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湿地资源优势,打造沅江湿地生态农业

2010-08-15 00:44李新燕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沅江洞庭生态农业

李新燕

(中共沅江市委党校,湖南沅江413000)

发挥湿地资源优势,打造沅江湿地生态农业

李新燕

(中共沅江市委党校,湖南沅江413000)

沅江市具有丰富的湿地资源,但在湿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引入科学的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发挥湿地资源优势,打造沅江湿地生态农业。

湿地资源;生态农业;沅江市

洞庭湖湿地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泊湿地景观生态系统之一。沅江市居洞庭湖腹地,域内有总面积为115.5万亩的南洞庭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它是洞庭湖区经过长期开发后,目前仅存的面积最大、最完整的湿地之一,是生物资源和遗传资源的天然宝库,是一个自然生态优良、保护价值高的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一、沅江农业发展的地缘困惑

洞庭湖丰富的湿地资源是湖区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经济来源。居洞庭湖腹地的沅江,农业是其主要产业,农业开发历史悠久,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商品基地。

但由于受到较大的人口压力和区域发展方式、发展结构的制约,湖区生态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受到威胁。

(一)人与湖争地、人与鱼争水、人与鸟争食、人与人争利

1.湿地面积不断减少。一是历年人工围垦,导致湖泊面积不断减少。据统计,解放后仅围垦一项,使湖泊面积缩小35.5%;二是芦杨规模化种植,使湖泊面积不断减少;三是由于湖区降水量偏低,以及三峡蓄水,长江上游的来水减少,湖区水位持续下降,水域范围随之缩小,越来越多的滩涂湿地露出水面。

2.湖区农作区大量施用农药、化肥,不但影响湖区湿地质量,对其水体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水禽食物中农药残毒不断积累,从而影响其繁殖与健康。

3.盲目开发湖洲,形成单一种植化发展方式。湖洲杨树工程造林,芦苇规模空前,开发过度。杨树成了洲滩上的优势树种,改变了南洞庭湖湿地自然植被斑块的结构和功能,“绿色荒漠”泛滥;芦苇滩遍洒除草剂,打破了特有、濒危物种所需的生态环境及系统结构,造成物种生物多样性下降。特别是持续时间长的冬季集中割苇作业,采用砍光、烧光作业方式,对水禽的繁殖与生存更是造成严重影响。洞庭湖是有世界意义的越冬候鸟栖息地,湖洲本是候鸟的乐园,任盲目开发湖洲之风发展下去,候鸟失去了赖以栖息的滩涂、苔草和浅水沼泽。

4.酷渔滥捕,加速了渔业资源枯竭。“迷魂阵”、“布围子”、电鱼、炸鱼屡禁不止,造成对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大型经济鱼类如青、草、鲢、鳙等数量锐减,不到总产量的10%,而且被捕捞的鱼的个体越来越小型化,致使这些鱼繁殖再生的机会越来越少。

5.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严重。鸟铳、放毒、炸药等旧式狩猎方式对湖区野生动物生存威胁最大。许多珍稀动物濒临灭绝,在洞庭湖越冬的水鸟数量由历史上的50万只下降到不足10万只。

(二)灭杀土壤活性的农作方式、灭迹式的湖洲开发、灭种式的渔猎手段,使沅江农民增收空间越来越小

1.传统的产量农业和农药、化肥农业是一种灭杀土壤活性的农作方式,它不仅污染生态环境,而且致使土壤产出能力不断下降,与生态环保的农作方式相比,经济效益明显偏低。伴随农药化肥的高投入,带来的是土壤活性降低、产出能力下降,农产品品质受到市场质疑,农民单位产出收入水平偏低。

2.湖洲芦苇、杨树单一化种植趋向严重。在短期利益驱使之下,这种趋势愈演愈烈,特别是规模植杨,造成了对湿地不可逆转的硬伤。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乡镇仅为解决短期资金困难,而不惜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破坏让子孙后代繁衍生息的湿地生态系统;同时这种行为藐视了湿地众多物产优势,致使湿地资源利用效率极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也十分有限,是极大的浪费;更严重的是,一年几百万的乡镇植芦植杨收益,换来的是湿地功能的消退,或将使沅江乃至整个洞庭湖区失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这是金钱都无法换回的损失。

3.因为水质恶化、水体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加上酷渔滥捕的灭种式的渔猎方式,已致使沅江渔业资源急剧减少。一是种群减少。二是“四大家鱼”等半洄游性、洄游性经济鱼类资源已严重衰退。统计数据表明,半洄游性、洄游性经济鱼类资源产量持续下降。三是渔获物个体明显低龄化。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四大家鱼”个体都在15公斤以上,为3-4龄鱼,鲤鱼个体也在10公斤左右,多数为2-3龄鱼;20世纪90年代以后,渔获物个体明显低龄化。

“湿地”是沅江生存之本,“水”乃沅江立身之源;自毁生存之地,自绝生财之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沅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上来说,沅江若不强化“湿地”的概念、“水”的概念,沅江或将变为无水荒“洲”,无水之地!因此,引入科学的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已刻不容缓!

二、发挥湿地资源优势,打造沅江湿地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根据生态学生物共生和物质循环再生等原理,运用生态工程和现代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农业生产的优化模式。在沅江这块洞庭湖腹地上引入生态农业生产理念,不仅能加快南洞庭湿地保护的步伐,同时亦能提升沅江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在生态农业发展上,沅江有其得天独厚的地域与资源条件,应积极主动依托湿地资源优势,打造沅江湿地生态农业。

(一)擦亮南洞庭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这块招牌,打造区域湿地自然生态品牌效应

1.加强湿地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出台包括湖州管理(核心区内严禁造林植芦)、排污管理(农业排污、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野生动植物管理,以及地方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干扰因素审查等方面的法规。强化湿地保护执法力度,提升政府和当地人民的湿地保护法律意识,坚决遏制非法猎捕、盲目开垦湖洲、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

2.论证和申报一批湿地自然生态功能保护项目,包括科研基地建设工程、退田还湖工程、退化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和水鸟生境恢复工程等,争取国家、民间、及国际环保机构的扶持开发资金的投入,做强湿地生态恢复工程。

3.打造南洞庭湿地旅游项目,扩大南洞庭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力。

4.科学调整体制,加快确立沅江在南洞庭湿地保护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强化当事者主人翁意识和责任。

擦亮南洞庭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这块招牌,打造区域湿地自然生态品牌效应,有利于提升区域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效益。

(二)依傍南洞庭湿地核心保护区,加快申请建设南洞庭湿地农业生态园这一重要载体

农业生态园也称农业休闲园,它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家庭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的体验为目的的农业经营;是集旅游功能、农业增效功能、绿化、美化和改善环境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产业园。它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南洞庭湿地核心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湿地景观保存相对完好。依傍而建,一方面,核心保护区可以给湿地生态园提供形象引导、管理经验及技术指导;另一方面,湿地生态园的建设,将优化核心保护区的外围环境。

湿地生态园的建设将为域内发展湿地生态农业在立项争资、招商引资方面,提供一个不可或缺的载体,将成为整合沅江域内已有生态农业基地资源,加快转变域内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重要载体。

(三)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强化湿地生态农业经营管理措施,摒弃传统农业、纯产量农业经营方式,树立生产开发南洞庭湿地特色生态农产品新观念

1.珍惜湿地生态环境,改变作业方式。种植业实施退田还湖、湖洲退林、退芦还草;养殖业实施水域轮放;农田为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复种指数,作物实施间休、轮作制度。

2.崇尚绿色生态种养理念。以生态农业替代传统农业、纯产量农业经营方式;倡导生命健康意识,杜绝使用、滥用农药、化肥、抗生素、动植物生长激素等。以地缘优势和生态种养理念,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农产品价值,实现农业增收。

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市场价值极高。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地理标志531个,农产品商标60万件。对22个种植类农产品注册地理标志的调查显示,注册后比注册前平均价格上涨3倍,最高的上涨28倍。生产者从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和实惠。加快沅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如:“洞庭四珍”、乌鳢、龟鳖、泥鳅、鳝鱼、湘莲、黄花、蛇类等多种名特优新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

3.确定生产模式。针对沅江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快先进标准体系的制定和推广,坚决实行标准化作业模式。由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各个环节均建立起科学先进、切实可行的标准;通过规范操作与严格监督,使其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从而确保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提高农产品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

4.完善生态农产品宣传监督制度。依据严格的生产、加工、储藏、销售标准,建立生态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切实加强动植物检疫、农业投入品和环境质量监测管理。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5.加强对农民的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力度。将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标准及时送达农民手中,应包括轮作间作时间、轮作品种、堆肥制作、施肥时间、肥量标准、浇水方式、生物防治等动植物防病治虫、土壤PH值控制、畜禽低碳饲养方法等技术培训。

(四)培育营销体系

湿地生态农业发展需要营销体系作保证。只有湿地生态农产品有了广阔的市场销路,才可能持续发展,发展才有后劲。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和着力培养湿地生态农业经纪人队伍,建立起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营销机制。采用政府引导、业主开发、农民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方式,促使湿地生态农业资源、湿地生态农业企业(业主),湿地生态农业技术与自愿参与的农民,由松散的关系建立起较紧密的关系,由无序盲目的生产变为有序有针对性的生产。在培育湿地生态农业营销体系中,重点扶持适合沅江湿地生态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湿地生态农业营销体系建设。

(五)扶持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

1.金融支持。以设立专项资金、信贷政策倾斜、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扶持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

2.建立风险保障制度。农业是受自然环境影响最大的行业,对以农产品为加工对象的龙头企业建立风险保障制度,十分必要。

3.建立税收奖励制度。对从事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按其产品品质和市场信誉,制定相应的税收奖励制度。

(六)切实改善湿地生态农业基础设施

1.抓住国家城乡统筹政策,农村连片环境治理工程,接纳国家投资,引进资金、人才、技术,着力恢复湿地生态环境,这是进行湿地生态农业生产的前提。

2.突出水、电、路和信息网络建设。

3.加强河道整治,加强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洪保安能力建设。

发展湿地生态农业是沅江保护湿地资源的明智之选,也是当今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依托湿地生态农业园区这一重要载体,沅江农业将由单一经营第一产业(农业生产)向兼营第二产业(湿地生态农产品加工)和第三产业(湿地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结构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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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605(2010)05-0058-03

2010-06-11

李新燕,女,湖南沅江人,中共沅江市委党校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责任编辑:叶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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