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引导我走上文学创作路

2009-09-11 08:25王炼锋
蓝盾 2009年8期
关键词:刑场文学创作法制

王炼锋

作为一名业余作者,我对《蓝盾》有深厚的感情。首先要感谢《藍盾》引导我走上了法制文学创作的道路,我的中篇小说处女作《刑场翻供》曾发表在1991年《蓝盾》第7期上,这给了我巨大鼓舞,此后又先后发表了《主诉检察官》、《红色通缉令》等一系列作品。前不久《检察日报》连载了我的小说《九死一生》。多年来《蓝盾》杂志的各位老师给了我精心辅导,经常给我一些鼓励并提出中肯的指导意见。所以我非常感谢《蓝盾》。

《刑场翻供》的创作初衷源于1983年“严打”时候的一个错判案例,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很痛心,便想写一篇东西来告诫我们司法人员怎样杜绝冤假错案,尤其是命案,一定要慎之又慎。人死不能复生。即便赔偿100万,也换不回他的生命。在这种创作冲动下我写了《刑场翻供》。创作完成后,经过一番考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投给了《蓝盾》杂志,因为我是第一次写小说,没把握。没想到很快收到了用稿通知。小说发表后。引起了一些反响。在第六届十大杰出检察官评比活动中,中央新闻媒体的记者采访我时问:“王检察长,你的《刑场翻供》小说现在读来对避免冤假错案有一定的指导意义,10多年前你是怎么想到创作这篇小说的?”我回答说:“应该感谢《蓝盾》,是《蓝盾》的超前意识使这篇小说得以发表。”这篇小说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三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的三等奖。我想,之所以能获奖,并不是写得多么好。主要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故事情节可能有一些借鉴意义。所以我非常感谢《蓝盾》杂志对我们司法工作实践的指导,这是我的肺腑之言。

《蓝盾》杂志一贯以纪实性、可读性、现实性著称,是法制文学的倡导者,在法制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赢得了广大读者尤其是政法工作者的青睐。它创刊二十多年,我认为它已羽翼丰满,我衷心地祝愿《蓝盾》杂志越办越好,在中国法制文学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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