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院校监考工作的思考

2009-11-26 04:46杨光银
教师·下 2009年10期
关键词:监考高等院校

杨光银

摘要:监考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直都是考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考风建设的关键。本文简要分析了高等院校监考工作的特点,对高等院校监考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高等院校;监考;监考教师

高等院校的监考工作在学校考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监考管理规定的制定,监考教师的选用与培训,监考工作的巡视,学生考试违纪的情况调查与认定,都是高校监考工作组织与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相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监考工作而言,高等院校的监考工作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只有深入地了解了高等院校监考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性,才能对高等院校的监考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和有效的管理。

一、高等院校监考工作的特殊性

1.高校监考对象的特点

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后,远离了父母的约束,认为自己已经是成人,强烈地要求独立自主。他们希望受人尊重、被人信任;他们也很情绪化,一时的成功或者失败都可能引起他们情绪上的大波动;他们有很强的逆反心理,老师对他们的说服教育往往会适得其反;他们的行事作风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化倾向,不再是单纯的、考虑问题简单的学生风格[1];他们经过十几年的学习,习得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并且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同时,在高校中,学生层次不一,有的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对学校的奖学金等很关注,这类学生一定程度上极其希望监考教师能够切实地维护考试的公平与正义,同时也希望自己平时的努力学习在考场中得到回报,他们对考场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是感到愤恨的,与中、小学生不同,作为成年人,他们懂得用有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同学的违纪、舞弊行为,监考教师的失职行为,都可能进行监督和举报;有的学生学习懒散,只求及格,对考场上的监考状态不十分关心;有的学生平时不用功,临时抱佛脚,存心以不正当的手段通过考试,这类学生希望监考教师在考场中不作为,甚至协同他们违纪、作弊。高等院校学生的独立、逆反等心理特点可能会在考场中表现得更加突出。在考场上无视监考教师的指令,即使在考生本身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也要和监考教师争执,或者对事实清楚的舞弊行为也坚决不承认,这样的情况在高校的考场中是经常发生的,甚至不少的高校由于和考生的纠纷而走上了司法程序,学生不再是对老师唯命是从的小孩,他们会思考,知道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面对这样复杂的学生群体,涉及可能会影响到学生升级、退学、毕业、就业、评优等情况的考试问题,监考工作是非常敏感的,监考教师和高校考生的关系也是极其微妙的。

2.高校监考教师队伍的特点

在普通高校中,几乎没有可能设立专职的监考教师队伍,监考教师多由授课教师、教育行政人员等兼任。在选拔监考人员的时候,虽然有的学校会与监考人员签订监考工作责任书,但是,实际上这种制度多流于形式,监考人员的选用有着很大的随意性,有时候是临时从工作任务相对较少的部门抽调,这样很难保证参加监考的人员具备作为高校监考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也很难严格地执行监考工作中的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等管理制度。管理松散的监考教师队伍,向敏感的大学生们释放的信息是不良的。高校监考教师也不像小学和高中教师一样,将考生视为纯粹的未成年人,他们更多地愿意将考生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待考生也不完全是中、小学阶段的方式。他们和考生之间,多数没有十分密切的师生关系,对大多数考生的成绩、品行、脾气等情况,监考教师是不了解的。相对陌生的双方,对高校的监考工作是利弊共存的。一方面,部分考生由于对监考教师不熟悉,考试开始时机警地选择观望,他们会视考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是否真正采取作弊行为[2],对监考工作来说,这起到了对考生最初的警示作用。另一方面,监考教师对考生不了解,很难在监考工作中把握重点,对突发的情况,也难以在了解学生品行、脾气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处理,在考场中也不乏对考生的行为作出错误认定的情况。这样,留给学生们的印象就是:学校和老师对他们极其不信任,甚至有意要“冤枉”学生。师生之间不能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与高校监考教师队伍的组织与管理方式是有很大关系的。

3.高校考试组织工作的特点

高校的课程结构复杂,每学期开设的课程数目较多,课程性质不一,在很多高校中,期末考试要间断地持续一个月以上,对考生的意志是很大的考验,同时某种意义上也是对监考工作组织管理的考验、对监考教师的考验。在如此长时间的考试阶段,部分学生会以各种渠道打探关于考试和监考的信息。他们会到出卷老师、教务处、印刷厂等可能与试卷有关的地方探听考试内容,到考务管理部门了解监考教师的具体情况,甚至可能因为考生与监考教师间有着某些利益上的、关系上的联系,少部分监考教师在考场中成为了一些考生舞弊的协助者。高等院校的考试安排是在全校或者全院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的,对于公共必修课,考试人数众多,监考教师的人数也需要相应地增加,公共必修课程的考试往往是一次全校的监考教师总动员,人数的增加无疑提高了管理的难度。高等院校不同的课程有着不同的考试性质和形式,部分监考教师和学生都有着这样的看法:专业必修课是以后从业的保证,可以监考得严格一些;对社科类课程和选修课,可以监考得松一些。这样的看法,忽视了学校考风建设的一贯性,在实际上破坏了考试管理和监考管理制度,造成了考试科目间的不公现象,成为了目前高校考风普遍下滑的原因之一。

二、关于高校监考工作组织与管理的建议

1.制定严格的监考工作组织与管理制

度,并切实执行

高校监考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要有严格的制度,只有明确制度,严格执行,才能杜绝监考工作中的漏洞。在很多高校的监考管理制度中,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工作职责等,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多数高校的监考工作管理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对监考教师的奖惩。在监考的过程中,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应该在明确监考教师职责的基础上,对监考教师的工作制定一定的考核标准,并按标准对监考教师实行奖惩,对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职责的监考教师要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同时,从保护学生利益的角度出发,监考教师是否完美地担当了自己的角色,不应该以发现和上报违纪、作弊的学生数目来衡量,而是要将考生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阻止考试违纪、作弊的实质性行为的发生,从而达到整顿考风、促进学风建设的目的。同时,高等院校监考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建立在对本校监考工作详细了解的基础上;监考制度的制定,应该兼顾高校考生和监考教师的特点,规定要细化、合理化、合法化。

2.对监考教师严格筛选,加强培训

前面提到高校的监考教师队伍有着选择随意、管理松散的特点,所以,为了建立相对稳定的监考教师队伍,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管理,高等院校监考教师的选择,应该在有一定了解和观察的基础上,在最初的阶段要防止不够尽责的人员进入监考队伍,以免影响到监考风气,在此基础上,对于已经成为监考教师的人员,也要在平时的考务工作中,加强巡考和对监考教师的观察、了解,按监考管理制度对监考教师的工作进行评定,对不能尽职者,要予以淘汰。对现有的监考教师队伍,要制定系统的计划,加强培训,培训的内容不能仅限于监考作风、监考操作,更应该加强对监考教师监考技巧的培训。在考场中,如何发现学生的违纪、作弊意图,如何恰当地阻止事实的发生,如何与考生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处理棘手的突发事件等[3],都是监考教师应该掌握的技能,也是可以通过培训掌握的。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形式也可多样,座谈交流,实例分析,都可以成为很好的方式。

3.加强监考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监考教师和考生之间,不应该是一种对立的关系,监考教师是在维护考试的公平与正义,同时也是在维护大多数考生的利益。高等院校的学生是受到了高层次教育的人,应该具有基本的是非观念,监考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和相互理解,也不是完全不能进行的。所以,高校的考务管理者应该采取一定的形式,给监考教师和考生的沟通创造条件,让师生间的关系由对立走到相互信任与理解,从而建立起良好的考试氛围。

总之,在高等院校的考场中,监考教师面对的不是“听话的小孩”。监考是考务工作的前沿阵地,一举一动都将备受关注,在考生的眼里,监考教师的态度就代表了学校的态度。要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必须了解高校监考工作的特点,加强监考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国凡.针对大学生心理特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6(3):90-91.

[2] 张文彬,蔡骁.从监考角度谈教书育人[J].中国西部科技,2007(17):55-

57.

[3] 孙家学.论监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J].教育现代化,2005(12):12-13.

(作者单位:遵义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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