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9年,一部限制县级以上政府投资冲动的新规即将走完最后议程。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投资司近期针对《政府投资条例》(下称《条例》)的修改召开了会议,有14个省市发改委的相关人员参加。《条例》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
对于地方政府来讲,这是一份收权和增加资金使用关卡的会议。一位参会人士表示,国家发改委主要是想改变目前多头管理、多处审批的局面,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统一交给发改委系统,此外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一些原来由地方政府负责审批和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也有可能需要提交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批和管理,县市级的政府投资权限将会大大缩小。
按照资金来源,凡属于使用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的均属于政府投资。按照投资主体不同,政府投资分为中央政府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