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歌谣

2009-11-27 05:39刘楚痕
最推理 2009年3期
关键词:鸢尾花酒吧

刘楚痕

如果没有在贝克街221B的门前驻足过,那就是白来了一次伦敦,白来了一次英国,白来了一次欧洲。

有心的人都知道,贝克街221B的对面,有一盏几乎永远不亮的街灯。

就在那盏街灯的下面,有一块对搭型的小黑板,上面写着几十年都不曾变过的早餐菜单。这是属于一家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酒吧。

酒吧里只有六七张桌子,吧台也不足四米。犄角的那两张三角形的桌子永远也不会用来招待客人。因为其中一张的上面往往坐着一位提琴手,他是义演的,从不向酒吧老板或是客人收取费用,如果觉得他的演奏还不错,买一杯最便宜的whiskey给他就可以。

今天的伦敦是被笼罩在一个烟雨蒙蒙的天气下的,一声清脆的来客铃声,我顿感一丝凉意。抬起头,一个留着胡渣,头发乱蓬蓬,穿着一件普鲁士蓝色夹克衫的中年男子,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外面很冷吗,伙计?”我用不太地道的英文和他打招呼。他手臂上的三叉戟刺青,身上的海腥味儿,不难猜出这是一位刚刚下船不久的水手。

“没错,而且你知道……”

“海上的风很大,但是却没有下雨是吗?”

他笑着接过侍者递过来的朗姆酒和一客双份熏土豆,用略带狡猾笑容对我说:“你怎么知道的?天气预报员?哈哈,你知道,伦敦人讨厌他们。”

“不,我只是一个旅行者。是你的头发告诉我的。”

“我的头发?”

“恩,上面有白色的盐末,应该是海浪留下的,证明风很大。但如果下雨的话,盐末就不会在那里,早被冲走了。”

几句话惹得他大笑起来。他很快便吃光了土豆,喝干了那一大杯烈酒,而这过程中,我只轻轻地呷了两口淡淡的咖啡。他的出现无疑破坏了原有的气氛,就如同在圣教堂做礼拜,有人大声地讲粗话。

看见他站起来,我以为他要离开了,但很快,这男子并没有向门走去,而是站在吧台的边上又要了两杯双份量的龙舌兰:“来吧,看样子你也没什么可做,在船上的货物卸光之前我有的是时间,喝一杯怎么样?”

我不是第一次喝酒,也不是第一次喝龙舌兰,但是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可能连一半都没有喝到,我就没有意识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很晚的样子,我依然能感觉到那剧烈的头痛,像是要炸开一样,那杯酒的威力看来还真的不小。

我记得我随身的皮质口袋里有一小瓶头痛药。我总是带着它,并时刻保持总有半瓶以上的药片。这是母亲给我的礼物,我患有遗传性脑血管痉挛疾病,这会儿大概是犯病了。这该死的头痛使得浑身泄了劲,我无法在短时间内靠自己的力量坐起来,只能伸手向床边摸去,但是,并没有碰到任何东西。很奇怪,我一直把那个皮口袋放在那里的,怎么不见了?

想到自己应该是醉着回来的,那袋子或许在店老板那里,我挣扎着下了床,一边扶着楼梯,一边用力按着太阳穴,一步步地向楼下挪去。

快到最后一组阶梯的时,我看见店老板站在下面正冲我微笑着。他还穿着那件红色的羊绒上衣,灰格子裤,嘴里咬着一只烟斗,并戴着一顶福尔摩斯的帽子。这条街上至少有十间这样的家庭式旅店,我之所以选了这一家,就是因为店老板的这身装扮。

“是为了您的东西是吗?”

“是的。”

他边说着等等,边走到柜台那里。我试图询问我是怎样回来的,店老板的回答从柜台下面很深处传来,“是三个孩子送您回来的。”

“三个孩子?”

“是的,两个孩子架着您,另一个拿着您的东西,我正想把这东西给您送上去的。”

店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大铁箱子:“给您!这很重,是新买的古董箱子吗?之前似乎并没有见您带着它呀。”

“是的,我没有过,因为这不是我的箱子。我的行李只是一个很小的皮口袋,里面只有几样小东西,绝不是这大家伙,您一定弄错了?”

“不可能,这么有特色的箱子,我怎么可能弄错呢?”

想想也许是酒吧里的其它人或是那几个孩子搞错了,我决定先把箱子收下,等明早再去问个究竟。

提起黑箱子,还真的有些分量,等我回到房间时,已经累得直喘粗气,我把那只黑箱子放在腿上,仔细地端详起来。

这箱子似乎并不是铁制的,因为我从贝克街福尔摩斯纪念馆那儿买回来的磁铁贴片无法吸附在上面,它应该是一种比铁更坚硬的金属。箱子的提手是用中间宽两边窄的木条做成的。握在手里的感觉很舒服,因为是木头的,在冬天也不会冻到手。提手的两边各有一个我从来都没见过的奇怪锁头。锁头的四周有很多用锉刀剉过的痕迹,有的已经生了绿色的锈斑,有些则像是新加上去的。这明显是有人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试图打开它。

箱子正面的正中央处有一个凸起的圆圈,圆圈围住的是一个鸢尾花图案,鸢尾花的颜色与其它的地方有些不同,我用咖啡匙,在鸢尾花上轻轻刮了两下,果然如我所料,这个鸢尾花是黄金制成的,再仔细看下,每一支花瓣的顶头部位,都有一个兵乓球大小的不规则菱形凹槽,像是曾经镶嵌过宝石,但如今已经见不着了。

虽然看起来这很可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但我依然惦记自己的那个皮口袋,不仅里面有我的头痛药,更重要还有我的返程机票和护照等证件,好在公司的文件没在里面,我边胡思乱想着边昏沉沉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去了酒馆。

“是要早餐吗,先生?”

吧台内侧的这个人并不是个相熟的脸孔,我便提出要见酒吧老板。

“老板的父亲昨天下午去世了,他连夜赶回苏格兰去了。”那个人说。

怎么会是这样?

我请眼前的年轻人回忆这两天是否有人捡到了什么东西或留过其它什么告示,我还把鸢尾花的箱子给他看了一下。他看到箱子时的表情就和我当时一样:“我是今天早上才开始上班的,老实说我还不能熟练使用那台该死的咖啡机呢。不过您可以问问提琴手,老板走的时候对我说过,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去问他。”

“他会在中午的时候来对吗?”

年轻人一边摆弄他的专属开瓶器,一边耸着肩对我说:“应该是的,听老板说,那家伙嗜酒如命,中午客人多的时候,他一定会来拉琴换酒喝的。我看您还是吃点什么,坐在那边慢慢等吧,您的脸色并不好,吃点热东西有好处的,我妈教的。”

只能这样了,提琴手是最后的希望,如果他不知道什么的话,我就只能去申补护照和签证了,但这期间的两三个月,我想我可能就要住在滑铁卢地铁站里了,据说那里冬暖夏凉,是流浪人的天堂。

中午的时候,客人越来越多,因为雨天的关系,生意要比平日里更加红火些,伙计一个人忙得不可开交。可是直到客人纷纷散去,提琴手却一直没有出现。

我已经有些不耐烦。突然听到了悦耳的来客铃声,我喜出望外地向门口看去,却见一个人提着一只箱子站在那里。我失望地发现那并不是琴箱,而是不锈钢制成用来摆放电子仪器的箱子。

“请问,哪位是老板?我们是一个电影摄制小组,早前已经有人和老板见面协商过了,要借这里拍一场戏,可是那位负责联系的人今天去跑另一场了,他说这里有书面协议,交出给这里的老板看一下就会没问题的。”来人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伙计。

我有些好奇,便也凑了过去,伙计拿过那协议书看了看说:“嗯,这的确是老板的签字,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拍摄?”

“如果您同意的话,我们这边就立刻开始准备,最多半个钟头,不会耽误到这里的生意。”

虽然没有等到提琴手,但我毕竟也是头一次在现场看人家拍电影,我留了下来,在一旁看着。

很显然,这场戏只是一个小过场,算上刚才进来交涉的那个,所谓的摄制组不过就五个人,演员只有一个,还是个面色有些营养不良的白种人。他穿着皮质的夹克衫,很轻松地坐在最中央的座位上,嘴里哼着歌翘起二郎腿,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看样子,这还是一场枪战戏。

这和我印象中的拍摄场景略有不同,导演没有很大声地喊一句“action”,只是轻轻地提醒一边的两个摄像员开始工作,或许这样的手法,会显得更加自然一些吧。

五分钟过去,我已经开始猜想这可能就是场连一句对白都没有的过场戏罢了。突然,来客铃声响了,我迅速转过头去看门口的方向,进来的是一个衣衫破旧但依然整齐的中年男子。伙计以为是客人,刚要上前说明的时候,中央座位上的那个男人,“噌”地一下站起来,快速地拿起桌子上的手枪,瞄也没瞄地向进来的人开了一枪,子弹打在那人的左小腿上,在他跪下的一瞬间,“砰”的一声,第二颗子弹又出膛,正好击中对方领带的打结处,鲜血喷出,人就一声不响地倒了进来,同时大门也正好关上。我以为整场戏已经结束,却见开枪的人又迅速跑过去将尸体收在早已准备好的大袋子里,在他走出门口的同时,导演示意摄像机跟进,并对着一部对讲机说:“3号机准备。”

真是很精彩的一场戏,在收拾机械的空档,导演对伙计说明他们还要继续拍摄,所以请他帮忙清理一下门口地上的“血浆”,并表示等影片上映时,一定送给我们两张首映礼的门票。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已经在这家酒吧里吃完了饭后甜点。提琴手依然没有出现,我已经放弃了寻找我的失物,决定尽快去大使馆那边申办遗失。值得一提的是,我依伙计之言在酒吧仓库找应急雨伞的时候又莫名其妙晕倒了,事后据旅馆老板说,又是被三个小孩送回来的。

大使馆上午九时开门,我第一个到。领了表格之后,才知道还需要我在英的住址。我没有收集酒店火柴盒的习惯,所以没办法打电话回去查问。经过一番努力,我说服了工作人员帮我将材料保留到当天下班的时候。

十点半,我回到了贝克街,原以为,我只需要知道一个门牌号码而已,不会耽误什么时间,十二点之前,我必定可以赶回去。

过马路时就隐约看到老板和几个人在交谈,从那高高的圆形帽子上,我可以判断出那些人是警察。很多人都知道,英国最垃圾的是食品,最优秀的就是警察。我对这些口音标准,外貌干净的人很有好感。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警察竟然是来找我的。难道我丢了护照,就值得出动三个警察吗?

“请问是刘先生吗?”

“是的。”

“有一桩谋杀案想请你过去协助调查。”

谋杀案?谁死了?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的?我已经够倒霉的了,护照机票丢了,信用卡也不见了,身上只有不到一百镑,被弄晕了又被莫名其妙送回来,我都没工夫去查个明白,这会儿还说我和谋杀案有关,一时间我来不及恐惧,反倒是几日来积攒的愤怒一下子爆发出来:“我是嫌疑犯,还是目击者?”

“这要等调查之后才知道。”

“可我还要把地址送到中国大使馆,他们在十二点前关门。”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派人替您送去。”

我并不想让一个警察把我的地址送去大使馆,这并不会给人留下什么好的印象。如果再知道我是被叫去“协助调查”谋杀案的话,天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出现。在两个警察的“贴身保护”下,我只好随便拿了一件衬衫,将鸢尾花箱子交给了店老板寄存。

这是我此生第一次坐警车,而且还是英国的。本以为转个角便到的,没想到路途如此遥远,中途的时候,车子还在一家快餐店门口停了下来,一位警察跳下车回头对我说:“吃些什么?我们要到沃金市去,至少还要两个小时左右”。

“沃金市?我们去那里做什么,我以为只是在伦敦。”我越来越无法掌控事态的发展了,首先是弄丢了自己的证件,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鸢尾花图案的古董箱子。被搞晕了两次都是由三个不认识的小孩儿送回来。我还欠着旅店老板几百镑的房费。现在,又当上了沃金市的杀人犯?我连沃金在伦敦的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大约在傍晚的时候,我们到达了沃金市中央警察局,把我交给了当勤的人之后,那三位警官就离开了,可是我却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走。

我坐在一个昏暗狭小的房间里,两个拿着斯尔泰陆军通用步枪的警官就站在离我不到十公分的地方。我的脸甚至可以感觉到那金属所散发出来的凉气。

“请问你认识一位叫巴比洛•弗兰斯朗•德蒂尔金斯•贝拉斯克斯的西班牙籍男子吗?名字有些长,我们就叫他巴比洛好了。”

我去过不少欧洲国家,当然其中也包括了西班牙。如果没有刻意隐瞒的话,我应该不认识一个名字这么长的人:“记不得了,应该不认识。他怎么了?

“他今天早上被发现死在沃金的租房里。”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认识他。而且我一直在伦敦。没来过这里。”直到那位警官拿出照片之前,我一直都在认为是他们找错了人,贝克街可能住着一位与我同姓的中国人。但事实就是事实,眼前不可逃避的事实就是,相片中的那张脸我再熟悉不过,昨天还在一起呆了一整日。没错,照片里的人就是那个酒吧临时替工的年轻伙计。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住在什么沃金,甚至于我根本就没有听出来他有西班牙口音。”我急于辩解自己的清白,激动得离了座位想要站起来。在膝盖还没有完全伸直的时候,就感到两肩传来一阵剧痛,持械的警官用枪托把我又压回了椅子上。

“刘先生,如果你想洗脱嫌疑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与我们警方合作。顺带一提的是,对于过分激动的人,这里有专业人士会处理。”

我喝了桌子上的那杯咖啡,尽管并不能确定那是否为我而准备的。其后便尽量保持心平气和的语气,讲述了昨天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记录员写下了我的每一句话,我只希望我的英文不会有表达错误的情况。

“你说你丢了随身的口袋,得到了一个鸢尾花箱子?”

“是的,把我带来这里的那三位警官都看见了。”

“好,我们会核实的,你还能记起是什么电影的摄制组吗?”

“只听得“欺骗”,之后的单词发音已经记不得了。”

“你说你昏迷在了地下室的仓库里,那大概是几点钟?”

“应该是七点多的时候,我听了整点钟声才离开的,之后因为下雨又再次返回。”

“我们假设你在仓库里呆了半小时之后昏迷,可我们的取证员说旅店老板是在十一点半前后看见你回去的。这期间的几个小时里,你足够往返沃金作案了,而且经初步的死亡鉴定推测,死者就是在十点左右的时候遇害的,时间上来说,你没有不在场证明。可有什么人看见你躺在地下室?”

“不知道,我原以为是酒吧伙计发现的我并找人送我回旅店的。”

“你说找人送?”

“对,旅店老板说我是被那个区上三个流浪的孩子送回去的。”

“你认识那三个孩子吗?”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紧张烦躁的情绪使我觉得屋子里越来越热,我试着询问心中的那个疑惑:“我可以知道你们为什么会怀疑我的吗?”

“从程序上来讲,这没有什么不可以,因为死者的手里有半边护照页,经我们核实,是你护照的第七页。”

“我的护照,机票,健康证明书,连同我的头痛药在三天前就丢失了。这在刚才我已经说过了。”

“你可有去警局报案?”

“因为没有现金或贵重物品,所以我没有在当地报案,但是我今天一早有去中国大使馆报失我的护照。”

“对不起,这种说法在这座建筑里行不通。”

“我之所以没有去警局,是鉴于以前丢东西报案都没有什么结果,而且我回程的日子就要到了,没有那个闲工夫。”

“我的同事会一件一件地替报案的人找回失物,如果这其中给您带来了什么不便之处,我们深表歉意。但是,这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听了如此官方的说辞,我也只好闭上嘴,不再言语。这时,走过廊道的转角处,本应该留在审讯室里的三位警官正急冲冲地向我走来。

“刘先生,我们现在正式拘捕你。你从现在开始可以保持缄默,明天一早交由上方审理。”

为什么会这样?我的脑袋就像被钝器猛敲了一记。完全失去了时间和空间感。原只以为这件事会很麻烦,没想到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整个人已经无法站稳了,“我可以知道为什么吗?”

“我们拿了你刚刚用过的咖啡杯去化验,证明了在案发现场所找到的大量指纹与你的完全吻合。而且,你给的口供中,我们查到近期并没有一部和“欺骗”有关的电影在伦敦的贝克街取景。”

从前看到的监狱,都是隔着一个屏幕的。如今真的坐在坚硬的床板上,靠着冰冷的墙,惨白的月光透过漆黑的铁窗在水泥地上写出几道条状的冷光。我谢绝了看守递过来的香烟,低头看着棕色的囚衣,回想着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我本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白领,就因为丢了自己的东西,落到这样的下场,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我除了头痛之外,做不出任何的反应。

大约凌晨六点钟的样子,负责押审我的人来接我了,我低下头从矮小的铁栅门钻出去,再看看来的六个人,都很高大威猛,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支两用自动步枪。

我决定逃跑,但这需要一个周密的计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我都会完蛋。

走出拘留所,上了囚车,这之间有大约五分钟的时间是在露天的情况下,守着我的只有那六个警察,其中有两人走在我的前面。这是一个好机会,但我却并不打算在这儿逃走,因为他们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动拘留所里的大量狱警,我是躲不到哪里去的。一定要慎重,不能冲动,我这样对自己说,之后尽量镇定地坐在囚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这次并没有在什么餐馆的门口停下来,我的早餐是在车上吃的,只有两个面包。我试图再要一点吃的,好在等一会儿逃走的时候有些力气,但显然他们并没有为这突发情况做准备。但也有好的事情发生,由于要吃东西的关系,我的双手被铐在了前面,这显然对逃跑很有益处,因为如果背在后面,跑不了几步就会跌倒。

上午九点半,车子终于停了下来,而我依然稳坐在上面,这途中根本无法找到一丝机会。

“到了,下车吧。”

完了,一切都结束了,我的理想,我的人生,全部都要被毁掉了,而毁掉这一切的元凶竟然是“冤案”二字。

正当我决定放弃逃跑,就此认命的当儿。突然听见一阵低沉的发动机声。我向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街头的那边开过来一辆超大型的卡车,从卡车上喷漆的图案来看,这是一家超市的运输车。

机会来了,而且这是最后的机会,卡车,单行道,我不能错过,我的后半生就看这一瞬间了。不能慌,我尽量稳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推算时机的来临。

红灯,这是一件好事情,能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走到最接近马路的时候,迎面看到红灯在闪烁,排在第一位的超市卡车已经开始向前蠕动了。我算准时间,故意踩空一脚,之后跌在地上。后面的警员先是愣了一下,之后很自然地认为我只是绊了一跤,正想扶起我的时候,我突然捞起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一瞬间那位警员不知如何是好,我知道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迟疑的时间不会很久。猛回头,看见超市卡车已经离我不到五米远了,我高高地扬起双手,之后用尽所有的力气将石头向着卡车司机扔去。

“呯!”石头砸中了卡车的前挡风玻璃。司机本能地向我们这边打方向,整个卡车在一瞬间失去平衡,连接的挂钩“嘭”的一声崩开,后面的货箱划了一个弧形,翻倒下来,正好砸在了我们旁边的防护栏上,整个货箱的一边被栏杆上突出的铁枪头生生劐开,里面的西红柿如泄洪一般涌出来,砸在警察和我的身上。场面一时间极其混乱。所有的警察都在用手臂挡着掉下来的西红柿,只有刚才要扶我的警察,一只手还钩在我的肩上,但另一只手也本能地挡在了眼睛前面好护住头部。我顺手从边上另一位警察的腿部抽出了警用拐,小声说了一句“对不起了”,狠狠地向后面那警察的肩部砸去。在他松开的霎那,我猛然跳起,越过栏杆向马路对面跑去。

我在一个地铁道用的拱洞里躲了一整天,不只因为我穿着囚衣怕人认出来,更重要的是,我发现了这上面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木工厂,也许天黑的时候,那里的守卫会打个盹。万幸,我顺利溜进工厂,并成功用电锯割开了手铐,代价只是左腕处有点擦破了皮。

凌晨四点,我终于顺着地铁沿线找回了贝克街。市中心的位置正在下着雨,我全身都被淋湿了,鞋子里全是水,住宿的旅店就在眼前不到五十米的位置,那里有热情的老板,暖和的火炉,可口的饭菜,干爽的毛巾,可我却不能就这么进去,因为我目前正是热门通缉犯。

也许警察没有想到我会回到旅馆去,所以我在门口也没有看见什么守卫。刚一进门,老板就从吧台里拿出一杯热牛奶,并且笑盈盈地走过来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放心吧,警察在午夜的时候就都收队回去了。”

我对这一场景感激不尽,原以为要为自己的清白解释一番,没想到老板如此信任我。

“我虽相信你,但警察并不是,再过几个小时天就要亮了,他们会再派人来的,我不能留你太久。”

“没关系,我只想拿点东西。”

只见老板走回吧台,从下面拿出了我的几件衣服,和那只鸢尾花箱子:“就这些了,其它的都被警察拿走了。”

我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感觉舒服极了。喝完那杯热牛奶之后,我对一时半会儿无法交上房费表示抱歉:“我的情况很麻烦,要想办法自己证明自己。欠您的房费,我一定会交上的,拖了这么久,实在是对不起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到处都有心地善良的人存在。

五点多的时候,天还没有大亮,因为怕给老板带来麻烦,我决定提前离开旅店。穿上大衣,提着鸢尾花箱,踏在略显泥泞的人行道上。蒙蒙细雨中,远远地望去,贝克街街角的那盏路灯,像是微微地挣扎亮了一下。就算在这贝克街上,不也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吗。

我身无分文,连个地铁票都买不起,只好徒步而行。算一算,等我走到泊丁顿那里的时候,街上的门市商店也该开门营业了。我打算去那里当点东西,老板告诉我那里出的价往往是最高的。我不能继续留在伦敦,一来危险,二来确实也没有事情可做,为了可以尽早地证明自己无罪并且拿回证件,我决定走一趟沃金,至少要搞清楚现场的情况,比如为什么会有我的指纹留在那里。

我曾用我工作后第一个月的薪水为自己置办了一块价钱不菲的百德菲利,而今天,我却为了区区两百英镑要和它说再见了。

到达滑铁卢火车站的时候是上午八点多,我要等九点半之后的非高峰期廉价票。在这期间我尽量坐在远离快餐店的地方,以免禁不住诱惑去花钱买吃的。

我买了十点钟从滑铁卢开往普茨茅斯途经沃金的车票,这用去了三十镑,之后又在车站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了最便宜的矿泉水和两块干面包,从收银人的眼光来看,他或许以为我是一名衣着干净一点的流浪者。

等火车开动后,我发现旁边两个座位上都没有人,这太好了。我将鸢尾花箱放在靠窗的座位上当枕头,之后便躺下来试图睡上一觉,好缓解一下这一天一夜的疲劳。

从伦敦到沃金中途有两次靠站,我实在是太累了,并没有察觉到什么时候停的车,只是依稀中感觉有人拍我的腿说最外面那个座位是他的,我下意识地将腿缩卷起来,让出一个座位给他,之后就又睡熟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声尖叫声吵醒,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原本并不打算起来看个究竟,但是我发现有什么东西压在了我身上,抬头看了看,原来是旁边座位的那个人,看来乏味的旅途催得他也睡着了。我慢慢地起来,礼貌地想弄醒他,谁知刚刚坐直,他就顺势滑了下去,伏在椅子上。睡得真死,我轻推他:“先生,先生,醒醒好吗?先生?”

不对劲!我将他的头翻过来一看,天啊,不会吧,面色苍白,脖子上还有一点淡淡的斑痕。我扭头向走道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双手捂住脸,泪水已经流下来了,身体在不住地发抖,显然是被吓到了,刚才的叫声也应该是她的。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这么一会儿人就死了。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样办才好,只能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很多人都围了过来,却没有人说话,我感到大家的眼光都是在看我的,难不成他们认为是我杀了这个人?我已经被冤枉够了,看见他的第一眼,他就已经是尸体了,我为什么要杀他啊!片刻的宁静过后,车厢里的人开始议论纷纷,显然矛头都是指向我的,这种重复被冤枉的感觉真不好受,我甚至想突然站起来对他们说,我就是杀人犯,从现在开始见一个杀一个,把他们都吓走好了。

正当我快要崩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大声说:“快去叫车长,我是医生,我来看看情况,大家让一让。”

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留短发,皮肤白皙,戴金丝眼镜的高个儿男人从人群中挤出来。

我向他点点头,却依然不敢动一下。只见他戴上了一幅白手套,看了看死者的瞳孔,下巴,脖子,又在小腿处捏了几下,之后对我微笑着说:“眼睛还很湿润,只有脖子上有一点点尸斑,相信死亡时间不长,应该在半小时以内。从死亡状态来看,应该是死于心肌梗塞。你先别动,他们可能要照相,一会儿车警就会来的。”

我傻傻地,依然保持那个姿势不敢动。医生站起来回过身对围观的人说:“大家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吧,是心肌梗塞,不是谋杀案,没什么好看的,都回去吧,一会儿会有人来处理的。”

过了一会儿,果然来了几名警察,年轻的医生和他们说了几句,他们又检查了一遍尸体,表示同意医生的看法,然后,就把尸体抬走了。

“介意我坐这里吗?”

“当然不。”

我向里面挪了挪,医生在我身边坐下之后伸出手对我说:“你好,我叫泽多,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叫……”

正当我打算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抢先说了一句:“我知道,你是刘先生是吗?”

“你怎么知道的?”

我努力回想我在英国遇到的人,可依然没有什么印象。只见他保持微笑,不慌不忙地从随身的皮箱里拿出了一张名片递给我说:“外科医生只是我当义工时的副业,我主职是律师。”

我接过名片看了看,上面写的是泽多律师事务所,看来还真是年轻有为,这个岁数就有了自己的事务所了。可是当下的情况,我并不愿意看到警察,检察官或律师之类的人,这会使我的心脏加速跳动。

我的声音已经开始有些颤抖了,他像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于是拍着我的肩说:“和你在沃金的事情没有关系。”

看来还是有关系,不然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件事。从今天早上开始,我就一直留意能见到的每一份报纸,并没有我逃狱的事情刊登在上面。

“我找你好几个地方了,可惜都差了一步,最早我去了你住的旅店,老板说被带到警察局了,我又找伦敦的警察局询问,可是他们说没有。没办法,我又通过一个现在在当警官的大学同学询问到你被带到沃金去了,第二天早上就会回伦敦。昨天我在伦敦总部那里等了一上午,最后知道你逃跑了。我知道你有东西寄存在旅店老板那里,可能会回去拿,今早又去了旅店,可老板说你已经走了,我想你或许会去沃金,便决定碰碰运气,没想到总算让我找到了。”

“你怎么知道我坐这班车?”

“旅店老板说借你钱你不肯接受,你一定坐不起高峰时间的班次。”

“那到底找我什么事呢?”

“是有关于你的遗产继承权。”

我的遗产继承权?我很小就没有什么亲人了,更不要说还是在英国的。他一定是找错人了,或许有个同名同姓的人也在英国吧:“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在这里一个亲人都没有。”

他一边从皮箱里向外拿材料,一边对我说:“不是亲人的,是朋友的。”

“朋友?”

我接过档仔细地看了看,是一个叫彼特•莱布德斯的人,遗嘱很简短,上面的确有我的名字,而且还是中英文两种写法,内容则是要我从看到遗嘱的时间起,72小时之内赶到爱丁堡去接受第二份遗嘱,继承人还有他的妻子。真是莫名其妙,竟然会接到一个陌生人的遗产:“我不认识这个人啊。”

“不可能,我这里还有你们的合影照片呢。”

拿过照片一看,我整个人愣住了,照片里的人,不就是贝克街酒吧的老板吗!他死了?这才几天啊,不是说回苏格兰去奔丧了吗?难道出了什么意外?可就算这样,为什么留遗产给我这个只认识了几天的人啊,更何况他还有妻子。我满脑子的问号,这几天来的事情真是诡谲得太不可思议了。

“他死了?”

“是的,彼特已经死了,这遗嘱是在他死之前寄给我的。”

“啊?这不太奇怪了吗?哪有人会好端端的没事立遗嘱,而且还是寄过去的。你们有核对过笔迹吗?”

“开始我也感到奇怪,可是核实过笔记了,的确是他本人所写。最后我们推断说可能是因为父亲去世伤心过度,导致了他的自杀行为。”

“自杀?”

“是的。”

我想起了那几天在贝克街的日子,每天都和酒吧老板谈天,真的是很快乐,怎么看也不会是个要自杀的人。一转眼的工夫,他的遗嘱已经在我手上了。

“他有妻子,是新婚的?”

“不算吧。结婚五年以上了,只是没有孩子。”

“那是否夫妻感情不好?”

“葬礼上夫人哭昏了四次。”

“那为什么不全部留给妻子,还要分给我一个素昧平生的游客?”

他耸了耸肩对我说:“这我也不知道,我只能按照遗嘱办事。”

“我来英国的这些天,虽然麻烦不断,但有两个人我很感谢的,一个是旅店的老先生,另一个就是这酒吧老板。他的去世我感到很遗憾,虽然很谈得来,可他的遗产我不能收,何况我还要去沃金办我的事情,没时间去爱丁堡了,请帮我向他的妻子表示我的哀悼。”

我的话,叫他面显难色,嘟了一下嘴之后又从皮箱里拿出了另一封文件说:“这本来是不应该给你看的,但你既然决定不去了,就给你看看吧。”

“是什么?”

“这是给他妻子的那份遗嘱,程序上来讲,不应该让你看……”

我看到他真的很为难,于是便说:“你说给我听吧,我不看。”

“好,上面说如果宣读遗嘱时你没有准时到场,那么全部的遗产将捐献给福利机构。”

“意思是说如果我不去,他妻子什么也得不到?”

“就是这样,所以,您最好还是去一趟。”

“看来也只能这样了。”我找不出更好的办法。

“在沃金下车,我借了辆车,已经停在那里的火车站了。”泽多说。

今天的沃金刮着刺骨的北风,我们下了火车,坐进停了一整天的汽车里,就像是钻进了一个冰窖,我不时地对着双手哈气,将大衣裹得紧紧的。

车子发动后,空调里的热气渐渐让身体有些暖和了,我将下车时买的两杯热咖啡捧在手里取暖,并准备找一个话题开始与泽多交谈,谁知话还没出口,他便先开腔了:“我跑惯了长途,你不必与我攀谈,帮我打开收音机,三字键是新闻台,你留意听是否有你的通缉令出来。当然,我们到达爱丁堡之后也要加倍小心,苏格兰警察应该已经收到你的照片了。”

不愧是律师,这方面就是比我有经验。

车在利物浦市停了下来,泽多熄火拿起大衣对我说:“还有三个小时就可以到了,我们在这里吃晚饭,顺便可以把你的手铐处理掉。来吧!”

经过了四个多小时的长途,我终于有机会下车伸展一下手脚了。

这里是海边,迎面吹过来的风夹杂着一股浓烈的海腥味。从英国开始有历史记载的时候起,利物浦就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尤其是大航海时代,英国的海军,商船,海贼几乎都是从这里出发,为英国的历史写上了充满霸气的辉煌一笔。一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人会说,英帝国的财富与江山,都是海军和海贼打回来的。

在一个离港口较远的峭壁上,我将口袋里的手铐拿出来,用尽全力抛向了大海,希望我的霉运也可以随之而去。

处理好这事后,我回到酒吧与泽多会合。

分开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内,泽多去了一家小服饰店帮我买了一件厚实的外套,并为汽车加满了汽油。

这是一间很有复古风格的酒吧,整座房子都是用石头垒起来的,最深处的地方还燃着一个大大的火炉。我吃了整整两人份的套餐,从逃跑至今,这是我吃的最饱的一顿。

环视四周,我发现酒馆里的客人都穿着同样的衣服,而这身衣服是我曾经见过的。没错,在贝克街的酒吧,所有事情开始的那一天,那位请我喝酒的水手,也是穿着这样一件普鲁士蓝的夹克。出于好奇,我问泽多:“英国的水手都穿成这样的吗?”

他回过头看了几眼说:“应该不是,可能是同一艘船上的水手吧,我听说每艘船都有自己的水手服,因为船上的水手是经常更换的,所以只能靠衣服来区分是否为自己人。可是水手不是应该都穿水手服的吗?像这样把夹克衫做成统一服装的情况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要不要我去问问看?”说着泽多站起来走了过去,找了他们其中一位开始交谈。

“我知道了!”过了一会儿,他坐回来,有些兴奋地说,“他们都是在这附近靠港的船员,但并不是同一艘船上的。那件夹克衫是这间酒吧提供的,因为水手们通常都不会准备在陆地上穿的衣服,老板以前也是船员,想到了这一点便做了一批相同样子的衣服。”

“原来是这样,那这衣服出售还是出租?”

“你可以直接去问酒馆老板,他人就在吧台里面。”

我留下泽多,一个人到吧台旁边找了个高脚椅坐下,老板看到便走过来招呼:“要点什么,这里有全世界各地的名酒,都是船员们带回来的,保证新鲜。”

“我想问下你们这里的衣服卖吗?”

老板摇摇头说:“我们不卖呢,不过有熟客倒是借走过几件。”

“那我想问问,你认不认识一个手臂上有三叉戟刺青的人。”

哈哈,老板突然大笑起来,我旁边的一位水手更是笑得把啤酒喷得满桌子都是。

“我说错了什么吗?”

这时,身旁的那人放下酒杯,凑过来,突然在我面前卷起袖子,亮出手臂上的三叉戟刺青。

“看见了?这里大部分的人,手臂上都有三叉戟,这是对海神的崇拜。”

兴许在外国人眼里,所有的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子,同样,在我的眼里,也很难区分出两个白人的差异来。

“那你有借衣服人的联系方式吗?”我问。

老板点头说:“联系方式我不知道,不过有一份借衣服人的名单,你要的话,可以拿去看。”

名单上一共有七个人,记录了他们的名字,借衣服的日期,和当时所在船支的名称与编号。我一一抄下来之后,放进上衣口袋里。

*(第一部分)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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