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探索民主党派党内监督之路——致公党长沙市委党内监督工作纪实

2010-08-15 00:43黄光裕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致公党主委民主党派

黄光裕 彭 磊

党内监督是任何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不断加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大环境下,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实现自身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已成为各民主党派需要认真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而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党内监督,也不可避免地摆在民主党派面前。

民主党派的党内监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课题,虽然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先进经验可以借鉴,但民主党派有其自身的特点,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民主党派发挥怎样的作用也有特定的要求,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模式不能照搬,也无法照搬。为了找到一条比较适应民主党派特点的党内监督之路,致公党长沙市委从2007年开始,对民主党派的党内监督工作作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初步摸索出了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模式。

一、探索历程

(一)启动:2007年

1、起因。致公党长沙市委决定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本党中央的具体要求。200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就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进行联合座谈后,形成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对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致公党中央于2007年6月以致中发(2007)60号文件形式印发了这个《纪要》。二是自身建设的现实需求。从2003年开始,致公党长沙市委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内人才的作用,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先后成立了参政议政、社会服务、老龄党员和妇女党员四个工作委员会以及教育、医卫、法律、财经和书画五个专业委员会,并且建立了区(市)工作委员会。2006年3月,市委换届时又增设了市委常委会。这些机构的设立,为发挥本党派各方面的作用搭建了组织平台,但随着组织的扩大和机构的增加,如何克服民主党派组织固有的松散性,增强从市委领导班子到各种机构和各级组织负责人带头履好职的自觉性,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另一方面,近些年来,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党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也不断增强,对民主党派要讲民主,党务工作要增加透明度的呼声明显增多。为此,致公党长沙市委认识到只有通过建立党内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参政党的职能。

2、基础。开展党内监督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致公党长沙市委之所以决定实施党内监督工作,就是因为认识到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一是制度基础。三届市委狠抓规范化建设,先后研制了市委工作规则、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主委会与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市)工委条例、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等三十多项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为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实践基础。2006年开始实施了市委主委会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2007年是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换届年,为了做好下一届党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促进党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履职,市委对市委推荐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当届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下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中。此次考核工作不仅受到各级人大、政协和统战部门的高度评价,在党员中也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从而为我们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启示。

3、确定基本制度。市委领导班子经过反复研究,形成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共识后,便组建“党内监督办法”起草班子,着手基本制度的起草工作。办法起草组认真学习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纪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文件,全面分析了致公党长沙组织的实际,明确了致公党长沙市委党内监督的主要目的和基本原则,办法必须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办法》初稿出来后,领导班子反复进行讨论,并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得到了本党中央、省委和中共省市委统战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国致公党长沙市委员会党内监督办法(试行)》经2007年9月23日召开的致公党长沙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计六章共四十六条,明确了监督途径与监督方式以及监督保障等。

(二)试点:2008年

《党内监督办法》出台以后,致公党长沙市委领导班子思想统一,以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决定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党内监督试点并把致公党长沙市委列入试点单位为契机,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启动了党内监督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规划。为确保党内监督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党内监督办法》出台后不久,市委即先后召开主委会、常委会专题研究实施方案的制定。通过反复研讨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于2008年初正式制定出台了《致公党长沙市委员会关于做好党内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步骤合理,方式可行,比较符合民主党派当前的实际,为实施好监督工作打好了基础。

二是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致公党长沙市委员会关于做好党内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以市委主委胡旭晟为组长、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致公党长沙市委党内监督试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内监督的具体工作。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为使市委的党内监督工作让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知晓并参与进来,致公市委专题召开了有市委委员、区(市)工委和基层支部负责人参加的党内监督工作动员会,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致公党长沙市委党内监督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党内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主委胡旭晟亲自作动员讲话,就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另外,市委领导还充分利用到基层组织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机会,宣讲党内监督工作,让党内监督工作深入人心。

在致公党省委和中共省市委统战部的支持与指导下,党内监督的试点工作在致公市委全面铺开。

(三)完善:2009年

党内监督经过2008年一年的试运行,确实促进和改善了市委的各项工作,但也发现《党内监督办法(试行)》尚存在内容不够全面、操作性不够强和监督实施主体不够明确等问题;与此同时,在2008年底,各民主党派中央在中央统战部的统一协调下也全面启动了党内监督工作,致公党中央于2008年12月正式制定了《中国致公党党内监督条例》,成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致公长沙市委主委胡旭晟还当选为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并确定致公长沙市委作为本党在全国范围内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根据以上情况,2009年,致公党长沙市委又对党内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成立监督机构。根据《中国致公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致公党长沙市委在2009年1月召开的四届五次全会上,决定成立了市委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既有市委领导、市委委员、机关干部,还有普通党员。监督委员会的设立,使党内监督实施主体更加明确,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2、充实完善《监督办法》。根据试点运行中创新的做法和发现的不足,市委主委会反复研究,对《监督办法(试行)》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并经2009年4月30日召开的四届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3、制定了配套的制度。为了使党内监督工作更具操作性,致公党长沙市委根据《党内监督办法》的规定,新制定了《党务公开制度》、《党员政治、实职安排人选推荐办法》、《干部谈心制度》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则》以及《市委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五项新的配套制度。

二、主要措施

民主党派的党内监督之不同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在制度系统、监督机构等各方面都有体现,但是最大的区别,还是来自于监督的方式方法。民主党派是相对松散型组织,缺乏系统有效的党内制约机制,所以民主党派开展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无法像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那样力求严密而强硬。尤其是在探索民主党派党内监督工作的起步阶段,只有正视这些特点,以科学发展的眼光找准关键点,才能保证党内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并沿着健康、科学的正确轨迹发展。在探索过程中,经过认真思考、反复研究,致公党长沙市委找到了开启党内监督工作大门的“四把钥匙”。

第一把钥匙:述职测评

民主党派作用发挥的大小,与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管理水平、责任心和奉献意识有很大关系。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在本职岗位上都是排头兵,是领头羊,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毋庸置疑。但在民主党派的领导岗位上,却绝大多数是兼职。本职与兼职之间的差别,需要极强的责任心和奉献意识来平衡。正因为如此,民主党派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关键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增强其责任心与奉献意识。有鉴于此,致公党长沙市委采取了述职测评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作用。述职测评分市委和区(市)工委两个层次进行。对市委一级的领导,实行了市委正、副主委向市委全会述职的制度,每届两次,分别是届中和届终各一次,并由全体委员采取无记名的形式对他们的工作实绩和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市委主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开展述职测评的内容、方式等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2009年1月召开的四届五次全会上,成功组织了对四届市委领导班子集体和主委会成员个人的届中述职测评。该次述职测评采取口头述职结合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由致公党湖南省委组织处主持测评工作,对领导班子集体和市委主委的测评结果在3月份召开的主委会上进行了公布,对各位副主委的测评结果则由市委主委单独告知各副主委,并逐一进行了交流谈话谈心。另一个层面的述职是针对工委一级的领导干部,由各区(市)工委主委向市委和所在工委党员双向述职,接受市委和党员的监督。其中向市委的述职一年两次,年中由主委会成员到各区(市)工委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年底向市委全会述职。对所在工委的党员,则在每年春节前夕召开的本工委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测评工作的开展,使市、区两级领导的工作责任心大大增强。

第二把钥匙:履职考核

市委常委、党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市委机关工作人员,是民主党派市委这台机器高效良好运转的三大“部件”。为了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党务工作管理、履行参政党职能和机关日常工作中的作用,致公党长沙市委采取了对市委常委、党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市委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的办法。对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主要就“参加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抓分管工作、参政议政和联系基层”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对党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要就“参加人大、政协的会议和活动,提交议案、建议和提案以及反映社情民意”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对市委常委采用填表自查和市委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党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则实行由所在人大、政协机关提供情况和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每年的考核结果在党刊《长沙致公》上进行通报。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则按照公务员的考核要求,根据各自分工,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在考核方式上,则实行由市委主委会负责进行考核,这既使市委领导,特别是兼职领导能全面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同时也可有效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第三把钥匙:谈话谈心

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分布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单位,平时见面的时间不多,交流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此相对于执政党而言,在民主党派内部建立和实行谈心制度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是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相互之间加强沟通、融洽关系、了解情况、促进交流的有效形式,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了充分利用好这把“钥匙”,致公党长沙市委专门制定并实施了谈心制度。谈心活动以平等诚恳、求实求真、尊重信任为原则,分为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市委领导与市委常委、市委委员、市委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区(市)工委负责人采取集体谈心的方式,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市委领导与市委机关工作人员谈心则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市委主委与市委机关工作人员的逐一谈心活动集中安排在每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或第二天)。谈心制度规定,各类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兼职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两次谈心活动,同时还规定每次谈心活动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逐一解决。通过开展谈心活动,致公党长沙市委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也得到了转变。

第四把钥匙:“四大”公开

前面所述的三把钥匙是针对监督“人”采取的措施,而第四把钥匙,则是专门为了监督“事”而设。从2008年全面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开始,致公党长沙市委根据《党内监督办法》的要求,逐步扩大市委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务工作尽可能地处于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实行“四大”公开:

一是职责公开。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致公党长沙市委已建立起了明确市委各机构、主要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职责及议事规则的相关制度。将这些职责进行公开,才能使广大党员对市委的监督有所依据。鉴于此,致公党长沙市委采取将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以及市委主委会、市委常委会的议事规则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工委和支部,并通过支部向广大党员进行公开的方式,将市委会的职责置于党员视野之中,以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

二是人事公开。人事问题是敏感问题也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为了避免人事安排的暗箱操作和个别人说了算,致公党长沙市委在与《党内监督办法》配套的《关于做好党内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党员的政治、实职安排推荐和专委会、区(市)工委、基层支部委员会负责人等的决定程序。按照规定:党员的政治和实职安排推荐,其人选必须由市委主委会确定;党内专委会、区(市)工委和基层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其人选由市委主委会提出,市委常委会确定,并进行公示。专委会、区(市)工委和基层支部委员人选由市委主委会确定。根据这些规定,2008年后开展的诸如对法律专业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部分工委和支部的班子调整等工作,市委都严格根据相关的推荐、确定程序予以执行,并实施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进行提前公示,确认没有意见以后再正式下文任命的“人事公开”流程。

三是财务公开。为了让市委工作经费的使用更合理,更有效率,致公党长沙市委对每年经费的预决算作了严格规范,规定年度经费开支预决算由市委主委会审定,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且每年向市委全委会报告一次经费开支情况。在2008年4月召开的四届十次常委会上,市委将2007年度的市委经费收支情况和2008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向常委会进行了报告,并在2009年1月召开的全会上,报告了市委2008年度的经费开支情况。2009年4月召开的四届十四次常委会上,又将2009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向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四是重要会议精神公开。将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进行公开,既是党内监督的客观需要,也是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市委决策和工作动态的有效方式。从2008年开始,致公党长沙市委召开的主委会、常委会、全委会和各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以及举办的各类活动,都以会议纪要或在党刊《长沙致公》公开刊登的形式向广大党员进行了公开。

应该说,通过两年多的不懈探索,致公党长沙市委的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各方的肯定。2008年8月26日,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崔永平到致公党长沙市委就民主党派党内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致公党长沙市委的工作,认为致公党长沙市委开展党内监督工作认识高度统一,有一套完整的文件、方案和制度,尤其是将党内监督与自身建设、履行职能相结合,将监督成果与党员的政治安排、干部的提拔任用相结合,所探索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等工作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尽管如此,致公党长沙市委也清醒地认识到,民主党派的党内监督工作毕竟还处于摸索阶段,无论是制度系统或监督措施,还是具体的实施方式等,都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从具体国情和不同党情出发,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探索适合民主党派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党内监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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