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探讨

2010-02-10 08:30吕祝娟孙连达
中外医疗 2010年29期
关键词:人口总数老龄化养老

吕祝娟 孙连达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贵州贵阳 550002)

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探讨

吕祝娟 孙连达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贵州贵阳 550002)

随着社会进步,医学事业发展及人口红利期的结束,全球及我国老年人口迅速增长,老年抚养系数进行性增加,针对该现状,社会、政府、家庭、个人均需积极面对,未雨绸缪。

老龄化 抚养系数 空巢家庭 和谐

1 老龄化社会的趋势

据联合国最新统计,目前全球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29亿,超过人口总数的10%,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0亿,占人口总数的21%。同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到2004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34亿,2006年6月为1.47亿,预计到2014年达到2亿,2026年达到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4亿的规模。21世纪上半叶,中国将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20%,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也迅速增长,截止2006年6月,高龄人口数为1619万,与2000年第1次抽样调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由10.2%提高到现在的11.3%,高龄老年人口的比例也从9.2%增加到10.7%,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全社会的老年抚养系数从2000年的15.7%增加到目前的16.4%,并且在今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内都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因此,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积极应对,未雨绸缪。

2 老年人的需求

老年人群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龄的增长,这种弱势效应还会进一步放大,故他们十分依赖家庭、组织、社会,希望得到家庭、组织、社会的关心,爱护和尊重。同时作为一个优秀的民族,一个强大、成熟、负责的政府,有义务更有责任做好这项工作,要从道义上,伦理上来大力宣传尊老、养老的意义,更要从制度上,法律法规上来保障,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老年人的需求可分为基本需求和精神需求2方面

(1)基本需求:主要是指衣、食、住及基础医疗。即涉及到生存的最基本需求,作者认为,这一块主要应由政府来承担,政府需逐年加大投入,民政部门应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可以建立慈善机构或相应组织,大力募捐社会资源共同作好这项工作,据调查: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青年人,生活物资的更换速度也很快,如能合理的收集、整理、再利用,既可帮助他人,也能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

改革开放前,特别是解放初期,我国执行广就业,低收入的分配制度,故现今有相当部分的老年人没有相应的资金,住房,健康等方面的储备,能否让这部分老年人相对体面,有尊严的安度晚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凝聚力和政府形象。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今天社会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是对当年老年人为社会所做贡献的回报,是他们的劳动所得而不是恩赐,对于目前社会财富在部分人群中积聚,社会二极分化明显的趋势,政府应加强二次分配的力度。

(2)精神需求:主要是指依存、和睦、支配、尊敬、求偶等基本生存以外的需求,即更加富裕、小康、丰富的生活需求,这一块作者认为应该由个人储备和家庭来承担,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持社会进步,稳定的同时,只作宣传、教育、协调工作。今天的中、青年人也应该积极进行资金、亲情、文化知识、健康等多方面的积累。作者认为:“月光族”、“丁克族”、“单身贵族"等生活方式值得商榷。生命是一个过程,不能重来,一旦青春不在,而没有相应的储备,凄凉、悲哀可能就接踵而至,老来苦是真正的苦,因为已没有机会,没有希望,因为再强大的政府也不能提供完善的满足精神需求的服务。

3 中国老年人的现状

通过大量文献报道及社会调查,目前,中国老年人口处于以下3种状况。

(1)老年人口基数大,且增长迅速,整个21世纪,特别是近25年的人口红利期结束后,我国将面临巨大的社会养老压力。

(2)老年人收入的总体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国家贫困线,目前全国贫困人口约4800多万,如果根据国际上每人每天支出不足1美元即为贫困人口的标准,按照世界银行的最近估计,目前中国约有1.35亿人还处在国际贫困线以下,其中相当部分为老年人口)。

(3)中国有相当部分老年人处于无人赡养或家庭无力赡养的情况

近几年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了大幅提高,但仍有相当部份老年人享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农村老年人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导致众多的空巢家庭及孤寡老人。

4 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加大政府投入:这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老年人如果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又没有储备,经济上不能独立或相对独立,天长日久,会有朝不保夕,寄人篱下的感觉,常导致忧郁、悲观,甚至产生自杀的念头。空巢家庭,遗弃老人在部分地区已是常态,触目惊心,能否做一设想:对60岁以上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2)大力宣传尊老养老的人文理念及法律知识,树立典型、弘扬优良的民族传统,同时制定详细且易于操作的保护老年人基本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强化其执行力度,对于赡养比例较高的家庭,给予政府补贴,对于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者,予行政处罚及舆论监督。

(3)制定优惠政策,利用闲散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大力举办托老、养老机构,成立老年人俱乐部或互助社,让他们了解国家大事,了解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比例逐年递升,养老条件的改善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适当降低他们的期望值,让他们参与托老、养老机构的部分管理,体现老年人的自身价值,满足其精神需求,鼓励他们互相帮助,互相慰籍,共同安度晚年。

(4)鼓励目前正在各行各业投身社会建设的中、青年人士,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充分合理使用社会资源,为老龄事业,各尽所能,添砖加瓦,特别是社会精英,献出最大的爱心,最大的同情心,为我们的和谐社会,为我们的父老乡亲,也为自己贡献力量。

R472.9

A

1674-0742(2010)10(b)-0178-01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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