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一场寡头正名的游戏

2010-05-14 17:16杨正莲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25期
关键词:网银新闻周刊监管

杨正莲

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甫一出台,媒体一片喧哗,但身处其中的企业却日渐谨慎。

6月21日,央行网站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自此,“野蛮生长”了十余年的第三方支付行业,被央行正式纳入监管范围。相关企业在做出原则性地欢迎表示后,他们大多不肯公开多说——眼下的不确定性,似乎更加紧迫了。

十年正名

6月21日出台的《办法》,将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而从事支付业务的相关机构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全国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元,省和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最少需要3000万元。

那些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企业可能因此被淘汰掉,但对主要企业而言,这个门槛并不构成威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就认为,鉴于支付企业的经营特殊性,此《办法》门槛设置并不高,全国300多家支付公司仍有一半达不到这个要求,“但有可能被监管淘汰的企业也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企业。”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也认为,市场主要的第三方在线支付公司达到该门槛均没有太大难度。

而对业界来说,最重要的意义莫过于法定地位的确立。比如,占据市场份额半壁江山的支付宝,就公开表态支持《办法》出台,认为这对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在发给《中国新闻周刊》的官方回应中,支付宝还特别强调能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央行所提要求的信心,“支付宝日常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市场份额仅次于支付宝的财付通,也在发给《中国新闻周刊》的声明中表示,将积极准备尽快提交申请,并将加大投入、加速财付通的发展,“财付通将继续发挥第三方支付平台创新的领先优势,为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多便捷的生活化服务。”

在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看来,法定地位的明确,意味着央行肯定了在银行体系之外支付服务的市场价值,对于整个第三方支付产业未来的业务开展给予了明确的支持。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得到认可,“这个很不简单”。

原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冰之认为,第三方支付是最有生命力的一种支付方式,可以满足人们快速、便捷支付的需求。但他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这个行业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存在很多隐患。

杨冰之所说的“野蛮生长”,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3月,国内首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首信易支付”开始运行。

那时,中国各大银行已经纷纷推出网上银行系统,为电子商务市场提供电子货币供应。但在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之间以及不同的网上银行之间,还需要一个专门的第三方支付环节实现电子货币的流通。这是一项成本和技术要求都很高的工作,网商不能承担,而单个银行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改进系统。

最初出现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大多就是以技术专长,来扮演这种居中平台的角色。他们将商业银行与商家的支付接口连接起来,从而降低银行挨家接入的高成本,并承接应用和服务层面的工作,又由于批量接入商家收费更优惠,从而赢得市场空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已经高达4500亿元。

数额如此庞大的资金流转,关系商户和个人利益,对于是否要监管以及如何监管,从2005年起就争议不断。自2005年推出《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央行先后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两度在第三方支付业内小范围推出“修改稿”,但相关法规迟迟没有出台。

此间,尽管国内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近年增幅都在100%以上,但业务范畴、监管等均处于无章可循的境地,行业发展整体面临不确定性。尤其是,大量沉淀资金带来的风险,也增大了洗钱、套现、赌博、欺诈等非法活动的风险,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成为行业发展的障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支付企业高管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支付公司本身以及业务层面来讲,都需要进行规范。”

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看来,金融危机背景下,更加凸显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央行出台这个,对资金的监管力度还是比较大”。

但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历经十余年,终得正名的意义显然超越了资金监管本身。前述业内高管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央行所提要求和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反洗钱措施等,很多企业早都开始做了。因而,央行此举是水到渠成。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我们行业最怕的不确定总算确定了。”他说,“这肯定是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一样的事件。”

余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管理办法出台,有了牌照之后我们的业务开展就更加名正言顺,有一个合法身份可以跟国家队平起平坐展开竞争了。”对于外界担忧的“国进民退”之说,他认为,在支付行业发放牌照恰恰是国进民退的反面,“原来所谓的国家队,像银联的电子支付就是比较正规的平台,很多国企或者大企业跟我们这样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谈合作的反而会犹豫。”

取得合法身份,只是规范行业发展迈出的第一步。

不确定性的未来

未来一年,企业不仅要经受行业洗牌变局,还同时面临运行规范的不确定。

前述业内高管就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一次主要是解决牌照问题,而不是解决运行中如何规范的问题。”在他看来,现在的政策比较原则,不容易操作,“目前对行业的影响没那么大,关键是看细则怎么制定。”

据知情人介绍,自2005年草拟管理办法以来,央行不仅邀请部分支付公司协助参与,还两度在业界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如今出台的《办法》,正是建立在这些基础之上。与此前的一稿相比,现在出台的政策更加宽泛,但这也意味着,未来的执法和监管依然面临挑战,“后面的细则制定就会比较麻烦”。

在细则尚未明晰的情况下,个体企业的不确定性,也因一年申请期限而显得更加紧迫。前述业内高管就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不可控因素太多了。”比如,外商投资需要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很多企业都有外商投资,“国务院的规定什么时候能出来?”

央行在6月23日的答记者问中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对许可证的发放不做数量限制。但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认为,底线门槛仅是报批的条件,牌照发放的时间和数量仍待央行具体政策,“另外,准入门槛中应当关注申请企业连续两年盈利的要求”。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要求两年盈利,以及不能使用沉淀资金,仅这两点就足以提高进入门槛,“这个行业将逐渐走向垄断。”但环讯支付高级市场经理仲捷闻并不认为会造成行业垄断局面,“因为不同企业做到现在,大家在细分市场上都有各自专长的领域。”他说,“从行业规范的角度来说,高层也不愿意看见独家寡头的形态出现。”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也认为,央行此举并不存在压制金融创新和造成行业垄断的问题,“该有的行业整合自然会有,因为这个行业本来就有进入门槛。”他说,“支付行业链条很长,很难出现赢者通吃的局面。”

不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时表示,此次监管政策出台将使支付宝、财付通这类本来已经占据很大份额的企业更有优势,而超级网银或将竞争引向白热化,“市场份额也会有一些变化”。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表明,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数量达到320家,排名前8位的企业占据九成以上的市场份额,而其他企业仅占7.8%。其中,仅支付宝一家的市场份额就高达48.5%,而位居第二的财付通是22.5%。

但超级网银即将上线的消息,引发人们对上述市场格局变动的猜测。2009年12月,央行正式启动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该系统将实现网上银行跨行支付清算、支持新兴支付服务组织接入、跨境人民币结算等诸多功能。用户将可以通过任意一家接入二代系统的商业银行网银,将资金在各银行之间自由快捷地转入转出,真正实现资金自由流通,因而被称为“超级网银”。

其中,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将先期建成,并将于8月份上线首期试运营,整体二代支付系统预计在2011年建成。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将可实现各商业银行网银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网上签约、跨行网银支付、跨行账户查询等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第三方支付企业能否直接接入这一系统,目前尚无官方表态。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认为,在超级网银正式推出、业务范围被明确前,仍然无法界定超级网银与各家银行的关系,“需要等待明确业务范围、以及央行发布进一步监管细则,方能界定现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生存空间。”

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看来,超级网银实际就是银行自己搭建渠道,补充市场需求,“一定会对第三方支付产生影响,但银行霸占不了市场”。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第三方支付还会以补充的形式为市场提供服务。”他说,“随着社会成本的降低,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到的业内资深人士也认为,第三方支付只是做了银行网上业务的一小部分,“我们相当于批发商,从银行那里批发一点业务出去做。”在他看来,超级网银不可能自己去拓展市场,仍将通过第三方支付的渠道批发出去。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之间是合作关系。

但在行业洗牌的过程中,如何进行后续调整以及优化监管仍然面临很多困难。眼下,能否寻找到新的盈利模式,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出路。

此前,手续费和沉淀资金被认为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行业规范的明晰,第三方支付企业既有的商业模式受到挑战。比如,在6月21日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央行明确指出,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据此,张宽海认为,盈利模式发生变化,“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增值服务收费将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但他亦承认,“现在的收费条件还不是很成熟。”

不过,张宽海认为,当第三方支付成为一种独立的资金转移方式时,“价格竞争就不会再是主流了,要变成服务竞争。”因此,“对未来趋势的预测,还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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