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离婚“启示录”

2009-12-01 02:43
幸福·悦读 2009年8期
关键词:年长者赌气前夫

绘 丹

幸福总有幸福的理由,不幸自有不幸的原因。一项调查显示,有近60%的离异者有后悔的念头。这说明什么呢?我们不妨来看几则国外有关“离婚的规定”,或许能得到一点启示。

在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的婚礼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丈夫要偿还前夫和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这个看似不合理的规定,当然有可笑和愚昧之处,但至少它告诫那些离异者,别把婚姻当儿戏,否则,要付出很多代价。

在多哥,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请管理人将各自的头发剃去一半,并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

这个古怪的离婚规定,同样可笑,但另眼观之,不乏“温情”: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分开了何必成陌路,把美好的东西珍藏起来也是一种念想。

在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宰一头牛,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餐后,夫妻双方面面相对,各自用手打对方十个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

这个规定虽然“雷人”,可静心一想,也隐含“真谛”:当爱退却时,双方都会痛苦,为了这次教训,不妨留下点“纪念”,以免日后重蹈“覆辙”。

在厄瓜多尔,夫妻反目离婚,皆要绝食三天。到第四天早晨,到当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测”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是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会下令:永远不准离婚。

这个强硬的规定,绝对是“霸王条款”,可反过来看,却有“茅塞顿开”之感:到底是在赌气还是果真感情破裂?如果是赌气请自我反省,毕竟珍惜婚姻应该成为男女双方应尽的职责,不能盲目冲动。

即便婚姻终结,也该宽容地彼此面对,更应当从失败的婚姻中吸取教训,以帮助重新寻找和珍惜幸福。

摘自《南方日报》

猜你喜欢
年长者赌气前夫
让时间医治我心头的伤痛
人格侵权禁止令:不准前夫网络暴力
香港18岁以上人士可接种第五剂疫苗
设右转向灯 新交通事故锐减
和前夫离婚20年再见面仍是朋友
设这个机构,美国似在“赌气”
克制
敢这样赌气,你就输定了
破粹的心再也无法缝合
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