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中的非音乐化倾向及其克服

2009-12-28 05:15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09年10期
关键词:乐理音乐课美的

马 艳

音乐具有深厚的审美内涵和感人魅力。音乐教育应是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审美素质为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和主动精神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基础,形成健全人格和个性为特征的教育。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必须按照音乐的本体特征实施以审美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能。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的中心环节,审美教育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音乐课堂教学的落实。

一、音乐教学的非音乐化倾向

然而,在我们的日常教学实践中,特别是音乐课堂教学实践中,却常常出现一些忽视音乐特点,违反审美教育规律的现象。尽管这些非音乐化的教学行为是局部的,不自觉的,但它却阻碍了音乐美育功能的实现,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音乐教学的非音乐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抽象的作品分析代替声乐教学

声乐教学是音乐课的重要内容,以准确而生动的范唱使学生完整地感受歌曲的艺术形象,激发他们的学唱欲望和兴趣,是行之有效的“经典性经验”。但有的老师由于种种原因,却在教学实践中轻视这一环节,将声乐教学匆匆带过,敷衍了事,有的甚至直接省去了声乐教学,致使唱歌教学一开始就缺乏应有的音乐氛围。富有情感的歌唱是声乐艺术的生命,但有的老师没能进入“角色”,有声无情,这样根本无法引导学生融入情感演唱歌曲。还有的老师范唱不注意交流情感,或只顾自己边弹边唱,或只“照本宣唱”,致使美妙的音乐黯然失色。至于范唱中音高、节奏不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样的教学只能起到审美教育的反作用。

对音乐作品的分析,有助于学生了解和把握歌曲的内容,对歌曲所产生的历史背景、主题思想和作者生平等音乐知识,是可以也应该进行一些介绍的,但这种“说歌”、“讲歌必须简明扼要。然而,有的教师搜集了大量所教歌曲的相关资料,对作品的分析占用了课堂教学一半的时间,这样的课程安排是非常不合理的,音乐课变成了枯燥的理论课,致使学生被抽象的作品分析所困扰,教学在一种刻板机械的方式中进行,久而久之,学生常常因此丧失了对音乐的兴趣,甚至会产生厌烦音乐的逆反心理。

2.欣赏教学缺乏精品意识

音乐欣赏是审美教育的核心内容,引导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去倾听真善美的音乐,以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塑造高尚的品德,是音乐教学的重要任务。但是如何通过欣赏教学更好地发挥音乐审美效应,却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比如,有的音乐欣赏课、唱歌课教材选择忽视艺术性和思想性,缺乏“精品意识”。在课堂上,让学生听、唱一些或情调低下的流行歌曲,直接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还有的欣赏教学设备低劣,音响失真,把原本优秀的音乐佳作播放成模糊不清的变形音响,像这样失去美学品格的“音乐”,怎能激发学生的审美情趣呢?

3.乐理教学内容过度膨胀

乐理是音乐入门的工具,音乐教学的内容之一,也始终是困扰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学校教育中的识谱问题可以说是教师投入力量最大,而收效甚微、形成最大浪费,是学生不喜欢音乐课的主要矛盾所在。北京师范大学杨立梅老师每年进行的“音乐基础知识与欣赏”的课前调查统计显示,认识五线谱的人数平均不超过5%,认识简谱的人数平均不超过10%。学生普遍反映,小学、中学时学习过识谱,但是觉得枯燥、没有意思,“乐理知识像一堵墙,把我们和音乐隔离开了”,结果学生不但乐谱没有学会,基本的音乐能力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和发展。

这方面的误区常表现为:一是过分地强调乐理本身的科学体系。教学上追求系统而完整的知识结构,从音、乐音、音符、休止符到音阶、调、调式、调性……逐一详细讲解,致使教学内容膨胀,排挤了声乐教学、欣赏等主要内容。致使音乐教学变成了没有音乐的音乐课。二是忽视了乐谱知识教学的应用特点。强调学生必须掌握一系列乐理的基本概念,如对音阶、调、调式……等概念要学生死记硬背,使原本生动的音乐课变得索然无味。三是不和音响、视唱听音等实践环节相结合,从理论到理论,不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这显然有悖于乐理教学的主旨。教育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认识和情感是不可分割的,人们常常把情感和智能看作两种不同的范畴,实际上它们总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情感的认知是冰冷的、机械的、纯理性的,是为了某种功利不得不学的死知识。而情感的体验也决不是无目的的体验,在情感的体验中必定会有学生对自身的认识、对生活的认识、对文化的认识。学生参与生活、表现生活,是体验,也是认知和学习。

4.视听训练忽视美感启迪

听音视唱和乐理一样,都属于基本乐科性质,但其特点表现为实践性和技能性。根据音乐的审美特征,听音视唱的学习应该是寓教于乐,按照愉快教学法的精神引导学生通过音乐美的韵律来掌握音乐的基本要素。达尔克罗兹认为,视听训练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基础。视唱练耳课程的教学目标不仅要提高学生的读谱视唱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系统的听觉训练,提高学生在节奏、旋律、和声、复调、音乐风格、音乐分析等方面的感觉、能力和技巧,培养在内心“听”音乐的能力。一切音乐教育都应当建立在听觉的基础上。他认为,良好的听觉是接受音乐教育最重要的秉赋。音乐上的全部问题都涉及听觉,都需要听觉的有素训练。但是,必须改变以往的机械训练方法,要培养学生的感性知觉。教学内容中所涉及的各种理论知识也应该以听音乐、接受音乐为主体,而听觉的训练又不仅仅是耳朵的问题。音乐教育既不应该是单纯的技术训练,也不应该是脱离音响的理论知识和规则的传授,它首先应该是对音响运动和情感的体验。

二、解决途径

以上种种现象虽表现形式不一,但都是在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违反了音乐的艺术规律,这些非音乐化的教学倾向虽不是当今音乐教育的主流,但它却使得音乐课的美育功能和作用不能充分地体现和发挥。这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和狭隘与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必须及时纠正和改变。

21世纪的人才观,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出音乐教学的审美教育是我国教育教改的要求,是素质教育的需要,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为了使美育落到实处,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以育人为目的,加强审美教育,才能保证美育的效果。那么,如何突出审美教育呢?

1.教学中运用科学的方法

要克服以乐谱为中心的弊端,改变把大量时间用于技术性、知识性的学习,而忽视了音乐的本质和意义、忽视了识谱学习的音乐价值的状况。在学校教育中作为素质能力培养的音乐教育,乐理知识部分不宜单独列出,它应和音乐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对音乐的理解和学习过程应该是从整体的情绪感受、体验中获得印象后,带着强烈的兴趣和渴望更深入理解、更完美体现的愿望,再进行具体分析和对乐谱的学习。这既是情绪感受的一个飞跃,又是音乐能力提高的过程。因为只有更深入地感知音乐要素,才能更深刻地感受音乐;只有能够感知音乐要素在作品中的相互联系和作用,才能有敏锐的音乐审美能力。而脱离了实际音乐作品进行的单独、孤立、支离破碎的乐谱或某种知识的学习,就只能是机械的、枯燥的、无生命的教学。

2.注重美感的训练

音乐课属于美育范畴。我们既要使学生具有美的意识、美的观念,又必须具备表现美的方法和技术,也就是说既要注重对美的感受力、判断力、想象力和理解力的训练,又要注重表现美的知识和能力的训练。我们应明确学校艺术教育是非艺术专业的人才教育。可适当降低对学生技能的要求,以便面对全体学生,让大家都能够接受,都能感受到音乐的美。一个学生想要有音乐修养,脑子里必须装有大量的音乐旋律。这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音乐课的每一环节,音乐教学的整个过程,教师都必须贯穿对美感的训练。具体地说,就是要培养学生的音乐记忆、音乐想象、音乐认知能力。让学生充分理解感受课业练习中多种美的类别和特征,引导他们将各自对美的感受和理解贯穿到练习之中进行应用,获得艺术表现的愉悦和快感。

三、结语

总之,我们应采取多种手段,把音乐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体验,教师是描述音乐的进行,而不是解释音乐,音乐具有不既定性,这就有了它的特殊功能。我们只有通过审美教育,才能培养出学生的个性、自信心、创造性。我们一定要增强以审美为核心的观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晶.音乐教学应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职业技术教育,2000(13).

[2] 李晓兰,丁伟.试论音乐教学中如何体现素质教育.音乐美劳教学,2004(12).

[3] 杨立梅.首调唱名法的学习心理和教学策略[CA/OB].http://www.cnkeyboard.com/bbs/thread-3213-1-1.html.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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