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改革的启示与建议

2010-08-15 00:43韩长江
中国合作经济 2010年12期
关键词:供销合作互助社供销

文/韩长江

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决定将试点省份由原来的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市区。至此,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0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只有11家。与此同时,国家还出台了有关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贷款公司的四个暂行规定。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在这样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的社会背景下,全国各地一些供销合作社积极行动,率先投身农村金融改革,试水农村金融服务“蓝海”。创造出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并取得明显成效。概括地讲,各地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形式包括引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开展农业保险、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和信用社改革以及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等。

供销合作社试水农村金融的初步实践

目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按银监会法定程序组建的资金互助社只有一家,多数是在当地政府支持和供销合作社及其“农合联”引领下组建的非正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包括在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社员内部融资活动,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资金互助协会和具有资金互助社性质的贷款公司。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主要有河北的涿州、山东的临沂;资金互助社主要有浙江临海、唐山迁西;另外还有浙江缙云县的资金互助协会和桐庐县的小额贷款公司。

这些资金互助社形式多样,但都在不同程度上起到了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以富带穷的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和称赞。例如,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供销合作社在亿嘉担保公司平稳起步规范管理基础上,将金融创新扩展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中,分别成立了养鸭、养鸡、农资、大蒜、腌制、苗木、烟花爆竹等9个专业合作组织,在合作社内部成立资金互助部,将它们全部纳入区社及亿嘉担保公司的资金互助指导与管理范围。资金互助社的资金主要用于自用或发放助农增收互助金,富余资金由担保公司在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调剂使用。目前,亿嘉担保公司担保投资额达1.9亿元,各专业合作社社员达到1400名,入社互助金3310万元,发放助农增收互助金240笔,共计1053.3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致富资金难的问题。

近年来,还有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系统涉足农业保险领域。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2007年制定了《关于试办农业保险的意见》。市社成立试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组织开展了深入调研摸底和反复论证,根据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供销合作社实际,坚持“低费率、低保险、小范围、少险种”和“农户交得起、政府补得起、保险保得起”的承保原则,主要以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合作社为载体,向合作社社员提供保险。旨在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专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风险保障的安全统筹互助农业保险模式。同时,结合农民收入低、高额保费难以接受的实际情况,对承保农户实行政策优惠,即农户应缴保费的50%由财政补贴,有条件的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一定比例的保险费。2009年石家庄市遭遇自然灾害,供销合作社受到了一定损失,但由于有了农业保险,农民尝到了甜头。目前,安全统筹互助农业保险尚属新课题,还亟待各地方供销合作社在实践中探索经验。

河北、温州等地供销合作社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和农信社改革。2010年1月13日,河北省第二家由省、市两级供销合作社参与组建的村镇银行——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该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另外,温州市社本级和所属两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也积极参与了当地农信社和合作银行的改制重组。

此外,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温州供销合作社还牵头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温州市供销合作社和部分县级供销合作社分别投资当地农信社和合作银行,同时牵头组建了7家农信担保公司。经过几年的努力耕耘,已初步构建起了独具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信担保体系,有效地缓解了农业生产经营中“融资难”的问题,在服务“三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支持。

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的启示

虽然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目前还处于“星星之火”的阶段,但如果从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局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考虑,其对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纵观这些地方试水农村金融服务的实践,我们从中得到以下五点启示:

启示之一:农村金融服务是供销合作社可为必为的新领域

虽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但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又严重滞后。自改革开放至2006年的近30年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进行了不断调整改革,但大都是围绕着国有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分工进行。特别是在90年代末国家取缔“农村基金会”和国有银行大举撤出农村之后,客观上造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的垄断地位。因此,农村资金外流,金融供给不足,加剧了农民“贷款难”,这已成为严重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已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改革发展的短板,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绕不过的难题。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放开准入资本和机构的限制,允许私人资本包括国外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鼓励农村社区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可以预期,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将很快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三大板块和“九龙治水”(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九类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不仅符合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更是时代的呼唤和供销合作社的必然选择。

启示之二:建立面向“三农”的准公共产品组织是供销合作社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价值取向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在国家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国家放开了商业资本甚至国外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但商业资本的逐利性和“三农”的弱质性,决定了单有商业金融而没有合作金融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的资金需求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农村合作金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样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救方式和一定范围的准公共产品组织,这是国家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因。

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是为“三农”服务,供销合作社兴办的农村金融服务应该成为主要面向“三农”的准公共产品组织,至少应兼具商业金融和公益性金融双重性质。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只有从“三农”的大局出发,才能纳入政府的支持范围,只有在服务“三农”上做好文章、做大贡献,才能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政府更多的支持。偏离了为“三农”服务的目标,就背离了政府的要求,脱离了农民,偏离了正确的航向,最终要被淘汰和抛弃的。

启示之三:构建新供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供销合作社的终极目标

供销合作社要在农村新的金融版图中占有一席之地,在提供农村金融服务方面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实现长足发展,须以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以“大农业”、“大金融”、“大合作”的宽广视野,开拓新思维、创造新模式、采取新举措,实行上下联动,全力打造符合国情、社情、功能完备、有特色、有活力并与整个供销合作经济体系相匹配的供销合作金融体系。供销合作社人应该有这样的雄心壮志,即通过三、五年的努力,供销合作社要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赢得三分天下,在农村合作金融中占据半壁江山。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供销合作金融体系无疑将成为带动供销合作经济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火车头”。一个完整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至少应包括存贷款、融资担保、农业保险三大种业务类型。供销合作金融体系也应包括资产经营及融资担保、供销合作银行、财产互助保险及农业保险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三大功能”、“四位一体”的与供销合作经济和“三农”需要相匹配并为其提供全套、全程、全方位金融服务的产业集群,形成网络,实现互利多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因此,打造供销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是供销合作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领域、新机遇、新课题、新使命,是应该完成、能够完成和必须实现的宏伟目标。供销合作社是全国规模最大、网络覆盖面最广、服务体系最完整、与“三农”联系最紧密,影响力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有多年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的经济基础,人才队伍;有多年从事内部安全统筹的经验积淀和温州等地的成功实践,等等。这些都是供销合作社在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巨大优势,供销合作社对此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谋事在高层,成功在执行。虽然供销合作社在前进的道路上会有许多必须逾越的障碍,如传统思想的束缚、旧体制的羁绊、人才匮乏、资金短缺、技术制约等等。有鉴于此,各级供销合作社应未雨绸缪,搞好规划,采取一些更加务实有效的综合改革配套措施和重大举措,才能取得实质性、全局性重大突破,才能迅速打开局面,使目前点上的做法和局部经验的“星星之火”形成迅猛燎原之势。

启示之四:融合城乡金融资源是营造供销合作金融体系后发优势的必由之路

从各地实践看,除温州、临沂等少数供销合作社将担保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或专业合作社融为一体,初步形成一个区域性农村融资平台外,多数地方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仅局限于单项实验,其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作用受到很大限制。因目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与供销合作社关联度不高,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对此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工作不够积极有力,成效不大。

我们认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的战略重点应该放在发展农村金融的中上游组织,如区域性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其最终目的是以此为龙头整合农村下游金融资源,并与上游金融组织相融合,形成战略联盟,也是供销合作金融将后发劣势转化为后发优势,实现后来居上的必由之路和正确选择。从这个角度讲,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参股村镇银行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启示之五:严格科学管理是规避金融风险实现合作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从总体上讲,银行业是一个资本技术密集性行业,也是一个投资大、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但对农村金融而言,它却是一个高风险、难监管、回报不定的领域,对农村合作金融来说,它的管理难度更大、风险更高、回报更低。实现供销合作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难点在于既要按照金融业的规则加强管理,又要符合农民资金需求零散、信息不对称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信贷管理措施。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决策程序、业务流程管理和内部监督。

打造供销合作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特别是需要举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之合力,实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才能促成目标之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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