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对策

2010-05-09 09:54田银娥
山西水利 2010年7期
关键词:取水量晋城市全市

田银娥

(晋城市水利局,山西 晋城 048000)

1 概况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总面积9490km2,年平均降雨量624mm。全市水资源总量131688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13153万m3,地下水资源量为89279万m3,重复水资源量70744万m3。全市人均水资源量626m3,每公顷耕地水资源量6720m3,分别为全国人均、每公顷耕地水资源占有量的28.5%和26.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镇化步伐的日益加快,缺水已成为晋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

2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据统计,全市2009年总取水量38615.55万m3,其中地下水取水量20097.45万m3,占总取水量的52.04%,地表水取水量11626.1万m3,占总取水量的30.11%,其他取水量6892万m3,占总取水量的17.85%;农业灌溉取水量11771.8万m3,工业取水量16924.8万m3,城镇和农村生活取水量8058.05万m3,林牧渔业取水量1860.9万m3。地表水开发利用量仅占可利用量61459万m3的18.9%,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3 存在问题

3.1 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低,地下水开采量大,局部形成强开采区

晋城市水资源危机加剧突出表现在地表水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增大。沁河年径流量较大,由于缺乏骨干控制工程,丰、枯水期不能调蓄,大量河水流向境外;而丹河上中游河水干枯,郭壁段及以下出露的泉水难以利用。根据15年来的地下水监测资料,随着晋城市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地下水开采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岩溶地下水位不断下降。特别是在人口、城市和工业集中分布的丹河流域,孔隙水、裂隙水已近疏干,取水主要依靠深层岩溶地下水,且在局部地带形成了两个以集中开采为中心的强开采区。

3.2 水利工程老化、配套不完善,供水能力下降

现有水利工程大都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没有长远规划,设计标准低,资金投入不足,以致工程老化失修,加之工程建设标准低,设备配套不全,实际拦蓄能力低,不能发挥最大效益,主要表现为水库淤积和病险问题严重及灌区工程老化和配套不完善。

3.3 采煤对水资源的影响加剧

晋城市煤炭资源丰富,从地质条件上形成了水煤共存的基本环境特征。一方面,煤矿开采后形成的裂隙导水带、沉降带波及到地表,导致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一系列地质灾害;另一方面,采煤改变了煤系含水层及其上覆含水层中地下水原有的循环运移条件,以及矿区地表径流的产汇流条件,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河川径流下渗转化为矿坑水、含水层疏干、相应水井出水量减少甚至干涸、矿坑废水通过竖井排放以及地下水经过煤矿坑道后变成污水等一系列水环境问题。

3.4 水资源污染状况严重,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晋城市工业产业结构是以煤、电、煤化工为主的超重型经济结构,这决定了全市是高能耗、高水耗的重污染型结构。目前全市工矿企业和城市污、废水大多未经处理直接向河道排放,年排放量达6000万m3,致使沁河润城断面有7.0km的河段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生化需氧量;丹河高平段以下及白水河严重污染,巴公河、北石店河等河段氨氮、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严重超标,均为劣Ⅴ类水。

另外,随着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地下水体越来越小,地面水质恶化,并影响到地下水。全市靠近企业排污口地段的孔隙水、裂隙水已被严重污染,矿化度、总硬度以及硫酸盐、亚硝酸盐氮、大肠杆菌等组分含量普遍增高。目前岩溶水水质普遍较好,但其化学组分含量呈升高趋势。

3.5 水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管水、供水和治污由不同部门管理的部门分割、城乡分割现象,没有形成一个权威性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的完整性被人为破坏,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难以优化配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用水难以统筹规划,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3.6 水资源监测信息网络系统尚需完善

水资源监测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可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宝贵的水量、水质等资料,并为水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但目前水资源监测信息网络系统尚不完善,监测设备有待更新。

4 对策

4.1 依托沁河水资源优势,实施全市工业布局整体西移战略

目前,从全市水资源分布状况和开发利用现状来看,丹河流域地面水已无太大潜力可挖,地下水呈超采状况,发展较大规模的企业已无水源可供保证。在高平市境内,地下水富水性较差,可开采量极为有限,除解决高平城市和农村供水外,已无地下水可供利用,现可开发利用的地表水资源仅有丹河源头引水工程、杜寨水库等。泽州县巴公区域地下水位已累计下降64m。丹河下游仅在郭壁一带尚有约1m3/s的水资源可开发利用。

沁河流域虽然是晋城市的富水区域,但阳城县西部和南部及沁水县西部均为山区,除少量小泉小水出露外,地表水和地下水缺乏,这些区域除解决山区居民生活和一些乡镇企业用水外,很难有较大发展。在沁水县端氏—嘉峰一带,由于处于延河泉域补给区,深层地下水不仅水量贫乏,而且水质较差,很难形成较大的水源地。

由于晋城市的主要工业区和大型骨干企业建在沁河两岸,因此,只有通过建设集中供水水源工程才能保证该区域工矿企业的用水需求。

4.2 大力开发地表水和泉水,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

晋城市不仅受水资源条件的影响,而且地表水利用率低,绝大部分河水(泉水)白白流向境外,不得不采取掠夺性的方式大规模透支地下水。为保障全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坚持“优先开发地表水,严格限制开采地下水,充分利用其他水资源(雨水、污水)”的原则,调整用水结构,修建一批地面控制水源骨干工程,拦蓄地表水,减少出境水量,加大地表水和边界水开发力度。通过改善生态环境等措施,控制地下水超采局面,达到涵养地下水的目的。

4.3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防止水环境进一步恶化

根据晋城市水资源现状,应逐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统一调配城乡水资源,逐步关闭晋城市区自备水源,充分发挥郭壁供水工程的效益,缓解市区岩溶地下水位大幅下降的局面。对已划定为严重超采区的高平市区、巴公、北石店和城区4个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严禁增加地下水开采量,对任何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办理开采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同时对原开采地下水的企业要逐步寻找替代水源,用地表水置换当地地下水,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4.4 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法规,依法治水

要完善水资源保护法规及技术标准,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制度的约束力;推动建立有效的水资源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形成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合力;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实现监测信息共享;重视水资源保护中经济手段的利用,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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