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

2010-01-19 11:58
环球时报 2010-01-19
关键词:日本国会日本首相武器

编辑同志:

日本防卫相北泽俊美12日表示考虑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而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当日下午则对此提出批评,他说“日本宣誓成为和平国家,应该坚持三原则”,并称北泽俊美“说话太轻率”。能否介绍一下什么是“武器出口三原则”?

内蒙古读者 罗洪波

作为二战的战败国,日本从1953年起开始出口武器,但日本国会议员对此争论不断。1967年4月21日,当时的佐藤荣作首相在众议院预算委提出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运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该原则并没有禁止日本向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出口武器和军事技术。

但是,1976年2月27日,当时的三木武夫首相在众议院发表的“关于武器出口的政府统一见解”中称:根据宪法的精神和《外汇和外贸管理法》,美国也不能进口日本武器和军事技术。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限制日本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

随着日本成为世界一流的技术大国,美国政府为确保其技术优势,开始谋求突破这一原则限制。1983年1月4日,中曾根内阁以“官房长官谈话”形式宣布对美国不适用“武器出口三原则”,为对美提供武器技术打开了缺口。2004年12月,小泉纯一郎内阁时期,日本又以官方谈话的方式决定,把日美共同开发、生产导弹防御系统也排除在三原则之外,并表明,经过个别研究可以向美国以外的参与打击恐怖组织和海盗的国家进行武器支援。

“武器出口三原则”符合日本和平宪法精神,一直被视为战后日本推行和平主义的象征之一。不过,从“武器出口三原则”的产生和演变过程不难看出,这是一项并不需要国会审议的非法律性质的政府令,日本首相有权根据需要随时作出修改。至于三原则中“武器的定义”,日本外务省曾说明道:“‘军队使用,或直接用于战斗的称之为‘武器。”▲

(张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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