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外出相关问题的思考

2009-11-17 03:58李银银
活力 2009年13期
关键词:年收入经营权农村土地

李银银

[摘 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土地流转政策。该政策的提出是在农村居民规模化外出务工的大潮流下提出的。土地的流转引起的农村的土地集中经营,在我国的主要趋势是农村人口众多的大户。按目前土地状况推算,每个农民要有20亩土地才不会外出务工,专门从事土地经营的人,要有50亩土地才会获得和建筑小工同等的收入。

[关键词]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完善与否,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土地问题,向来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核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这项举措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当时农村土地改革的一项创举。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如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导致的效率低下,大宗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等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土地流转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是农民可以对自己承包期限内享有承包权的土地进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等。简言之,就是承包了土地的人不愿意耕种,而转包给其他人耕种,自己则在协商的基础上获得租金、转让费。土地的流转是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只是经营权的转移。土地流转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将长期落后的分散的农业,转变成因地置宜的多种型的农、林、牧、副兼收并蓄的现代化的农业。

一、我国土地流转引起的土地集中趋势

土地流转政策的提出和我国农村的现状是离不开的。农村的劳动力向城市转化的趋势已经非常的明显。根据一项对于安徽颖上县的外出农民工调查显示:轻壮年劳动力外出的主要工作是进工厂务工,其次是在建筑行业务工或者在餐饮行业务工,这些工种的年收入都在万元以上;年龄较大的劳动力外出一般会选择收废品,年收入一般在8 000元以上;有技术的劳动力,收入就更多。目前安徽颖上县成人平均每人1亩地,儿童每人半亩地。按每家包括父母子女再内按5人计算,平均每户5亩地。按照正常产量估算,每亩地每季的收入在500元左右,那么每户每年(两季)的年收入在5 000左右。这个收入远远低于一个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收入。

在这种高收入的促使下,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化成为了城镇劳动力。这部分转移到城镇的劳动力,无法继续经营在农村的土地。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即使靠天收也有收成,向城镇转移的的劳动力就可以把土地流转给专门从事土地经营的人,并且可以从中获得最起码的报酬。安徽颖上县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土地承包的费用是每亩每季300元,这个数据也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把土地给别人经营,地主每亩每季可以得到300元的收入。和地主自己经营土地比较起来,地主每亩每季收入减少200多元,这200元就是对于集约化经营管理者的劳动的定价。也就是说,即使承包别人的土地经营也是有利润的,这才使土地的承包变得有可能。

但是在实际的调查中发现,农民外出不能经营土地,不是把地承包给专门的具有技术和知识水平的集约化土地经营着,他们往往把土地给自己的父母,亲戚,或者是邻居。这种土地流转,一般不要任何的费用,口头约定,也没有任何正式的承包租赁手续,只要求随时回来可以随时拿到自己原本的土地。给别人的时候地里有庄稼,还的时候也要还庄稼,空地给就空地还。因人均土地稀少和外出劳动力收入增加,他们已经不在乎土地承包给别人的补偿,亲朋之间的感情在他们心理的价值远远高于每亩每年600元的收入。把土地给亲戚种,就是对亲属关系的补偿;把地给邻居种,就是给维系家庭之间友好关系的补偿。所以,短期内专门从事土地集中化经营的,也只是部分在村里的大家庭。这样的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富余,家庭关系也较为和谐,那么外出劳动力的土地才有可能集中到某个善于种田的家庭成员手中。

二、土地流转能引起劳动力的转移

那么一个农民要用有多少土地才能不会外出务工呢?安徽省颖上县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每天收入在60元左右,月收入1 800元,年收入21 600元。按当前的收入水平每亩每年收入1 000元,如果有10亩地,就可以达到温饱;有20亩地,收入水平就相当于建筑小工;有30亩地,收入就相当可观了。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务农的劳动力有20亩地的话,和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有相同的收入,但相比之下生活在外的生活条件总要恶劣很多,大部分劳动力就不会选择外出。如果按目前每人一亩地的标准计算的话,二十个人的地只要一个人种就可以了,理论上说剩余的农村劳动力都可以外出。

同样,专门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人,去除承包土地每亩需要每年600元的费用,每亩每年有400元的利润。如果要达到10 000元的年收入,至少需要25亩地;要达到建筑小工的年收入,就需要50亩地。也就是说五十个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只要留下一个专门务农,其余都可以外出。

土地流转引起土地的集中经营,那么是不是代表土地对于农民只是几百元的收入呢?调查显示,农民大多希望住在城市里,因为城市里有优越的环境;但是最终也不会希望离开自己的土地,在农村就算没有稳定的工作,自己也有退路,至少也有土地可以养活自己。这样,土地带来的价值不仅仅是钱能够衡量的,土地让他们感到安全,是抗击失业风险的坚固的防线,它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延续生命的保障。所以农民不愿意离开土地,离不开土地,更不能离开土地。

土地流转,会促进劳动力的外出,劳动力外出也需要土地流转政策。所以土地流转政策是适合中国当前国情的。但是,短期内土地流转会把土地集中到农村的大户家庭,至于什么时候土地才能集中到大规模的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手中,这就需要农民清楚的估算人情价值了。

参考文献:

[1]张丽艳.论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作用[J].社会科学辑刊,2008,(1).

[2]刑彤.浅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J].时代经贸,2007,(6).

[3] 武爱玲. 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J] .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 2009,(2).□(编辑/李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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