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文化产业集团化

2009-12-02 03:44陈小申
出版参考 2009年20期
关键词:集团化文化产业竞争力

陈小申

随着全球竞争的日益激烈,世界范围的文化产业集团化、行业垄断的趋势愈发明显。近几年来,我国也进行了文化产业的集团化改革,各地纷纷成立出版、报业、影视等文化产业集团,力图通过资源整合、结构优化来增强文化产业集团的竞争力,改变行业间盲目竞争与无序竞争的局面,形成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文化产业良性发展格局。

文化产业集团化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集团化建设在观念认识,实际操作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的目的不是“主义”与“问题。的争辩,而是“揭出病痛,引起疗救的注意”。

集团化:大了就强了吗?

对于文化产业来说,集团化是一个不容怀疑的选择,是国际上公认的经济发展模式中“赶超型”战略的核心内容。现在我国文化产业界似乎有一种错觉,以为“做大”就会“做强”。但是,“做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做强”,集团化并不等于简单的合并。如果只是追求经济总量的扩张,缺乏有效的内部资源整合,那就只能是“拼舢板”,而谈不上“造航母”。集团化必须考虑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以增强对外扩张的动力,真正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

近些年,我国组建传媒集团化看起来热闹非凡,但是我国传媒产业的改观并不大。近期的研究显示,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指数在15个国家(比较样本为中国,新加坡、南非、巴西、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法国、德国、意大利15国)中居末位,竞争力指数数值仅为美国的24%。英国的29%、日本的38%,与印度和南非接近。

我认为,目前有必要重新思量“做大”情结,防止做表面文章,如果不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作和经营,无法实现资源共享和重组,组建的集团只是假集团。“做大”是方式,“做强”才是目的,适度的“大”和无限的“强”才是文化产业集团化的发展目标。

路径选择:先做大还是先做强?

与上一个问题密切相关,做大与做强有一个路径选择的问题。众所周知,国际上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都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从单一企业向集团化发展,从某一行业向跨行业,从区域性的集团向国际化的跨国集团发展的过程。这里的关键点是,集团是按照市场规律自然而然形成的,其形成机制为必须先有一个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作为母公司,在资金规模、管理制度、人才储备、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相当实力和影响力,按企业的运作方式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吸纳其他中小企业纳入到整体体系之中,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目前的状况是,我们在组建集团之初,有些母公司在某一行业领域、某一区域及资金、管理等方面有些还未达到一定规模和优势,从体制架构到运行机制等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扩张,为集团的持续、健康发展留下后患。先做大还是先做强,不同的路径选择,有着不同的战略规划。集团化建设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立足长远,着眼未来。

政策扶持:均衡还是倾斜?

目前,全国各地为鼓励和发展文化产业都根据中央相关政策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比如税收、融资,土地等政策。但是,是扶持大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发展成为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文化产业集团,还是扶持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化优势,成为各地面临的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

西方学者迈克尔·波特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中,有竞争力的产业通常不是均衡分布的。文化产业的大中小企业均衡发展,才能形成有效合理的社会分工。没有强大的文化产业集团,中小企业难以形成专业化优势;没有星罗棋布的中小文化企业,大集团容易发展成为“大而全”、缺乏创新活力的低效企业。

上市图强:是愿景还是实景?

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已经组建的或即将组建的文化产业集团在其战略规划中,几乎都把成为上市公司作为未来发展的目标。诚然,公司通过上市可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融资的主要渠道。虽然企业有热情,中央也大力支持,但是从企业上市来看,上市公司占企业的总量是非常小的。国外的统计表明,在一个行业中整个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企业的总量一般不会超过5%。我国现在几个大的文化行业,如影视、出版、发行,动漫、网络等加在一起的话,按5%的比例来算,一个产业之中也就有四、五家能上市。现在我们已经在境内、境外上市的已有14家了,那么现在还能容纳多少家?在这里我们可以想见,又有多少家能够最终上市呢?

另外 一个重要问题是上市之后做什么?现在有些已经上市的公司,上市前设想得很好,但融资之后却没有取得理想的业绩。因此,上市就像是硬币的两面,只看一面,而忽视另一面,弄不好反而成为“烫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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