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结式的配价层级及其歧价现象》质疑

2010-04-03 06:58刘培玉欧阳柏霖
关键词:唱红军歌论元

刘培玉,欧阳柏霖

(长沙理工大学 中文系,长沙师范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011)

一、关于动结式论元提升的基础句式

施春宏先生认为动结式论元的提升方式有两种:一是根据界限原则直接提升或者叠合后提升到动结式的主语或宾语位置上;一是根据界限原则不能直接提升或者叠合后提升上来的论元,就提升为拷贝动词的宾语。据此施春宏认为动结式论元提升的基础句式有两种:主动句(包括主动宾句)和拷贝句。但是有例外。如“V成”、“V介”和“V满”类动结式的论元就不能用主动句和拷贝句提升,只能用把字句提升[1],如“我们把他培养成为革命事业接班人”、“他把书放在桌子上”、“他把墙上挂满了玉米”。

二、关于动结式的配价层级

施先生关于动结式配价层级的观点与其关于致事的语义性质的观点相矛盾。施先生认为:“动结式中作致使者的是述语动词所表示的整个使因事件,只不过由于突显侧面(profile)的不同而将使因事件的不同语义成分作为整个致使关系的致使者。”[2]据此我们认为下面动结式“唱湿”前面的成分都是致事:

(1)军歌唱湿了每个人的双眼。(施春宏例)

(2)唱军歌唱湿了每个人的双眼。(同上)

(3)他唱军歌唱湿了每个人的双眼。

(4)他唱湿了每个人的双眼。

他认为(1)中的致事“军歌”是(2)中的“唱军歌”省略拷贝动词“唱”而派生的结果, 选择名词性成分“军歌”做致事,只不过用它来代表动词性短语。根据施先生(2007)的观点,我们认为“军歌”、“唱军歌”和“他”都是“他唱军歌”的转喻成分,都是致事。因此不能将例(4)的“他”看作自由论元,把例(2)和例(3)的“军歌”看作依存论元。因此动结式的配价也不存在元、结、系的层级。拷贝句提升动结式论元的能力与主动句(包括主动宾句)一样,都只能提升一个致事或者一个致事和一个役事。如上面四例里的“唱湿”都是二价动结式,带一个致事和一个役事。

在例(3)里,“他唱军歌”不是“唱”的论元,是“唱湿”的致事,也是话题,后面的成分是述题。其余三例也都是“话题-述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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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动句的主语可以出现在话题和动结式之间。例如:

(5)爷爷砍这些排骨砍钝了两把刀。

(6)砍这些排骨爷爷砍钝了两把刀。

在例(6)里,“爷爷”是动词“砍”的论元,又是后面述题的陈述对象,因此是主语。[3]

3.关于同形动结式的歧价问题

施春宏先生(2006)认为:“有一些动结式,底层动词完全相同,但因两个动词之间的论元指称关系的差异,而造成动结式的意义不同,也就是两个动结式的论元结构不同。这类动结式我们称作同形动结式,这种同形动结式所具有的多个价数我们称作歧价。”他的例子是:

(7) 唱红:a 她唱这首歌唱红1了。(她唱这首歌,她红了)

b她唱红2了这首歌.。(她唱这首歌,这首歌红了)

c她唱这首歌唱红3了曲作者。(她唱这首歌,曲作者红了)

施先生根据底层动词论元指称关系的差异将“唱红”分为三个,他还指出,“如果给出特殊的语境,很多动结式都可能产生歧义。”这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动结式无定价且多有歧价。这也与施先生关于致事本质上都具有事件性的观点相矛盾。根据致事具有事件性的本质特征和使因事件的构成成分做致事是整个致使者的转喻成分的观点(施春宏2007),我们认为上面三例的“唱红”都具有同一性,是一个“唱红”。三例动结式“唱红”都只有两个论元——致事和役事,致事都是“她唱这首歌”,役事是补语动词“红”的主论元。只不过由于底层动词论元指称关系的差异致使致事在表层表现的形式不同。在(7c)的底层结构里,补语动词“红”的主论元与述语动词“唱”的主论元异指,“红”的主论元位于句尾。在(7 b)的底层结构里,补语动词“红”的主论元与述语动词“唱”的宾论元同指,“红”的主论元位于句尾,“唱”的宾论元被删除。(7 b)的派生过程是:

她唱这首歌.唱红了这首歌。→她唱Ф唱红了这首歌。→她唱红了这首歌。①

由于经济原则,删除“唱”的宾论元。当“唱”的宾论元被删除后,两个“唱”临近合并。在(7 a)的底层结构里,补语动词“红”的主论元与述语动词“唱”的主论元同指,相同的论元不能在句中出现两次,所以二者同指合并,位于句首。当强调役事时,“红”的主论元出现,位于句尾,同时“唱”的主论元被抑制。如:

她唱这首歌唱红了她。→她唱这首歌唱红了。→唱这首歌唱红了她。→这首歌唱红了她。

如果彻底贯彻致事本质上具有事件性这个观点,那么就得出致使性动结式的配价公式是“1+X”,[4]“1”是述语动词构成的使因事件,“X”是补语的价。

[注释]

①关于述补式的派生过程和制约机制,我们将另文阐述。Ф表示词语被删除后留下的语迹。

[参考文献]

[1]刘培玉.现代汉语把字句的多角度探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施春宏.动结式致事的类型、语义性质及其句法表现[J].世界汉语教学,2007(4).

[3]范晓.汉语句法结构中的主语,载《语言研究的新思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81.

[4]宋文辉.补语的语义指向为动词的动结式的配价[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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