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父子获赔名誉损失费

2009-11-19 11:18
环球时报 2009-11-19
关键词:李光耀名誉新元

新加坡高等法院17日裁定,《远东经济评论》须赔偿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总理李显龙父子总额35万新元的名誉损失和5.5万新元的诉讼费用。

据法新社18日报道,《远东经济评论》于2006年7月刊登一篇介绍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的文章《新加坡烈士徐顺全》,文中影射新加坡政府涉嫌贪污,并认为李光耀父子利用诽谤官司扼杀反对者的声音。李光耀父子于同年8月对《远东经济评论》编辑胡果·雷斯塔尔和该杂志的母公司道琼斯亚洲出版公司提出名誉诽谤诉讼,并索求名誉赔偿。

道琼斯亚洲出版公司发表声明说,公司虽然不认同新加坡法庭的裁决,也不认为《远东经济评论》犯下任何过失,但为了不想继续延长诉讼过程,已于18日交付赔偿。▲(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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