。然而,他们不会把《月球漫步》电影翻来覆去看十几遍,也不会为抄一张歌片儿,不惜跑上几站路,搭上几盒不便宜的冰激凌,或一件心爱的小礼物。本应陌生时,人们却似更熟悉他;本应熟络时,人们却似对他冷落了。

如今的中国都市青年所追慕的时尚,更个性、更多元化,更强调自我,在一个更开放的时代,他们耳触目及的更多,自然也变得更挑剔。他们当然也有偶像,但每个人、每个小圈子的偶像各不相同,因为他们有更多的选择。然而,迈克尔•杰克逊对他们而言同样意义重大,尽管他们未必将这位巨星视作偶像。

正是从当初辗转的、朦胧的仰慕流传开始,中国的音乐迷和年轻人跌跌撞撞地寻到了向往的方向;正是随着对这位争议歌王了解的逐步深入,中国的音乐迷和年轻人才开始更深刻地理解了,什么是风格,什么是个性,什么是对自我的释放。

如果杰克逊天堂里仍能眺望东方,他也许会感到欣慰:尽管在中国的知名度也许还不如15年前,但在此时此刻唱响《颤栗》或《白与黑》的,都是真正懂得、真正喜欢自己音乐的知音。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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