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创作之“加减”法

2009-09-16 06:33杨小丹
琴童 2009年9期
关键词:作曲音乐创作技法

杨小丹

由音乐节引发的思考

2008年5月,笔者有幸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主办的“2008北京现代音乐节”活动。此次音乐节是围绕“现代音乐创作”这个主题展开的,它包含了两个重要内容:其一,展示近年来国内外优秀音乐家的作品:其二,即本次活动的重中之重——音乐学院学生现代音乐创作作品评比。所有参赛作品均由各音乐学院择优选送,参赛者来自各校作曲系附中到研究生不同年龄层的学生。可以说,他们代表了目前国内音乐学院学生创作的最高水平。担任比赛的评委都是国内外杰出的作曲家。在评比过程中,我们聆听了很多优秀的作品,目睹了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作曲技法,而每位专家的点评更是此次作曲比赛最精彩、最有价值的部分,他们精辟而又中肯的发言把目前音乐创作中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都充分地暴露出来,这对学习作曲的学生和从事作曲教学的老师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笔者把其中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归纳为三点:1、多数作品模仿痕迹过重,风格不鲜明,音乐缺乏个性;2、音乐材料的泛滥,缺乏统一材料的能力;3、盲目的民族化、现代化。

说其典型,是因为这三个问题或多或少地出现在每一首参赛作品中,这使得一位外国评委说道:“你们都有很大的潜能,拥有良好的功底,却没有一位真正的作曲家,因为在你们的作品中我看不到创造。”此话说得很尖锐,但却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此次比赛中最核心的问题。

诚然,作为学生阶段,模仿是必然的,语言的不精炼也是常有的事,但学习作曲之人终极目标是学会创造,而不是在原有的知识领域中的重复。因此,我们要努力寻找通往创造的途径。那么,什么才是创造呢?

创造一词是由“创”和“造”两个字所构成,根据《词源》的解释,在中文里“创”字含有疮、伤、损、惩等意思,这些字的倾向性含义是“破坏”;“造”字则有作、为、始、成就等意思,其倾向性含义是“建设”。由此可以理解为:“创造”一词具有破坏和建设相统一的含义,是指在破坏、突破旧事物的基础上,重新建构并产生新事物的一种活动。…如何在音乐写作中达到创造的境界呢?即,两个要点:“加法”与“减法”。

何为“加”、“减”法

音乐创作中的“加”、“减”法之说,是赵晓生先生在他的《传统作曲技法》之绪论中提出的。

所谓“加”法,是指知识积累的过程,赵先生称之为“知识增积法”,也就是说,在学习之初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模仿、学习和研究大师的技术,领悟其精髓,达到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为己所用的目的。

所谓“减”法,则是通向个性化创造的重要途径。它要求我们把“加”法中学习到的某些信息与经验进行“排除”,不再按照已有的方式去思维,在“排除”现有的信息过程中,力图找到自己的立足点,这才是“创造”真正的开始。

具体地说,“加”法代表的是一种收敛性思维,它虽然不会产生创新观念,却是直接提高创造性成果的重要思维形式。在我们写作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把众多的信息逐步引导到条理化的逻辑序列中去,最终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规范的结论。

“减”法则是一种发散性思维,强调的是思维的求异性,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不拘泥于单一的模式和线索,而是要有举一反三的能力,从已有的信息出发,由一点联想到多点,尽可能向各个方向扩散,不受已知或现存的方式、方法、规则或范畴的约束,并且从这种扩散、辐射或求异的思考中,求得多种不同的解决办法,衍生出多种不同的结果进而寻找到创新的突破口。

如果能在创作过程中做到先“加”后“减”,必然能在写作中形成自我独特的风格,这是通往创造的必经之路。

“加”、“减”法的实质

从“加”到“减”是量变向质变飞跃的过程。“加”法是创造的首要前提,它包含两个重要内容:

1对知识的积累,分为三个阶段:

(1)专业知识即传统到现代各种好的作曲技法,有助于熟练地进行写作,此阶段以纯粹的练习、模仿为主,难有创造性活动的出现,是直接的“拿来主义”,其目的在于掌握前人的创作经验打好写作的基础,也是“减法”中主要的信息排除对象。

(2)相关专业知识:是指除作曲专业外的音乐其他领域的知识。如,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等音乐表演知识,以及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等理论知识。我们无法在每个领域都达到专业水平,关键是了解,其目的就是全面提高人的音乐素质,即使在借鉴他人手法时也能注入某些自己的特性,属于模仿的高级阶段。

(3)文化知识:文化知识涉及的面很广,涵盖了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历史等各门各科,而且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还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因此,对文化知识的积累是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一首伟大的作品背后总是隐含着一种强大的文化力量,我们只有了解了这些才能透过表面的技术领悟到其中的精髓。

这三个阶段的知识积累为质变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少了任何一个阶段的学习都难以达到创造的境界。

2有意识的选择。

在知识积累的过程中,应对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有选择才有抛弃。选择必须经过充分地思索,创造特别强调有意识的选择,通过选择——抛弃——再选择——再抛弃,直至理想境界,真正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减法”是摆脱模仿产生质变的过程,它的本质内容是:思维方向的求异。

求异是“减法”最核心的部分。它是指在别人习以为常并不认为是问题的地方发现问题,表现为对正常事物中异常现象的敏感性和思维的独特性。要在常人都说“不可能”的情况下,去发现和寻找其“可能性”。这种特性所表现的是对已有规则的破坏,是一种“逆向思维”,其核心就是求新,是新的假设、新的法案、新的理论、新的体系的萌芽。

“加”、“减”法在现代音乐创作中的意义

从“加”到“减”不是一蹴而就的。

首先,事物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量只有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产生新的质,因此“加”法作为创造的首要前提,对它每一阶段的知识积累我们都要做足量。在专业知识领域中,我们只有全面了解了各种创作手法,才能发现哪些手法还没被使用、哪些技法还有突破的可能,否则忙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努力创新的技术只不过是已有知识的重复。

其次,如果说专业知识是扩展我们创作的宽度的话,那么对第二三阶段的知识积累就是增加创作的厚度(深度),一首只有技术而没有深度、没有文化内涵的作品,是不会具有艺术生命力的。

“加”法中第二个内容是对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这在创作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此次比赛出现的一个普遍问题是:音乐素材的泛滥,语言不简洁。有的作品,只有短短几分钟的音乐,却涵盖了五声性音调、全音阶、梅西安有限移位等诸多素材,风格太多让人感觉音乐有点支离破碎缺乏整体感,像是在进行各种技法的实验和堆砌。我国伟大的民族音乐家马思聪曾说过:“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是能用最少的材料去完成庞大的效果的人。”因此,选择是对知识的高度整合,是创造得以展开的第一要素,只有选择了有价值、符合需要的、与创造活动相一致的有关信息,才能有效地进行创造。

“减法”的意义是使音乐创作进一步摆脱模仿,逐渐走向创造,其最大特点是思维上的求异性,要求我们能够在平常事物中寻找出潜藏的发展空间和可能存在的缺口,为创造找到立足点。换句话说,任何创造的“灵感”不会从天而降,都是基于传统的力量上形成的。例如,这次比赛中,很多选手为了创造新的音色而忽视了乐器的传统音色的表现能力。如在一首古筝曲里,作者试用古筝来模仿中国民间八种打击乐器,在乐曲中出现使用尺子刮奏琴弦、打击琴板等新的演奏技法,但评委们认为乐曲没有表现出古筝能够表达的合适音色,用尺子刮奏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它们只是一种新颖的演奏方式,却没有任何的音乐目的。评委们一致认为这种抛弃传统而盲目求新的作品是毫无艺术生命力的,任何一件乐器其最常规的传统演奏法表现力最强。因此,所有革新都应建立在乐器基本的演奏技法上,而不是一味地强求新技术,置传统于不顾。法国雕塑家罗丹说得好:“所谓大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能够发现出美来。”

作曲就是创造,而创造是对“独一无二”的永恒的追求。但事实告诉我们,从“加”到“减”实现创造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这个过程充满了挫折与艰辛。因此,我们要感谢这样的创作比赛,感谢评委与听众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它们往往给予我们自我反省的能力:为什么我们拥有良好的写作技术,却少有动人之作;为什么我们努力标新立异,却总是缺乏内涵:为什么我们苦心经营,却无法独出机杼。即:从“加”到“减”,我们缺少了什么。

参考资料,

[1]程建平著,《音乐与创造性恩维》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

[2]、[4]赵晓生著,《传统作曲技法》绪论之《作曲教学三原则》

[3]马思聪著,《创作的经验》转引自《马思聪音乐文集》(初稿),俞玉姿编。

猜你喜欢
作曲音乐创作技法
AI:像贝多芬一样去作曲
姚晨琴歌四首《云·山·风·松》音乐创作初探
邀你来我家
作曲心语
戏曲音乐创作应把握的三重风格——以朱绍玉戏曲音乐创作为例
George Gershwin
精通拍摄技法
从两篇音乐创作评论引发的思考
托布秀尔音乐创作简析
技法只是书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