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形势任务变化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征集改革深化发展

2010-08-15 00:43广东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程大欣代红兵
国防 2010年10期
关键词:参军部队毕业生

■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 程大欣 代红兵

征兵工作实行“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政策以来,大学生征集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入,征集大学生工作也暴露出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对征集大学生认识不够,征集工作缺乏统筹,各种类型大学生征集方式交叉,待遇有别,不便操作;大学生入伍动机多元,依法服兵役的观念相对淡薄,与此相应的法规政策尚不完善,约束和激励作用不够明显;院校征兵机构建设滞后,征集工作基础薄弱等等,亟待研究解决。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征集大学生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广度发展

(一)克服大学生士兵难管、不好用的错误认识,充分认清征集大学生入伍是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征集大学生工作开展以来,从部队的反馈看,部分单位感觉大学生士兵难管理,发挥作用优势不明显,还不如高中生士兵好管好用。究其原因,当代大学生个性独立,自我意识、民主意识较强是客观现实,但不少单位缺乏教育引导、没有给大学生士兵提供适合的岗位平台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应该看到,大学生士兵的主流是好的。新世纪新阶段,我国面临复杂的安全形势和多元的安全威胁,对我军的能力建设和官兵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征集的新兵绝大多数为高中和初中毕业,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无法满足武器装备发展和部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一定程度制约了我军现代化建设。对大学生士兵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他们的科技知识优势,是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迫切需要,是部队建设的大势所趋。

(二)克服单纯解决就业问题的狭隘认识,充分认清征集大学生是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促进部队建设的必然选择。征集大学生工作是在2009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全面铺开的,因此,很多同志认为,征集大学生主要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种手段。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征兵承担着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输送大批优质兵员的重任,同时也关联军队与地方的方方面面。征集大学生入伍可以缓解就业压力,但更是充分利用地方国民教育资源,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促进部队建设发展的有效形式。当前,一方面是部队急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高素质士兵,另一方面是随着国民教育的发展,大专以上层次的毕业生越来越多,将其中部分大学生征入部队,既能有效缩短培养周期,又能节约军队资源,必将对部队的建设发展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三)克服单纯服务部队建设的片面认识,充分认清征集大学生是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有用人才的重要举措。胡主席曾经指出:要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人才资源,加大军队人才培养和引进社会高层次人才力度,拓宽军地之间人才兼容、储备和交流的渠道。当代大学生出生于改革开放年代,成长于和平建设时期,吃苦精神、政治素养、纪律观念尚需提高,将大学生征入部队,经过军营锤炼,有益于提升其军政素质和意志品质。他们退役走向社会后,可以成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的骨干力量,对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基层政权都具有深远意义。

二、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核心大力推进大学生征集调整改革

大学生征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程序复杂,做好征集大学生工作必须以制度机制为突破,深化改革,找准定位,搞好统筹,完善政策,努力实现征集工作的整体改善和提高。

(一)找准工作定位。一是征集数量规模要合理适当。从当前部队建设需要和征集工作实践看,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大学生征集数量条件还不具备,征集数量过大,不仅任务难以完成,而且会增加政府和高校的负担;征集数量偏少又无法满足部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因此,应当根据部队提出的实际需要,在充分考虑各地教育情况的基础上由国防部征兵办科学确定征集数量。二是征集与培养使用要统筹考虑。当前大学生征用脱节的现象比较突出,大学生成才欲望强,入伍后得不到合理的使用和培养,必然挫伤其积极性,既造成人才浪费,也会影响征集工作的持续发展。只有坚持把征集与培养使用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才能实现征集与使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三是要增强征集工作针对性。当前全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够平衡,高校类别层次、办学规模、教学水平差别明显。从大学生参军意愿、就业情况和征集实践看,征集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二本、三本和各类高职高专院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征集效率。

(二)搞好工作统筹。一是统筹好大学生各种参军方式的关系。同样是大学生参军,有的当义务兵、有的当士官、有的是国防生、有的当军官,待遇悬殊。从各种方式对人才需求的情况看,特招干部和国防生应定位在国家重点院校和与部队建设关系密切的专业,数量应根据需要严格控制;招收士官主体模式应该调整为定向培养,个别急需专业可仍采取现行模式招收;征集义务兵数量较多,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大学生参军的主要形式,但在院校层次上应与特招干部和培养国防生的重点院校有所区别。二是统筹好征集各种类型大学生的关系。目前征集大学生包括在校生、毕业班学生和毕业生三种类型,三者享受的优惠政策各有不同。从实践看,征集在校大学生,其参军入伍不仅影响学业完成,且优抚落实难度大,直接影响切身利益;高校随着征集数量增加,负担越来越重;在校生尚未完成学历教育,专业技能与部队建设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征集毕业班学生,同样面临优抚难落实的问题,这部分人一方面数量不大,另一方面其参军愿望可以待其毕业后实现。因此应考虑取消征集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三是统筹好征集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的关系。近几年国家针对应届毕业生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但往届大学生无法享受,影响了其参军积极性。从能力素质看,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入伍后,在部队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从实际需要看,目前征集的应届毕业生数量还无法满足部队需求,应该把往届毕业生作为一个补充,适当放宽大学生征集优惠政策,让往届毕业生也能享受部分优惠政策,激发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完善法规政策。一是增强兵役法规的约束力。据调研,当前大学生入伍动机主要有四种:圆军营梦,锻炼提高素质,报效祖国;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对就读学校或专业不满意,通过参军考学改变发展道路;找不到工作,把入伍作为暂缓就业的手段。实际征集过程中,报名参军基本都是出于本人自愿,主要依靠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兵役法规应有的约束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因此,一方面,要细化完善公民拒绝履行兵役义务的惩处措施;另一方面,可以考虑采取替代役的形式,对不履行兵役义务的人员按收入比例征收一定数额的兵役税,体现人人平等。二是完善培养使用和退役安置的相关政策。大学生入伍后的后顾之忧主要有两个:得不到合理使用和退役后就业难度大。尽管国家和总部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后农村户籍按城镇户籍安置等系列优惠政策,但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特别是要尽快明确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的操作程序、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数量比例等内容。退役安置方面,可以参照当前“大学生服务西部”、“三支一扶”等计划,增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优先,以及对自主创业的给予减免税收、低息贷款、免费培训、推荐就业等优惠政策。三是健全院校征兵机构建设的相关政策。征集对象主体调整后,地方各级各类院校承担的任务明显增加,应尽快对院校征兵工作机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着重解决好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等问题。机构方面,可以从加强院校武装工作和征兵工作的角度,明确高校必须建立武装部,可以独立,也可与其他部门合署;人员方面,依托军事理论教研室的编制配备人员开展武装和征兵工作;经费方面,院校征兵工作经费应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每年由人武部根据任务提出补助计划,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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