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道路货运价格信息监测机制的必要性

2009-09-22 08:04朱文博
新西部下半月 2009年8期
关键词:价格

朱文博

【摘 要】 在我国货运价格竞争的恶性循环导致货车超载超限情况愈演愈烈的严重形势下,有必要提早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以便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优化货运运力结构体系,构建和谐交通。

【关键词】 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

近年来我国道路货运业的快速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其作为综合运输体系中市场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的运输方式,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货运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内部管理和组织中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货运价格竞争的恶性循环导致货车超载超限情况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道路货运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要从根本上提高道路货运业在综合运输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符合当代道路货运市场的运价监测机制显得十分必要。

一、道路货运市场运价发展基本情况

我国道路货运价格经过一系列改革、调整措施,基本上适应了公路运输业市场化发展的需要,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政府定价阶段(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是计划经济,道路运输作为国家经济动脉之一,实行的是政府定价。这一阶段运价的主要特点就是长时间的固定不变,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需求变化。以青海省道路货运运价为例,改革开放前,全省道路货运市场长期以来执行的是1966年10月制定的全省统一运价,不分区域、不分货物类别和路线等级,一律按0.22元/吨公里计收运费。改革开放后,由于运价结构不合理,计费上的“一刀切”做法,造成运输企业挑货选线、车辆相向空驶的现象,并形成“80年代的成本、60年代的运价”的不合理状况。

第二阶段:政府定价向市场调节价过渡阶段(改革开放后——90年代初)。在这一阶段,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道路货物运输作为综合运输体系中市场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的运输方式,其运价经历了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的顺利过渡。这一阶段运价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政府指导为主之下的企业自主,运输企业在运价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1984年交通部下发的《汽车运价规则》,本着价格基本上与价值相适应的原则,在保证与当时运价总水平不变或略有降低的前提下,调整和改革运价结构,开始实行差别运价。

第三阶段:市场调节价的形成阶段(90年初至今)。随着90年代初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我国的道路货运市场进一步放开,形成了“国营、个体一起上”的局面,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道路货运运价也全部由市场来进行调解,政府不再干预。

二、道路货运价格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由于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进行价格的恶意竞争,导致运输市场价格偏低,与目前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形成了很大的反差,造成价格长期低于价值,违背了价值规律。反映出道路货运运价在形成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道路货运市场运价监督管理的缺位

由于道路运输市场开放时间较早,尤其是货物运输,以个体私营业户居多,在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并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在实际中需要不断探索总结。对于公路运价政策的制定、调整以及运价的监督管理缺乏具体有效的措施,使公路货运价格的管理成为公路运输市场管理的“空白点”。

2、公路货运价格的管理方式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运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而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不够,手段缺乏,没有真正从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缺位或越位的情况。市场行为不规范,货运的相关信息不对称,过度竞争、无序竞争的情况时有出现。

3、公路运价的法制不健全,运价秩序混乱

由于缺乏法规约束等因素导致运价秩序不规范的主要问题是:在过度竞争中相互杀价、压价,造成超限超载现象屡禁不绝;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谋取暴利的行为;一些不法运输经营者利用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手段,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都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公正、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原则。

4、货运市场的发育不成熟,没有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

道路货运市场从最初的供不应求到如今的供大于求,主要打的就是“低价牌”,以低廉的价格作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由于道路货运存在着多、小、散、弱、差等先天不足,所以没有规模优势可言,产品同质化,车型单一化,服务简单化,缺乏先进技术手段,运输的组织管理水平低下。这种粗放式的经营模式不仅不符合道路货运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而且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直接制约了道路货运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无法发挥规模经营效益,限制了公路货运的再生产。

5、运价的差别导致道路和铁路未能发挥各自优势

从道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的经济特点来看,道路运输适合于中、短途小批量运输,反映其方便、灵活、门到门的运输特点;而铁路运输适合于大批量且长距离运输。因此,铁路长途运价低于公路长途运价是自然的。但是由于我国在铁路网建设中的滞后,铁路的运输压力过大,不少地方需要通过“公铁分流”来解决过大的铁路运输压力,而公路和铁路运输在运价的竞争中却处于不利地位。由于价格的因素增加了铁路运输在中短途运输方面的负担,使铁路运输能力严重饱和,影响了大宗物资的长途运输,造成铁路运输效益下降,也影响了公路运输的竞争能力及经济效益,最终导致公路、铁路各自的优势都难以充分发挥。

三、建立道路货运价格信息监测机制的必要性

随着2009年元月1日燃油税的实施,明确了由燃油消费税替代相关费用: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与此同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燃油税的实施一方面将进一步简化货运运价的计算方法,有利于对货运市场的监测体系的建立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建立符合道路货运市场发展的油运联动机制价格监测体系的必要性。

一是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有利于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建立起一套道路货运运价信息的收集、处理(包括加工、传递、贮存等环节)、公布的监测机制,将保证货运运价信息的公开透明,为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权威的道路货运价格参考依据,让托运人和承运人在了解货运市场运价的情况下进行理性选择,不断促进运价的合理回归,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服务。

二是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有利于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宏观管理的职能,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和职责权限,加快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明确管理货运运价的责权分工,并要在法律上形成制度,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路运价管理体制创造基础。对建立健全公路货运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加大监管力度起到积极作用,引导鼓励公路货运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

三是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有利于推进道路货运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价格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货运价格作为运输市场诚信建设的一部分,是整顿货运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规范货运经营者行为的有效途径。通过大力推进货运运价诚信体系的建设,从而不断促进道路货运行业的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

四是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有利于和谐交通的建设。加强对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货物运输价格的监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入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加强对粮油、蔬菜、煤炭、化肥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的调查和监测,对于构建和谐交通将起到积极作用。

五是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有利于综合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建立道路货运运价监测机制有助于加快道路运输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合理的综合运输市场,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合理分工。各承运人以发展综合运输为最终目的,不断开发新的服务类别项目,建立起一体化的综合运输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真正实现货运价格的自主调节。

六是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机制有利于优化货运运力结构体系,促进运力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增加服务种类,提高货运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输成本,从单纯的低价竞争转向运输成本、服务质量和不同种类服务产品的综合竞争,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货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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