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理财产品惊现“庞氏骗局”

2009-12-28 03:05
投资与理财 2009年23期
关键词:庞氏中国社科院骗局

曾 展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您可要注意了,别一不小心掉入“庞氏骗局”的陷阱里。下半年以来,随着银行信贷增速逐渐回落,信贷类理财产品目前正呈现出激增态势。虽然信贷类产品一向以相对较高的安全性著称,但是投资者仍然应该提防其中隐含的风险。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发布最新的研报指出,过去一段时期,国内理财领域中循环贷款类理财产品的操作思路也出现了与“麦道夫骗局”同理的“庞氏骗局”阴影,如果有投资者不小心购买此类理财产品,就有可能遭遇“伏击”。

据普益财富统计,今年9月份,26家商业银行共发行335款人民币信贷资产理财产品,发行数较8月份增长了60%多,其中有193款投资于银行存量信贷资产。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学院南路支行客户经理姚琦向记者介绍,进入今年下半年,该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中信贷类产品偏多,平均每月都有五、六款产品推出。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理财产品中心研究员王伯英指出,受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带动,上半年信贷额度有了“爆发式”增长。而近期商业银行迫于资本金和存贷比的压力,为替换存量贷款或者新发贷款,大力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然而爆发式增长的背后却隐藏着风险。

中国社科院理财中心的研究报告指出,过去一段时期,国内理财领域中循环贷款类理财产品的操作思路显现出“庞氏骗局”的诡影,即用新投资者的后续投资资金支付给老投资者作为本息收益,某款理财产品的本息支付就被宣称来源于贷款主体偿还的本金、新发理财计划的募集资金和信托贷款转让资金3个方面。

报告分析,仅从形式上看,银行用短期理财产品对冲中长期贷款,不失为解决理财产品期限与中长期贷款期限错配的一种手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实为不妥。没有中间增信机制的安排,这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状况容易受到发行银行在产品约定权责之外的特别操控。

“庞氏骗局是国外的叫法,国内一般称之为拆东墙补西墙。”一位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在贷款类理财产品中,潜在的风险包括贷款主体的信用风险、新理财计划不能成立的风险或剩余期限的信托贷款无法转让的风险。

“由于信贷理财产品的期限通常为6个月到1年,而信贷资产一般在3年以上,这里面就存在时间差的问题。”该业内人士解释,银行以受让后续理财计划所支付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做法,容易使理财产品陷入连环式陷阱。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理财产品到期时,新的理财计划未能如期成立,剩余期限的信托贷款也无法转让出去,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有可能受到损失。

“虽然信贷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收益还是有保证的。”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的客户经理表示,但确实出现过少部分信贷类产品到期折价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到贷款主体还款拖欠的影响。

中国社科院建议,对于信贷类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有必要进行一定的监控。一方面要控制单笔产品的募集资金量,使其不要超过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贷款主体的偿还额度。另一方面,应要求发行银行承担贷款主体的部分风险,考虑引入类似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方自购约束。

猜你喜欢
庞氏中国社科院骗局
别被骗局牢牢关住!
匀加速骗局
天上不会掉馅饼 地下不会长黄金 “庞氏”金融骗局启示录:天下没有无风险的高收益
钱钟书三不愿
韩媒称中国社科院学者被捕与韩无关
结构类理财产品大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