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西北村庄传统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教育人类学研究

2009-09-11 08:25涂元玲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09年4期
关键词:儿童

涂元玲

摘要: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是儿童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位于我国西北地区的陕西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是非常丰富的,具有重要的教育意蕴。玩耍和游戏是儿童自由地进行的,是儿童期的人生内容,给了儿童真正的“童年”。它们促进了儿童对生产活动和家务活动的模仿与学习,帮助他们了解和学习履行成人后的角色;促进了儿童对村庄的了解和认同;有益脑健体的作用。但是,随着山涧村生产和生活的变迁,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也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玩耍游戏;儿童;教育人类学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09)04—0025—06

一、区域与村落背景

山涧村位于我国西北黄土高原上的陕西省淳化县。淳化县具有悠久的历史。远在六七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栖居生息。氏族时期,该县为云阳氏部落聚集的地方。周、秦、汉、唐等朝代,该县是京畿辖区和“三辅名邑”。秦孝公时在该县设云阳县,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置县之一。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在梨园镇(即现在县城所在地)立县,以其年号赐名为淳化县,该县名沿用至今。数千年以来,其行政区沿革变迁较大。在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时,淳化县属彬州。1935年,工农红军解放了淳化县北部,实行革命根据地行政区划,划其西线区为赤水县,东线区为淳耀县,南部为国民党统治区。赤水、淳耀二县作为红色根据地的组成部分,被归入关中特区,1937年属陕甘宁边区,1940年又被归入关中分区。因而。可以说淳化县属于革命老区县。建国后,实行新的行政区划。1984年10月,淳化县属咸阳市辖县之一。2006年9月,原成阳地区撤消,淳化县被划人到铜川地区。

山涧村以前是现在村东边的另一村的一部分,清朝时期从这一村分离出来。具体的分离时间不清楚,但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所编的《淳化县志》即记有该村,因而,可见该村存在的时间至少有223年。1936年建立陕甘宁边区时,被划人红区。当时红区和白区分界线是该村所在镇,所以,山涧村距离白区仅仅2公里。

解放前,山涧村人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作方式,过着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20世纪50年代始,随着妇女解放的提倡和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经济体制下,“挣工分”是人们吃饭穿衣的来源,女性逐渐地也参加生产劳动,不再是只做家务活和针线活。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山涧村也逐渐“开放”,而且产业结构有了变化,村里建起了砖瓦厂,一些人外出打工,导致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明显的标志是村里超过80%的人家建起了砖瓦房,有些人家甚至建起了二层的楼房。

截止2006年4月21日,全村有人口946人,43户,全部人口均为汉族。常年外出打工人数约45人。村民的活动范围是:除了外出打工和上学的以外,其他村民出村子主要是去镇上赶集和走亲戚。村民常去的集镇是该村所在的镇,逢农历的三、六、九赶集。

从上述关于该村的介绍中可以看出,该村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该村也受到了一些影响,但不是很大。这使得该村保留了大量的传统的玩耍和游戏活动。

二、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内容

要分析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需要理解什么是玩耍和游戏活动。关于玩耍和游戏的理解,首先要从分析它们的定义开始。但是,对于游戏,有学者认为是不能给其下定义的,很难将之与“非”游戏区分开来。不过,综合有关研究,本文认为,玩耍和游戏均是指一种自愿的活动或消遣。以自身为目的并又伴有一种紧张、愉快的情感。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游戏是有规则的。但是,在这种有规则的活动之外,儿童还有其他的玩耍活动,如无所事事的活动或偶然的行为。具体来说,如在椅子上、床上或炕上爬来爬去,摆弄家里的锹、铲子、扫帚等东西,到屋外随意地走走,等等。本文不对玩耍和游戏活动之间的区别作专门分析,着重于探讨其所具有的教育意蕴。

但是,在山涧村人们的语言中,既没有“玩耍”,也没有“游戏”,不过他们使用的“耍”却恰好涵盖了“玩耍”和“游戏”这两个词的意思。例如,他们说“男娃爱出房子耍”、“女娃爱在屋里耍”、“娃娃们爱去沟畔耍”等。当儿童在开展后文将要提到的“抓核”和踢毽子等活动时,他们也说儿童在“耍”;在吃杏或吃桃的季节,一些人还把核留下来,说“给娃娃们耍”;杀鸡时,则说可以留下鸡毛做毽子“耍”。可见,这个“耍”既包括了上文所提及的玩耍活动,也包括了游戏活动。

山涧村儿童这种“自愿”的“耍”开始得很早。在他们尚未学会独立走路而只会扶着椅子或凳子、顺着墙壁移动时,或者当看管他的人有事而将之用丝带或布条拴在炕上时,他们就有了自己的玩耍活动。例如,推着椅子玩,或顺着墙壁拿到小棍敲打等。在他会自己走路时,他就可以摆脱大人或看着他的大小孩的更多“管制”,在更大的范围内玩耍。以前的婴儿一般没有现代社会的所谓的摇铃、机器之类的玩具,玩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常常碰到什么就玩什么。例如,家人做农活回来时放在墙边的铲子、框子,下雨时盆里所接的雨水④,妈妈或奶奶、姐姐们做针线活时使用的针线,玉米收获时节放在院子里的苞谷棒、苞谷秆,等等。当儿童没有人看管时,其家人在做家务的时候,或者去农田的时候,也可能会带上他们,把他们放一边,让其自由玩耍。这时儿童就随便玩,碰到什么就玩什么,如花草、蚯蚓之类的小动物或植物。有时,在田地里,恰巧有其他儿童在,他们就在一起玩耍。在儿童田间的玩耍中,也有很多有意思的活动。其中,为许多村民津津乐道的是,在夏收季节和秋收季节烧麦子和玉米吃。尤其是在玉米熟了之后,儿童在地里挖一个小土坑作为灶,并模仿家里的灶,给其装个小烟囱,然后把掰下来的玉米放进去,把抬来的柴禾塞进“灶”里,点着来烧。不到一会儿,玉米的香味就从“灶”里飘来,飘到田间,有时惹得大人也逗小孩说要吃玉米。除了烧麦子和玉米外,还可以烧土豆、柿子等。

在地里玩的时间长了的话,小孩可能就会看腻了,就去玩自己的,或者哭闹着不愿意在田地里呆下去。他哭闹时,大人有时会打骂一下,有时则放下手里的农活,带着他玩一会儿,如教他用野草编小兔,用野花编个花篮等玩艺儿,或采些野果让孩子吃。这样,孩子慢慢地自己就学会了编小兔或编花篮等其他玩艺儿,也慢慢地知道什么样的野果是可以吃的,什么样的野果是不可以吃的,什么花叫什么名字等。

儿童成长到四五岁时,可以不要别人专门地看管了,他们可以和家里年龄大一点的孩子或邻居家的小孩一起玩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看管的“束缚”,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内容更为丰富。例如,去沟畔里找各种野花野果吃或玩,摸鱼捉虾,捉迷藏,等等。

上述涉及的各项活动均没有固定的“玩法”。除了这些活

动之外,山涧村儿童还开展各种有固定玩法游戏的活动,如打嘎、踢毽子、抓核、老鹰抓小鸡、放风筝、荡秋千、翻绞绞等。在此以“打嘎”来做详细分析。

“打嘎”这一游戏一般是两个人玩的,只有男孩可以玩。先找几块扁平的石块,每人选中一个石块作为自己的“嘎”,然后选一块土壤,在不是很硬也不是很松软的地方,将嘎插进土地里去(如果土壤太硬的话,嘎放不到土里去;太软的话,嘎放到地里后容易倒下,故插嗄的土壤应该既不是很硬的也不是很软的)。玩法是这样的:

先画一条线,双方在此线处分别将自己的一块嘎竖立起来,然后以2至3米为距离分别画线。每人分别拿另一块嘎,在不同的线处打对方的嘎,然后通过“石头、剪子、布”的规则来决定谁先去击打对方的嘎。对不同线处的“嗄”,击法是不一样的:第一道线处,是“夹脚”,即用双脚或双腿夹自己的嘎投出去击对方的嘎;第二道线处,是“搬腿”,即一只腿抬起,另一腿直立,两腿成90度,使自己的嘎从抬起的那只腿下穿过投出去击对方的嘎;第三道线处,是“挑扬”,即弓步,前脚踩线,将自己的石片放于后脚前,然后踢出去击对方的嘎;第四道线处,是“瞄撇”,即单手投出自己的嘎去击对方的嘎,随便怎么投出去都是可以的;第五道线处最远,称为“老河”,先将自己的嘎投到目标附近,然后人走到嘎处,用“挑扬”方式去击对方的嘎。无论在哪一处,一方如若成功地击倒对方的嘎,那么就可以移到下一道线处继续击对方的嘎;如果没有击成功,就换另一方用自己的嘎击对方的嘎。谁先击到“老河”处,就是最远的那条线时,谁就成功了。谁成功了,这一局就归谁赢了,一局也就结束了。

‘可见,“打嗄”这一游戏规则是很“讲究”的,明确、细致,还有不同“层次”。村里的一位20世纪30年代出生的老人说,在他童年的时候,多数家庭的孩子都有三四个以上,因而从自家的孩子或邻居家的孩子们中随便找一个就可以在院子里玩起来了。秋收后院内放苞谷时,就到院外甚至路上玩。村民们说,这种游戏很有趣,“百玩不厌”,还具有重要作用:对体力的发展具有多个方面的作用,不仅可以促进身体运动,而且不同道线处需要采取不同姿势,对锻炼身体的灵巧性是有帮助的。另外,在某一道线处如何能够击中对方的嘎,这对训练儿童的智力也是有帮助的。

可惜的是,这一游戏只能在土地上玩,因为只有在土地上才能画线将嘎立住,才能画名称为“夹脚”、“搬腿”等不同的线。因而,当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家庭建起了“现代化“砖瓦房”,并把院里的地做成水泥地,村庄的道路也被修成柏油路或水泥路,在那之后,儿童就到有“土壤”的果园或庄稼附近玩“打嗄”,但是遭到了大人的训斥和阻止。因此,儿童可以开展这种活动的地方就越来越少了。

三、山涧村传统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教育意蕴

儿童为什么玩耍和游戏?玩耍和游戏的价值何在?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例如,精神分析学者认为,玩耍和游戏产生于儿童多余的精力,有助于他们释放这些多余的精力,从而不去学习做坏事;游戏的元交际理论则认为,玩耍和游戏活动产生于儿童交往的需要,因而有助于他们交往能力的提高,等等。可见,不同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研究,并得出不同的结果。在人类学界,关于儿童玩耍和游戏的研究也很多。但是,既有的研究多关注其文化意义,而鲜有分析其教育意义的。马凌诺斯基(B.Malmowski)从人类学整体论的角度指出,对儿童游戏的研究不是在行为主义者的实验室里可以做得了的,应该把它放在每一个特殊文化中去看[3],这对于如何从教育人类学的角度分析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运用教育人类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具有丰富的教育意蕴。

1.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就是儿童期的人生内容。给了儿童真正的“童年”

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价值何在?首先需要分析一下作为“局内人”的山涧村人们的看法。对于儿童的“耍”,山涧村人认为,这是人处于儿童期的人生内容。在山涧村,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他们“没有破坏家里的东西,没有糟蹋庄稼,没有吵架打闹,没有放火害人”,在六七岁之前,是可以充分地玩耍和做游戏的,大人们也不会阻止,反而说,“小娃娃不就是耍嘛”!到了六七岁及之后,男孩或女孩都要开始学习做一些家务事或农活。例如,女孩要开始学习做家务事,男孩要开始放羊。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孩和女孩分别需要学习做更多的事情。但是,只要做完与年龄相当的某些家务事或农活,就可以“尽情”地“耍”。因而,山涧村人关于一定年龄的儿童“就是耍”的认可,实际是表明,玩耍和游戏是儿童期的人生内容之一。

由于山涧村人认为儿童玩耍和游戏是人处于儿童期的人生内容,是儿童“自己”的事情,因而很少给予干涉,尽可能让他们玩耍和做游戏。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山涧村的儿童们只要没有做“破坏家里东西”、“糟蹋庄稼”等上述几个方面的事情时,就可以充分地开展他们想开展的玩耍和游戏活动内容。例如,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模仿生活中的新现象或事物而产生的活动,同伴之间相互传授的活动,自己随意“发明”的新的活动,等等;也可以充分地找自己的玩伴,如和自家的同龄人一起玩耍或做游戏,也可以和邻居家或村庄中其他人家的孩子们一起玩耍和做游戏。此外,还具有相当大自主性去选择玩耍和游戏的地点,例如屋内的炕上、屋外的院内、道路上、沟畔边,等等。这种很少受别人的干涉而可以充分开展自己想开展的活动,对儿童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影响。

莫迪亚诺(N.Modiano)指出,当儿童在玩耍和游戏中不受别人的监督时,他们就有充分的自由满足自己的好奇,并使他们有充分的机会了解他们所生活的环境。所以,在这种由儿童自己决定玩耍和游戏活动的过程中,把属于儿童的儿童期交给了他们自己。借用最近时期的教育学话语来说,把玩耍和游戏的本真价值给予了儿童。让儿童生活在真正的“生活世界”。

据此,也提醒我们反思目前“现代化”的儿童玩耍和活动,其中不乏具有“先进”的玩具,但是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是儿童“自由”选择的?还是成人以促进儿童“智力”发展为目的而“强加”给儿童的?这些玩耍和游戏活动在多大程度上是属于儿童“自己”的?

2促进儿童对生产活动和家务活动的模仿与学习,帮助他们了解和学习履行成人后的角色

在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就是对山涧村的生产活动和家务活动的模仿。这种模仿既体现在玩耍和游戏中的玩具方面,也体现在具体的内容方面。

就玩耍和游戏中的“玩具”来说,山涧村的儿童有很多“玩具”。不过,他们的玩具不是固定的,儿童碰到无论什么都可能将之当作玩具,这些玩具与山涧村的生产和生活具有紧密的联系。例如,靠墙边放着的扫帚、喂鸡的鸡食盆、铲子、门外的小石子、盆里所接的天上落下的雨水、地上爬着的蚂蚁、树上

落下的叶子等等,都会成为他们的“玩具”。泥巴也可能成为他们的“玩具”。他们把泥巴做成各种各样的“泥蛋蛋”玩。或者在妈妈或奶奶没有注意的时候,把她们做针线活的东西也拿去当作玩具,有时把线团玩得乱成一团糟,使大人找不到线头;或将线团在地上滚来踩去。为此,他们常常受到大人的打骂或训斥。不过,有时他们找些被大人扔掉的破碎的线头布头,学着大人的样子做针线活。尽管做的与大人们完全不一样,但是,当女孩这样做的时候,大人们则高兴地说,“看我女娃能耐的,长大了能找好女婿”,或“娃拿针线了,对着哩”!要是男孩们观看纳鞋垫或其他通常由女人们做的活,也会不时地帮个忙,不过他们多半会受到大人的喝斥,尤其是当他们帮的是“倒忙”时。如大人需要的是剪刀,但是他们递上的是线团时,大人们更会说“不要胡来”!所以,在儿童幼小时期的玩耍活动中,大人就已经对他们进行成人之后的角色教育了。在这种角色教育中,使得针线之类的东西只可能成为“女孩”的玩具,而不可能成为“男孩”的玩具。也使女孩认识到,针线活是女性应该做的;而使男孩认识到,针线活是男孩不应该做的。

何德兰等人在20世纪初关于我国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的分析中指出,玩具是儿童的第一个老师,儿童正是在玩铲、锄头和锹等“玩具”的过程中产生了对生活的看法的。他们并没有说明儿童对生活产生了什么具体看法。但是,毫无疑问,在摆弄这些“玩具”的同时,儿童也就慢慢地知道作为男孩和女孩应该做什么,应该不做什么。也就是说,他们慢慢地知道自己作为男孩或女孩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就玩耍和游戏的内容来说,在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的即使最为随意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也是与生产和生活联系在一起的。本文在此对之进行详细分析。如前所述,当儿童需要别人看管而又没有人看管的时候,其家人如果去地里做活的话,也会带上他,把他放一边,让其自由玩耍。这时他们可能就随便玩,碰到什么就玩什么,如花儿、草儿或蚯蚓之类的植物或小动物。有些孩子到地里时,并不玩耍,而是看着大人做农活。尤其是一些男孩,喜欢看着大人耕地或锄地,看是否能在被翻动的土地里找出蚯蚓等小动物来,这样就有玩的了!他们也可能会模仿大人,玩些与家务活动或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内容,或在玩够了之后帮大人一起做。如大人拔草时也拔草。大人给果树疏花或疏果时。小孩也学着大人的样子给果园里的野花野果“疏花疏果”;收麦子时,跟在大人的后面,学着其他年龄稍长的孩子,拾落下的麦穗。但是经常因没有做好或妨碍大人做事而招致大人的训斥。无论在玩耍中儿童受到大人什么样的训斥,有些时候村民甚至还说那是“娃娃们学着做事哩”!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年幼的儿童慢慢地熟悉了生产情况。

另外,儿童的一些游戏完全就是对现实生活的模仿,如“搭灶灶”游戏,即是用普通话所说的“过家家”游戏。这是一项由多个儿童一起参与的游戏,和我国其他地方的这类游戏一样,男孩当爸爸,女孩当妈妈;个子大的和年长的孩子当父母,个子小的或年幼的孩子当孩子,模仿现实中生活的样子垒灶做饭。具体地从性别的角度而言,儿童们也通过开展玩耍和游戏活动来“模拟”履行自己成年后的性别角色。这种模拟化的生活更为直接地形成了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可以说,儿童的游戏就是他们对未来生活的预演。

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上述作用还可以从变迁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即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是随着山涧村生活和生产的变化而变化的。例如,在解放前的战争时期,由于山涧村处在红区和白区交界处,因而有时战争就在村庄里发生。有时出现打架杀人的事件,儿童看到这些事件后就模仿,所以,出现了假装杀人、打架和耍枪等游戏。不过,在新中国成立后,战争结束了,同时政府和大人也认为,国家处于“建设”时期,因而这些游戏不再被允许出现,慢慢就消失了。20世纪50年代始,村里陆续引进拖拉机、收割机、脱谷机、架子车等新式农用机具后,这些农用机具的样子及其发动之后的声音和其能够迅速地翻完大片的土地或割下麦子的功能吸引了全村的孩子们前去观看。一些以前不大喜欢出门玩的小孩有时也被吸引过去。一些小孩看一会儿感到不过瘾,会整天跟着看。这些农用机具到哪里,他们就到哪里,而不玩平时玩得很起劲的那些活动,甚至连家里人喊吃饭时也不愿意离开。一些小孩观看后,也想自己“拥有”这些农用机具,这样自己可以玩。于是就模仿农用机具的形状,用废弃的铁具、木板、绳索等开始制作起来。因而出现了有制作拖拉机、模仿开拖拉机等形式的新游戏等。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村庄中出现了“批斗”的现象。孩子们据此也玩一些批斗的“游戏”。对于上述这些活动,孩子们不仅观看和直接参与,活动结束后的模仿又是他们玩耍活动中的一大内容。20世纪70年代中叶的时候,孩子们会在游戏时用“林彪”或“孔老二”等称呼坏人,因为那时这两个词是“坏人”的象征。改革开放后生产和生活的变化导致了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的变化。改革开放后,村子里有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打工,带回了新式的与山涧村生产和生活没有“关联”的玩具,一些新式玩具也进入到山涧村所在的县里,最近几年还“进驻”到镇上和村子的商店里。此外,一些外出打工的村民还把自己的孩子带在身边。上述情况导致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超越了“传统”的范围。这些变化使得在可能扩大儿童“见识”的同时,也让他们日渐疏远山涧村传统的生产与生活。

可见,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是与山涧村世世代代的生产和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传统的玩耍和游戏活动大大地促进了儿童对山涧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的了解与模仿,并帮助他们学习履行成年后的社会角色。当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发生变化时,其所具有的教育功能也就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3促进儿童对村庄的了解和认同

刚刚分析的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有助于儿童了船和模仿山涧村的生产和生活以及学习履行成年后的角色,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也具有促进儿童对山涧村有更多了解和认同的作用。本部分集中分析这—作用。

如前所述,在儿童不需要做家务或农活时,或者当完成他们被要求做的家务和农活时,他们可以充分地玩耍和游戏。在这样的玩耍和游戏中,他们对山涧村具有了相当多的了解,也形成了对山涧村强烈的认同感。例如,一位村民说,他们“玩的东西很多”,在玩的过程中了解到山涧村“方方面面”的情况。不同季节去采摘各种各样的野花和野果。夏天去沟里捉鱼和螃蟹等,冬天去玩冰是村里的孩子都喜欢的。现在村子里的老人们很是怀念童年时的这些活动。

村民们尤其强调的是漫山遍野找“零食”的事。关于这种“零食”,在一次“集体访谈”中,25岁以下的村民多数说,他们吃的零食很多是商贩们从外面运来的零食,而部分25岁以上的村民说,他们没有吃过零食;另一些村民说,他们有零食,只是山涧村的土特产,例如,蒸馍、沟畔里的野花和野果等——

如果这些能够算作零食的话;另外有村民直接说,他们小时候的零食就是馍和野花野果。

“秋天,沟畔里到处都是果子、小枣、梅李@、山楂,这些都是我们喜欢吃的。”“从南头下沟能找到红果,能吃,也能玩。用线穿起来就是手镯。”

“有些果子好看,但是不能吃,有的吃多了肚子疼。”

“现在的娃娃们拿着钱就能到商店里买到东西吃,到是方便,但是没有我们小时候在这个季节到处找梅李吃有意思。那时家家的娃娃都没有零食吃,有时连馍也不够吃。所以,在这个时候,梅子熟了,娃娃们都去找梅子吃。不像现在的娃娃都买零食,不愿意费劲下沟。我们那时没得吃,路边的梅李还没有熟,就被吃了。我们就去沟里到处找。实际上找起来也不费劲,我们都知道沟畔里的什么地方有梅李。”

如同纳德尔(s.F.Nadel)对尼日利亚中部的努卜的研究中指出的,正是基于村落而形成的同龄伙伴组成的群体教给了他们自己社会的许多知识。在山涧村也是一样,正是上述那些“自由”的玩耍和游戏活动给儿童们留下了深刻的美好印象,使他们形成了对家乡强烈的热爱和认同之感。

山涧村传统的玩耍和游戏活动对人认同感的形成的功能,还可以从玩耍和游戏活动中的玩具及语言这两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首先,玩具具有形成人的认同感的功能。玩具决不仅仅只是“玩物”,它也是文化传承和传播的工具。山涧村儿童的玩具也具有浓厚的文化和地域特色,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例如,“抓核”活动中使用的“核”。“核”是“桃核”或“杏核”,是吃杏或吃桃时留下洗净的。有的小孩比较急,吃完杏或桃不洗就直接玩。杏核较小,而且表面比较光滑,更适合用手去抓,所以用杏核玩得多。在没有现在儿童经常玩的小汽车、积木等玩具的时代,核是山涧村儿童最为经常的一种玩具。无论是哪个季节,均有儿童在玩抓核。冬天天冷不能去屋外玩,儿童就在炉子边或炕上玩。几位老人说起他们小时候玩“抓核”时,“争先恐后”地回忆小时候收集核和开展抓核游戏的情况,

“小时候没有现在娃娃们的玩具,不过核也是很好的玩具。”

“为了找到好的核,一到桃子、杏子熟了的时候,我们就看有没有人吃,然后捡人家吃丢下的核……”

“为了有核玩,我们常去沟畔里摘杏,沿着庙后的路下沟。沟边的杏树能长不少杏子,在那里可以收集不少杏核。”

“玩抓核时,常常把手弄得很脏。有时,正在玩时,屋里人喊吃饭,就放下不玩跑回家,不洗手拿起馍就吃。这样肯定会吃到土,不过自己哪晓得哩。抓紧时间吃完接着去耍!”

“我兄弟在城里工作,前几年回村里,正吃杏,说在城里吃杏时就想起去沟里寻核……”

“他想着核哩,就没有忘记村里……”

我的家乡也有类似的游戏,但是我们的玩具是“石子”。可以看出,就同一类型的游戏而言,在不同的地方使用的是不同的“玩具”,具有地域的差异性。而上述老人的话表明,核已经成为一种物质形态的物化的“文化”,它形成了人们的共识性,产生彼此身份的认同感。

其次,在玩耍和游戏中的语言也具有形成人的认同感的作用。这些语言多富有地方特色。例如,一些游戏的名称就很有地方特色,如“搭灶灶”、“翻绞绞”和“牛坪草”。一些游戏在进行的过程中唱的歌谣也富有地方的特色。例如“老鹰抓小鸡”游戏中流传着的儿歌:

老鹰:缝,缝,缝兜兜,

母鸡:缝下兜兜做啥哩?

老鹰:装磨石哩。

母鸡:装下磨石做啥哩?

老鹰:磨刀子哩。

母鸡:磨下刀子做啥哩?

老鹰:杀你老外爷家花公鸡哩。

母鸡:我老外爷家花公鸡把你啥吃啦?

老鹰:吃了我老外爷家八石糜子八石谷。

母鸡:往哪里进去的?

老鹰:往猫道进去的。

母鸡:往哪里出来的?

老鹰:往烟囱里出来的。

母鸡:花公鸡不杀还不行?

老鹰:花公鸡不杀不得行。

母鸡:你姓啥?

老鹰:我姓叨。

母鸡:叨就叨。

上述语言中“兜兜”、“你老外爷家花公鸡吃我老外爷家八石糜子八石谷”和叹词“哩”等语言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对儿童无疑具有陶冶的作用。

4益脑健体的作用

提起“益脑健体”一词时有庸俗之感,犹如广告中的宣传语。但是,从教育学的角度来说,它却是人的教育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就具有很好的功能。

例如,“翻绞绞”的游戏。“翻绞绞”游戏一般是由两人开展的,不过一般是女孩玩,男孩不玩的。冬天坐在炕上,夏天坐在院子的石板上,两个人就可以玩。玩法是找一条大概一米长的细线,把两端结上,打成—个圆圈。一个女孩在自己的手上绷出绞绞架子,另一女孩用手指翻勾,向上翻,向下翻,或穿线翻,就翻在自己的双手上,翻成自己想要的形状。然后对方又将线翻勾到她的手上,这样可反复多次翻勾,分别翻成“剪子绞”、“牛槽绞”、“拉锯绞”等等。翻不好的话,就会使线纠结在一起,使对方无法再翻,这样就成为“烂裆裤”。一定不要翻成“烂裆裤”,因为“翻个烂裆裤,大了没人要”!村中的老人们说,“心不灵”的女娃常常就翻乱了,被别的儿童认为“大了没人要”,结果就不敢翻,只能在一边看着。如同张新立在分析彝族儿童的与翻绞绞具有异曲同工的“翻绳”游戏时所指出的,在这种游戏中,每一个新的图案造型,需要手指完成撑、压、翻、勾等一些精细动作,需要左右手配合一致,需要每一根手指的巧妙分工。在这一过程中,手指、手腕和双侧肢体的灵活性、精确性与实际操作能力,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同时,手指灵巧准确地操作,要求儿童做到眼尖、脑灵、手准,手脑一致,手眼协调,于是儿童的视觉、触觉、运动觉、直觉等得到有机的训练,幼儿的形象思维能力、空间方位能力、创造性、想象能力得到发展。

再如,“踢毽子”游戏。在山涧村,秋收之后的踢毽子是山涧村的一项比较大的活动。毽子都是山涧村人自己用铜马钱和鸡毛做的。将鸡毛穿过铜马钱的洞,然后用黄蜡,即蜂蜜的渣,将之固定住就可以,有时也可以用针线缝。一般在吃过早饭后。人们集中到空旷的麦收场上开展这种游戏活动。山涧村人踢毽子的方法是五花八门的,有踢(用单脚以鞋帮踢)、蹦(用脚背翻着踢)、畅(以腿伸直用腿踢)、扛(用脚踢起而用肩接,再弹起或再接再弹起毽子)等不同的踢法,彼此间对身体的姿势要求差别很大。在促进身体运动的同时,不同姿势的踢法还可以锻炼身体的灵巧性和思维的敏捷性。而在踢的过程中。如何能够战胜对方,是需要动脑筋的,这对促进人的智力发展也是有帮助的。“会踢毽子的人不仅身子好,脑子也很聪明”,—位村民如是说。

可见,不同的游戏对儿童体力、智力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分别具有不同的作用。多种游戏的开展则对儿童在上述几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如同一位村民所说的:“现在的娃娃们在幼儿园被老师(要求)锻炼身体,我们小时候的打嘎呀、打猴(即抽陀螺游戏)呀,不也锻炼身子嘛!”

四、结语

本文从教育人类学的视角对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进行了研究,发现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是非常丰富多样的,并具有很好的教育意蕴。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说明,一些认为我国农村儿童缺乏玩具、生活单调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关于一些地方“游戏缺失”的观点可能源于研究者的种族中心主义、阶级偏见和研究工具的局限性。山涧村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非常丰富,但是由于相关研究较少,借用何德兰的话来说,它们是一座迄今还没有被发现的宝藏。我们不能以国外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为标准来评价我国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因为他们处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没有办法将二者加以比较。我们也不能以城市和国外儿童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为标准,来评价山涧村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是“贫乏”或“单调”的。因为在山涧村,传统的儿童玩耍和游戏活动是非常丰富的,并且在多个方面促进了他们的成长。

注释:

①此村名为作者给该村起的化名。

②这里的一户是以是否“另安灶”为标准划分的,即以分开还是在一起吃饭为标准来区别人们是否属于同一“户”。在一个“灶”上吃饭的人属于一户,他们的地不分开,彼此经济不独立;不在一个“灶”上吃饭,即另起火的话即分为另一户,地也分开,经济彼此独立。公安局的户口登记也是以此为标准的。

③即年龄大一点的小孩。

④山涧村常年降水量小,人们为节约自来水或免去沟里担水,下雨时用盆接雨水,以用作洗衣服或拖地。

⑤在山涧村,“苞谷”即玉米。玉米收获的时候,人们常常把玉米运回院内,并在院内掰下玉米棒。

⑥“打嘎”的名称是我请村庄里两位老人写出来的,他们不约而同地都这样写。《淳化县志》有关资料中所记载的“打嘎”的玩法与村庄里老人的描述是一样的,因此,可以认为它们是同一种活动。另外,感谢原淳化县文物馆的淳化县人姚生民先生“表演”该活动,并帮助我核实下文出现的“夹脚”等具体的“专有名词”。

参考文献:

[1]洪吉亮,淳化县志[z],淳化县署,“地记”,1784

[2]刘焱,儿童游戏的当代理论与研究[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88

[3]马凌诺斯基,文化论(费孝通译)[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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