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涨价 雷声大雨点小

2009-11-17 09:59孙晓宇
投资与理财 2009年21期
关键词:康宁保险法保险产品

孙晓宇

新保险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家保险公司开发的新产品陆续开始进入市场。关于保险产品节后涨价的话题,再次浮出水面。

记者了解到,新保险法在节后带来新一轮公司的产品升级,许多保险公司在节后第一天就推出适应新保险法的产品,比如泰康人寿的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就针对市民家庭储蓄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个人养老等中长期理财需求而设计,具有交费少、返还快、领取活的特点。

而在国庆节后亮相的所有新产品中,作为寿险行业的领头羊,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和“康宁定期保险”产品由于在国内重疾险市场上具有龙头地位,因此备受瞩目。

据国寿辽宁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新两康”承保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10种扩充为20种,特别是增加了近年来发病率较高的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综合征等疾病;另外,“新两康”产品明确并细化了高残保障责任,去除了部分发生率较低的高残保障,但仍保留了多肢体缺失、双目失明等高风险的高残保障。

市民老魏早就想给自己买保险增加保障了,但是国庆节前,他收到一些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的电话和短信,都说老产品要停售,再不出手就来不及了,当时老魏不为所动。但过完国庆长假,他再联系国寿的营销员,发现新产品升级也带来了费用的部分上涨,“整体来看,新康宁男性的费率上涨了15%左右,女性的费率涨幅要小些。”以30岁男性、20年交费、保险金额1万元为例,老康宁保费为730元/年,新康宁要870元/年,涨幅19.2%。

而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除了“两康”产品,其他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寿险产品也都有所提价,增长的幅度在3%-15%不等。虽然每年缴费增加不多,但总体缴费年限下来,也让投保人增加了一定的支出。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以30岁男性为例,购买20万保额的该产品,采用30年缴费方式支付,原产品的价格大约为每年6060元,“按照这个价格核算,购买新产品,30年缴费年限,多缴的费用总计大约为8400元。”一寿险销售人员称。

不过,对于涨价一说,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

“这不能算作涨价,只是产品不同调价而已。”国寿一位负责人表示,产品保障范围扩大了,和原来相比,价格提升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属于一种长期的耐用消费品,而不是快速消费品。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首先考虑的是自身需求,其次是产品的保障内容和额度。新产品在保障责任范围、免责范围、保险事故定义严格程度、附加保险利益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如太平洋寿险新推出的“金泰人生”产品,保障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24种增加到35种,原发性心肌病、全身性重症肌无力等10种重大疾病均为监管部门要求之外的增设病种;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保障的重大疾病增加为35种;新华人寿“福家安康”保障的重大疾病也增加为35种。还有部分公司推出了多次赔付、双重赔付等新的创新型险种。因此,消费者在比较新老产品时,仅从价格角度考虑并不客观。

据悉,由于新保险法增加“不可抗辩条款”,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成立两年以上,即使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出险后保险公司也应当赔付。这个规定增加了保险公司风险,但大多数公司并未采取提价的方式。“我们将重疾险重新设计了,可以作为附加险,也可以二次赔付。”记者从平安、泰康、太平洋等多家公司了解到,保险产品在节后均没有调整价格,只是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上有所不同。多家公司表示,此次依据新保险法调整的产品,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以及对投保人的投保说明和风险提示方面,对产品的销售及价格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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