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门客”及其精神基质探究

2010-04-11 03:52鲍家树
关键词:门客

鲍家树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先秦“门客”及其精神基质探究

鲍家树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门客”是先秦时期独特的社会群体,论文针对“门客”为养者效力的方式、“门客”为养者效力的动机、“门客”在养者门下所处的地位等三方面对其进行分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种种“门客”的行为动因有趋利性和交换性,但是以客观视角来看待“门客”精神,其可贵的品质——独立人格意识和自由不羁精神、诚信意识、道义观念,仍然值得今人借鉴。

先秦;“门客”;“门客”分类;行为动因;“门客”精神

一 问题的提出

目前,学术界对先秦“门客”专门的研究及关注较少,多在研究战国“四公子”、吕不韦等顺带提及,如李西亚的《战国四公子与吕不韦门客的比较及其启示》。①见《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4期。何兹全的《中国古代社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首次引进了“私徒属”的概念,并在该书“客或宾客身份地位的演变”一目中,对先秦“门客”有较为集中的论述;李珺平的《春秋战国门客文化与秦汉致用文艺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较为值得关注,他把“门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论述,以历史的、逻辑的方法,揭示了“门客”文化的内涵,但是李著中有些观点值得商榷,例如,扩大了“门客”的内涵,使得“门客”泛化等等;刘蓉对“私徒属”展开进一步研究,发表多篇论文②如《先秦依附关系的演变》(《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3期)、《春秋时代的私徒属》(《史学集刊》,2004年04期)、《春秋“私徒属”与战国“宾客”之比较》(《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04期)、《春秋依附关系探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6期)等。进行论述,认为春秋“私徒属”与战国“宾客”有较大差异,并指出差异的形成是与春秋战国时期贵族政治向君主集权制的转变相一致的,反映了早期国家的集权化倾向以及君主专制权力的加强;另外,杨宁宁的《社会变迁条件下的春秋战国食客》③见《思想战线》,2006年03期。认为食客具有不稳定性和多样性,这也决定了他们性格的复杂多变,甚至出现二律背反的性格倾向。

学术界对与先秦“门客”群体既有分殊又有叠合的“士”、“侠”等则论述较早,成果也颇丰,例如余英时的《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冯必扬等的《士思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王长华的《春秋战国士人与政治》(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陈山的《中国武侠史》(三联书店,1992年版)、汪涌豪、陈广宏合著的《侠的人格与世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较为典型。

“门客”多有异常行为,有着独特的人格,这引起笔者对“门客”群体的探究与深思。笔者针对“门客”为养者效力的方式、“门客”为养者效力的动机、“门客”在养者门下所处的地位等三方面对其进行分类。虽然种种“门客”的行为动因有趋利性和交换性,但是以客观视角来看待“门客”精神,其可贵的品质——独立人格意识和自由不羁精神、诚信意识、道义观念,仍然值得今人借鉴。

二 “门客”的兴起与衰落

关于“客”的解释,《说文解字》云:“客,寄也”,即指与“主”相对的外来之人。其中的“门客”即是暂时将自己依附于主人,寄托在主人门下者,是“客”中独特的生存状态。“门客”最早的形态应属西周时的“驭”,①见郭沫若《关于中国古史研究中的两个问题》(《历史研究》,1959年06期)中有关《大盂鼎》铭文的解释,“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即贵族的家内奴;春秋时期,“驭”演变为依附贵族的“私徒属”,“三公子之徒作乱”、[1]僖公九年“(狼瞫)以其属驰秦师”、[1]文公二年“(郤子)请以其私属(伐齐)”、[1]宣公十七年“栾氏之力臣曰督戎”、[1]襄公二十三年“弥庸不可,属徒五千”[1]哀公十三年中记载的“徒”、“属”、“私属”、“臣”、“属徒”等都属这一群体,他们已经渐渐从奴隶阶层脱离,但是春秋时期“周制虽毁,君臣固位,上下相持,若一体然”,[2]居卫养客之风不得大倡;战国时期,“天下诸侯方欲力争,竟招英雄以自辅翼。此乃得士则昌,失士则凶之秋也”,[2]居卫“门客”在此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战国策·齐策四》提到的“门下之客”、“门下诸客”即是这一群体。从广泛意义来讲,后来的相对于君的臣以及当下相对于上司的下属,都可称作“门客”。但是,最能体现“门客”特质、最具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应属先秦时期尤其是战国时期的“门客”,此也即本文论述的对象。

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历史大变革时代,是“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1]昭公二十三年的大争之世,五霸逐鹿,七雄并立,礼崩乐坏,征伐云起,社会动荡不定。“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3]小雅·北山的一统局面已经名存实亡,“制度不立,纲纪废弛”,[4]卷第十旧的社会体制被打乱,一切升平之世的规范被冲破,不同等级之间的关系剧烈调整,“从西周中叶开始,周初安排妥当的社会结构已经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到了战国时代,那种由周天子按照血缘远近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到庶民安排好的等级制度已经基本上瓦解,宗子与君主合一的宗法国家也不再存在。”[5]39因此,在社会变革的大潮中,社会各个阶层的存在状态是极不稳定的,容易发生结构性的变动与社会角色的错位,统治阶级中的骄奢淫逸者,地位可能没落,而被弃入社会的底层,“进入流浪者的队伍”;[5]39被统治阶级中的奋斗进取者,地位可能上升,而成为新的权贵,例如蔺相如、李斯等由客入卿者。

随着宗法社会的解体,原有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选拔制度遭到严重的冲击,具体表现就是周礼中严密的等级观逐渐被豢养之风撕出一道缺口。各国的贵族为了在激烈而复杂的斗争中赢得一席之地,“难必及子乎,盍亟索士”,[6]晋语他们竞相求贤养客以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时也把所养之客作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向对手炫耀,这在客观上催生出“门客”这一群体。同时,也有主观动因。中下层的人在这种特殊环境下,脱离了原定的社会关系,失去了固定的生活资料,此时凭借自己的努力与实力,攀升更高的等级已经成为现实的可能,故而,一大批奇才异能之士恰逢其时,乘隙而起,纷纷投主以实现自己的价值。“门客”在先秦时期正式形成,并活跃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各个领域,对于推动社会演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7]效力他们在历史舞台上风采尽展,奋盛一时,谱写时尚。

“秦统一后,对招引食客的风气是打击的。对统一集权的帝国来说,这是必然的。”[8]441西汉初年,招客养客之风再盛,而“门客”也还带有些先秦遗响,狂放不羁,逐渐站在了朝廷的对立面,成为朝廷的一大隐患。他们怂恿养者,参与决策,挑起王侯之间的矛盾冲突,激化王侯对朝廷的不满情绪,制造“七国之乱”、“淮南王谋反”等叛乱,使得“天子常切齿”,[9]卫将军骠骑列传面对这种局势,统治者掀起了一系列严厉打击“门客”的浪潮。而自汉武帝采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以降,中央集权体制的总体走向是日益强化,社会运作日渐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10]原君天下共事一主,投主门下为主效命成为常态,“门客”别无选择,遂进入体制,其行为已经不再是靠道德的约束,主观的意愿也几乎起不到任何效用,行为的实现已经变成了不得不为,君臣等级更加明显,先秦“门客”那种与主人分庭抗礼、独立不羁的思想成分在此时已经基本丧失,取而代之的是“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11]八奸的匍匐心态。至此,“门客”彻底蜕化变质而走向消歇的终点,其社会地位由边缘走向了核心,由倨姿到恭态、由“处江湖”“在江海”到“居庙堂”“居魏阙”、由“座上客”到“阶下倡”,最终沦为奴才。当然,这也是“门客”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 先秦“门客”的分类

总体来讲,“门客”特指自身拥有一技之长而不事生产,投奔、寄食到身达位显的养者门下,为养者所豢,并为养者服务,进而找寻个人发展机会,实现个人价值的人。“门客”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来源广泛,流品芜杂,良莠不齐,具体来讲,笔者从“门客”为养者效力的方式、“门客”为养者效力的动机、“门客”在养者门下所处的地位等三方面对其进行分类:

按照“门客”为养者效力的方式不同,或者说按照“门客”从事行业的不同,可分为“行刺客”、“谈说客”和“著作客”。

所谓“行刺客”,即“带剑之客”、[11]八奸“必死之士”,[11]八奸指“门客”之中勇毅事主,并以行刺的方式辅助其主完成功业,以成其义者。曹沫、鉏麑、专诸、豫让、聂政、荆轲、要离等都属此类。

对“行刺客”来讲,武艺的高强与否在其次,重要的是要具备胆略,勇且有谋,关键时刻能够果毅绝决,“颜色不变,辞令如故”[9]刺客列传,“卒然临之而不惊”,[12]留侯论凭及之能,做出异常之事。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9]刺客列传“所亡地尽复予鲁”;[9]刺客列传“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9]刺客列传聂政直入“持兵戟而卫侍者甚众”[9]刺客列传的相府,“上阶刺杀侠累”;[9]刺客列传荆轲等至秦宫,“秦舞阳色变振恐”,[9]刺客列传荆轲“顾笑舞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9]刺客列传既遮掩了秦舞阳的失常表情,又颂扬了秦王的威风。当图穷匕现时,荆轲“把、持、揕、逐”等一连串的动作,甚是冷静,与秦王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

“行刺客”独特怪诞的行为方式昭示了内心凝结的那种刚烈之性和侠义之情,他们的人生充满了痛快之律和血光之气。鉏麑奉“不君之主”晋灵公之命,暗杀谏臣赵盾,但当他欲行刺时,发现“寝门辟矣,(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1]宣公二年感到“(赵盾)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1]宣公二年最终选择触槐而死;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9]刺客列传拔剑三跃而击其(赵襄子)衣,而后伏剑自杀,以报智伯;聂政“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9]刺客列传要离“火妻灭子”。[13]渊骞只要能够彰显自身价值,不为后世诟病,“行刺客”就能够排除生死,狂行无忌,身体发肤一文不值。

所谓“谈说客”,即“国中之能说者”,[11]八奸指“门客”之中思维敏捷,言辞犀利而秀于同类,“资在于口”,[14]算地“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9]平原君虞卿列传者。苏秦、张仪、毛遂等属此类。

苏秦起初被家人嘲笑为“释本而事口舌”,[9]苏秦列传而他正是靠“口舌”执得六国相印;至于张仪对谈辩的重视,从他在受到楚相“掠笞数百”[9]张仪列传之辱后与妻子的对话中便可知,“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9]张仪列传他也正是靠舌辨瓦解了纵约,实现了连横;毛遂以一句“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9]平原君虞卿列传自荐,得命“合从于楚”。[9]平原君虞卿列传面对楚王的质问,毛遂按剑而前,“今十步之内,王不得恃楚国之众也,王之命悬于遂手。吾君在前,叱者何也?”[9]平原君虞卿列传最终说服了楚王,实现了“歃血而定从”,[9]平原君虞卿列传在整个过程中,毛遂明之以理,示之以威,责之以礼,晓之以义,请之以利,充分表现其出众的辩才。

所谓“著作客”,即指“门客”之中从事文化事业的人,他们大多有扎实的文字、理论功底和深邃的见解,在古典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较有代表性的当属吕不韦的“三千‘门客’”。这些“门客”人人著其所闻,集论而成二十余万言的《吕氏春秋》,融合了众家之长,包罗了天地万物古今之事,著成之后吕不韦将《吕氏春秋》布于咸阳市门,有能增损一字者予以千金之赏,可见其对于《吕氏春秋》行文质量的自信力,客观上也显示了这些“著作客”的能力。

按照“门客”为养者效力的动机不同,可分为“节义客”、“专食客”和“奸邪客”。

所谓“节义客”,即指“门客”之中有侠义品行,持高节而不苟且,投靠主人大多为报恩遇,高古、简傲、清矍,恪守为人信条者,他们之中有的寄食于主人家,有的却优游在外,以“编外客”的面目出现。公孙杵臼、侯嬴、朱亥、豫让、毛公、薛公等属此类。

公孙杵臼面对“屠岸贾欲诛赵氏”[9]赵世家的险境,发出了“请先死”[9]赵世家的呼声,舍身报恩,救出了“赵氏孤儿”,忠肝义胆,昭昭可见;在信陵君窃符救赵的过程中,侯嬴献奇谋。当信陵君请教完侯嬴之后,最终往赴秦军,侯嬴矢志“北乡自刭,以送公子”,[9]魏公子列传充分显示了他对知遇之主的一片忠心;豫让对赵襄子的两次行刺不存在政治目的,“义不为二心”,[9]太史公自序所以显得更为人情化,“在昔有豫让,乃是义侠儿”,是郭沫若在其历史剧本《棠棣之花》中对他的中肯评价。对“节义客”来讲,生命是次要的,他们不患年寿不永,患的是声名不立,被主人承认自己的价值,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故而他们往往能为主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所谓“专食客”,即指“门客”之中仅为自己谋一时之资的“假士”,其投靠主子的目的极为明确——“寄食”。应该指出的是,“食”是“门客”的一般特征、主流特点,故而,“专食客”也占了“门客”数量的绝大多数,包括鸡鸣狗盗客、凶顽打手客等等,人数众多,难免夹杂鱼目混珠之辈,有利则趋,无利则退,当寄食之源不存在了,他们往往树倒猢狲散。对“食”的追求较为明显的当属孟尝君门下的蔽火光自刭客,孟尝君招待“门客”吃晚饭,有人蔽住了光亮,一个“门客”很恼火,以为饭食的质量与别人不同等,便“辍食辞去”[9]孟尝君列传。当孟尝君自持其饭与之相比时,“客惭,自刭。”[9]孟尝君列传由此可见,“专食客”对“食”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否则,便认为自己不被主人视为知己。

所谓“奸邪客”,即指“门客”之中野心勃勃、不择手段、奸诈阴险之人。“奸邪客”的行为比“专食客”更趋利,无所不用其极,甚至置养者于死地的卑劣行径都做得出。例如,春申君的“门客”李园,他一开始投靠春申君便动机不纯,把妹妹送给春申君,进而把受孕的妹妹献给楚王,使得自己富达,最后对待春申君却是“阴养死士”[9]春申君列传,“刺春申君,斩其头,投之棘门外。于是遂使吏尽灭春申君之家。”[9]春申君列传“奸邪客”是“门客”之中非常态的群体,但不可否认,这也是一些“门客”阴暗心理和卑鄙行径的真实写照。

按照“门客”在养者门下所处的地位,又可分为“下等客”、“一般客”和“上等客”。这种等级的划分,主要根据“门客”才能和贡献的大小,在孟尝君门下,“门客”按照地位的由低到高,分别住在传舍、幸舍、代舍,“下等客”只满足其温饱,而更高级别的客,则地位显要,“食有鱼,出有车,居有家”。其中,“卿客”是“上等客”之中致位将相者,他们左右政策,指挥军队,处理外交,起着治国安邦的作用。具体来讲,“卿客”包括“将客”和“相客”,司马穰苴、孙膑、吴起、庞涓、伍子胥、廉颇等都是“将客”,管仲、苏秦、张仪、范雎、蔡泽、蔺相如、李斯等都是“相客”。先秦时期的“卿客”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了体制化的特征,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卿客”已无“重气轻命”的节操,真正成为专制体制之下的将奴、相奴。

四 先秦“门客”的行为动因

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秩序被逐渐破坏,手工业和商业得到一定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理想信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对于“行义”和“求利”何者为本进行了一场“义利之辨”,“门客”群体则表现为既求义又逐利的特质,义、利矛盾在“门客”身上得到了和调统一。倘若更深层次地挖掘“门客”的行为动因,或许就会发现“客投主”的内旨并不完全是纯情的道德行为,相反,也包括基于现实功利的博弈过程,其行为有着坚实的利益内核,“客投主”的实质是一种有条件的交换行为、契约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利的表现形式不一定是金钱,名誉、地位也包括在内。

在这个互利的博弈过程中,“门客”所求,不过是衣食住行之便、安身立命之所和建功扬名之机;而养者所求,也无非是“门客”的智慧、勇力和生命,通过“养客”的方式来使自己在“诸侯力政”[15]尊贤的激烈竞争中保持不败,巩固自己的权势、地位,同时获得赖以炫耀的声名。“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11]难一客投主,并不是爱主,而是因为有爵禄可图;主畜客,也不是有慈惠于客,而是想要得到客之死力以为己用,主客身上都有对方所需要的独特资源和利用价值,主人通过对“门客”的信任和尊重,付出财力和诚意换得“门客”的才、力乃至生命。

“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富国而利臣,君不行也。……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11]饰邪正是基于这种买卖关系,“门客”待价而沽,择木而栖,坚持实用理性,合则留,不合则去,有着很大的自由流动性,故而,“门客”之中投机钻营、朝秦暮楚者比比皆是。“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9]孟尝君列传此时,冯驩道出了“门客”趣市利己的市侩哲学,“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趣市〔朝〕者乎?明旦,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忘其中。”[9]孟尝君列传廉颇失势之时,其“门客”尽去,复用为将后,“门客”又复至,廉颇颇为不满,而其“门客”似乎更知个中奥妙,曰:“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9]廉颇蔺相如列传而且,只要能“势位富贵”,[16]秦策一多数“门客”就可以不择手段。吴起为求鲁国将位而杀死齐籍妻子以取信于鲁国;商鞅率秦军伐魏,当两军对峙之时,商鞅以欺诈的手段,声言“不忍相攻”、“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9]商君列传却竟然“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9]商君列传毫无情感道德可言。

信陵君降尊自抑,折节下士,大宴宾客邀侯嬴、虚左位待侯嬴、执辔恭请侯嬴、颜色和等侯嬴等一系列的行为给了侯嬴最高的待遇,换得了他“北乡自刭送公子”;荆轲被太子丹尊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9]刺客列传于是荆轲一去刺秦王而不复还;豫让曾就行刺一事对其朋友说:“范氏、中行氏,我寒而不我衣,我饥而不我食,而时使我与千人共其养,是众人畜我也。夫众人畜我者,我亦众人事之。至于智氏则不然,出则乘我以车,入则足我以养,众人广朝,而必加礼于吾所,是国士畜我也。夫国士畜我者,我亦国士事之。”[17]季冬纪第十二客为主效力甚至效死是感情和利益在“门客”内心紧密联结、融合统一的结果,主客之间各以所有换其所无,在理论上是等价的交换。具体说来,感情层面上,“门客”与主相互的爱,相知相重,“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18]兼爱中“爱人者必见爱也”;[18]兼爱下利益层面上,就是爱时必须给对方以利益,“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18]兼爱中爱是相互的,利也是相互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入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19]离娄下并且“君臣相与,以市道接,君悬禄上待之,臣竭力以报之。逮臣有不测之事,则主加之以重赏;如主有超异之恩,则臣必以死复之。”[15]复恩但是,实际上,主客关系并不对等,因为养者垄断着当时被养者所需要的全部生产和生活资料,掌握着社会资源的支配权,尽管客在当时可以较为自由地流动,但客始终要归往依附于主,主客关系说到底是靠养与被养的关系维系的,“门”之不存,“客”将焉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养者在双方关系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所谓‘知己’关系不过是一种假象”,[20]“士为知己者死”,从人性与理性的角度看,都是愚蠢的、荒唐的,譬如智伯,司马光认为他是才胜于德的小人,是“国之乱臣,家之败子”,[21]周纪一豫让却不分臧否,不问是非,效死以尽愚忠。“士为知己者死”的实质,便是在主客关系不平等的前提下,“门客”群体以得到荣誉和名分为心理安慰,以付出生命为代价,尝试获得人生自主权和觉醒自我意识的过程,它彰显了一种深层意义的自我超越,昭示了个性与本真,但是这种盲目的付出也着实过于幼稚,过于感性。

五 客观视角下的“门客”精神

人要生存就离不开“利”,求利无可厚非。利是物质基础,是实现人的需要的基本条件,而获利的手段和途径则成为是否符合道义的关键。当然,“交相利”这一价值观并不对所有“门客”发挥同等的效能,“门客”的平居言行也并不都截然以此为准,主客之间也有道义相砥的情感投入。舍利取义者,尽管相对于“门客”群体这一整体而言,可能人数寥寥,但这些凤毛麟角足以点缀人性的光辉,至今仍有其可贵的精神价值,正如陶潜在《咏荆轲》中所道:“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这些基质也足以让今人借鉴与学习。

“门客”食君之禄,自然要为君分忧,知恩图报,这是“门客”立足社会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门客”应尽的义务,但是“门客”却能做出一些超越职业道德的行为,不考虑个人利益和安危,对主人进行“超回报”,而这种“超回报”的基因就是中华民族文化中最闪亮、最厚重、最崇高的精神品质。具体说来,揭橥如次:

第一,独立人格意识和自由不羁精神。尽管这种意识被现实的不平等所抑压,但是“门客”群体仍卓然于世俗,他们那种为实现人生价值而不吝茹苦碎身的执着、自主支配的自强进取精神、“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格尊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非凡自信力以及对社会承认的不懈追求,都彰显得淋漓尽致,这些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刚性内核和豪迈基质,对于现今追求思想解放和精神自由,实现自我价值都有着促进作用。

第二,诚信意识。对“门客”来讲,一旦与主定交,便生死以之不改悔,“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9]游侠列传“门客”是不轻易起誓的,一旦起誓,这个誓言就对自身有真正的约束力,从某种意义上讲,“门客”正是靠“践诚行信”建立起了声誉,对自己的言行承担完全责任,进言之,不管答应了什么,都要求绝无保留的兑现,其苛严程度甚至到了不惜生命的地步,侯嬴践行自己“北乡自刭送公子”的承诺;荆轲怒叱太子丹,只因其怀疑自己言而无信而欲“先遣秦舞阳”。[9]刺客列传对“门客”来讲,“失信不立”,[1]襄公二十二年即便轻生死,也要重然诺。在这个过程中,绝不允许虚情假意,豫让不委身事襄子进以杀之,“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9]刺客列传在“门客”眼里,宁可高尚地死去,也不卑鄙地活着。

第三,道义观念。“义在于生,则舍死而取生;义在于死,则舍生而取死”,[22]卷第五十九伏剑自刎的侯嬴、刺秦被杀的荆轲等等,他们志节高洁,不辱节以求生,见危致命,慷慨赴死,完美地结束了自己的人生,以“泰山之死”诠释了自己作为“门客”的人生价值。“门客”贵交尚义,“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17]务本“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23]述而他们忠于所托,当知己处于危难之时,“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18]经说上面不改色地趋难赴义,“立意较然,不欺其志”,[9]刺客列传留给世人一股浩然正气。

当然,“门客”的行为有着不可避免的负面性,“门客”自身的缺陷需要人们正视,这些也值得今人警惕与反思。

“门客”大多喜好虚荣,而且他们摆脱不了依附性,甘当养者工具,丧失了主体性与创造性,过于讲求效忠而陷入愚忠,使得“门客”行为有着明显的狭隘性,这就导致了“门客”任性妄为,无视社会基本道德,无视生命理性,不惜一己生命的同时亦不珍惜他人生命,造成了其恐怖的嗜血冲动和不分是非、无标准、无原则的盲目行为,从而构成了对他人乃至整个社会的侵害和破坏。这在孟尝君门下蔽火光的自刭客和因不满赵人嘲笑的杀手客、平原君门下反对“爱色而贱士”[9]平原君虞卿列传的食客和与春申门下相攀比的食客身上都有体现。

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门客”以其独特的处世方式和人生哲学,很好的诠释了生命价值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参与了传统道德规范和精神人格的建构”。[24]10如今,“门客”的优秀品质已经溶入中华文化,彰显了一种人格榜样和精神动力,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的宝贵遗产和人类永恒的精神财富。他们突破惯常功利拘束的行为,足以启发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建构并完善自己的人格,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精神自由。面对当代人精神的失落与人格的不完满,社会更是迫切需要“门客”精神的回归,即使把它作为拯救当前道德危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传统文化资源也实不为过,否则整个社会都会告急。

[1]左丘明.左传[M].长沙:岳麓书社,1988.

[2]孔鲋.孔丛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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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汪涌豪,陈广宏.侠的人格与世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A Probe into Hangers-on in Pre-Qin Period and Their Spiritual Nature

BAO Jia-shu
(School of History,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100872,China)

Hangers-on are a unique social group in the pre-Qin period.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attempts to classify hangers-on in terms of the way they serve their masters,the motive behind their service and their position in masters’household.It is worth noting that while hangers-on offered their service largely for securing profits and some gains in return,their spirit,together with its valuable quality—the sense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y,the spirit of freedom and unrestraint,trustworthiness and the concept of morality and justice—is worth using for reference nowadays.

“hangers-on”;classification;behavior motive;the spirit of“hangers-on”

K231

A

1674-5310(2010)-05-0139-06

2010-06-24

鲍家树(1987-),男,山东烟台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胡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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