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治国还是以法治国

2010-05-14 13:37
杂文选刊 2010年6期
关键词:警车强奸治国

张 鸣

广电总局下令,限制电台、电视台播音员使用英文缩写,像人们耳熟能详的NBA、WTO之类,都在禁限之列。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国家对此有限制,所以,此禁令一出,举国哗然,人们纷纷传说,今后公共厕所的WC两个字母,是不是也得取消。

但是,在中国,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出来这样的禁令,你还真别奇怪。我们是个禁令的国度,小时候有老师、学校,长大进入社会,到处都是禁令。有权的部门下禁令,没权的单位,也有禁令。只要能管个人的地方,都在下禁令。就光一个公款吃喝,从中央到地方,不知道出台了多少个禁令,到现在,哪怕一个最基层的部门,每年的招待费,也是几十万、上百万。见到过最雷人的禁令:一条是湖南的——严禁教师强奸女学生;一条来自贵州——严禁抢劫警车。

显然,如果连教师强奸女生,抢劫警车都要有司出台禁令,这种禁令的效能肯定是有问题的,事实上也是如此。有人说,对干部的禁令基本没用,对群众的禁令抓着有用,只有对媒体的禁令暂时有用。没有用的禁令,却总是有人喜欢定,只要有点权力,可以在纸上盖个公章,发个文件的地方,就会源源不断地往出冒禁令。如果把中国的禁令排起来,不知道能绕地球多少圈。也不管自家的禁令是不是合适,甚至是不是合法——其实违宪乃至违法的禁令,从来就不在少数。或者,明明属于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有司也要出台禁令,闹出教育局下令不许教师强奸女生之类的笑话。在自己所管的一亩三分地上,不出禁令,好像就显不出自己的权威。禁令,是一种我们自家特色的行政思维,按行政系统进行管理,似乎就得出禁令。

“依法治国”的口号,不知喊了多少年,但我们的各级权力机关,甚至各个企事业单位,对法制的认识,还是停留在口头上。具体的治理,大小头目却依旧像昔日的诸侯,自家的地盘自家管,自家说了算,管的标志之一,就是出个禁令。机关级别越高,禁令出的越多。对法律的事儿,连想都不想。上级下大禁令,下级跟着下小禁令。禁令多了,后面的跟前面的打架,也没人在乎,反正禁令出多了,前面的早被忘记了。禁令不管用,也得出,对于某些机关而言,下个禁令,就表明了我们对于此事的重视。禁令贴出来,或者下发了,就算完成了一桩事务,至于禁令灵与不灵,那就不是我该负责的了。

所谓的禁令治国,实际上就是人治。禁令也最能体现具体领导的个性:甲领导不苟言笑,于是禁止在办公室唱歌;乙领导性格活泼,热衷组织群众性歌咏比赛,办公室里就时常歌声飞扬。这样的因人而异的禁令,随处可见。没有道理,也不讲法律,领导一拍脑袋,禁令就问世了。过一阵,领导换了,此禁令无形中见了鬼,然后再以另一种面目浮现出来。

【选自《新浪·博客》】

题图 / 真打?假打? / 邝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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