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处理独岛争议措施对我国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启示

2010-09-09 08:12李明杰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0年10期
关键词:竹岛独岛韩日

李明杰 丘 君

韩国处理独岛争议措施对我国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启示

李明杰 丘 君

近年来韩日之间围绕独岛(竹岛)一直纷争不断,韩国为了对独岛实施有效管理而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韩国在韩日之间独岛争议中处于有利地位。韩国处理独岛争议的措施对于我国主张钓鱼岛主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独岛,日本称为竹岛,位于朝鲜半岛东部的日本海中,西北距韩国郁陵岛87.4千米,东南距日本岛根县157.5千米。独岛由东岛、西岛和89块岩礁组成,面积0.187平方千米,岛礁岸线总长约5.4千米。

韩日之间独岛(竹岛)争议由来已久。双方都以历史证据和相关国际法为依据主张该岛主权,近年来争议行动愈演愈烈,甚至一度引发外交和军事对峙。目前韩国实际占据独岛,在韩日争议中处于主动地位。韩国在独岛问题上除主张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外,还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来强化韩国对独岛的实际管控。韩国处理独岛问题的措施对于我国维护钓鱼岛主权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独岛问题的历史演变

韩国方面对独岛的官方立场是:无论是从历史或国际法看,独岛都是韩国的固有领土;韩日之间关于独岛的主权归属不存在争议,韩国也不同意将独岛问题提交国际司法解决。韩国方面认为,在历史上,韩国、日本许多文献与文书中都明确记载独岛属于韩国;从国际法上看,1900年大韩帝国颁布了第41号敕令,宣布独岛为韩国郁陵岛的管辖区域,日本以“无主地”将独岛编入日本领土是非法和无效的;日本政府在1696年、1870年、1877年曾官方承认独岛不是日本领土。

日本主张该岛的主要证据是1905年在日俄战争时日本以“无主土地”的身份公布竹岛是岛根县的岛屿。日本还公布了历史文献等其他证据,但较韩国方面的证据从时间上看要晚一些,证据也不如韩国充分。日本还认为韩国历史文献中涉及的有关“独岛”的记载与目前日韩争议的“独岛(竹岛)”不是同一个岛屿,韩国方面也承认有些古代文献记载比较混乱。这一点对论证韩国拥有独岛主权存在一定的影响。

2006年4月14日,日本向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通报,将在独岛附近海域进行海洋调查。韩国方面随即向日本提出抗议、召回驻日大使,并派出海上警察厅执法船赴独岛海域巡逻;韩国民众也纷纷采用在日本使馆前游行、示威等方式抗议日本调查。由于韩国态度强硬,日本于4月22日撤销了调查计划。此后日本再未提出类似的行动计划。

日本一直主张将韩日之间的独岛(竹岛)争议提交国际司法裁决,但韩国对此坚决反对。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首先,韩国认为独岛自古以来就是韩国领土,领土主权问题不容谈判,韩日之间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争议;其次,韩国目前实际控制独岛,没有必要提交国际司法裁决;最后,韩国方面也有所顾虑,一旦国际司法机构做出对韩国不利的裁决,将无法向国人交待。

二、韩国独岛政策及其实施效果

为了加强对独岛的管理,韩国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的关于独岛的政策措施。

1.发行“独岛邮票”

1953年9月15日,韩国第一次发行独岛邮票;其后韩国又三度发行其他新款式的独岛邮票,一次在2002年,另外两次在2004年。

2.设立“独岛月”

2005年3月,日本岛根县议会将每年的2月22日定为“竹岛日”的议案,在韩国国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应。时任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发表声明重申“独岛是韩国领土”,韩国民众在日本驻韩大使馆前焚烧日本国国旗,甚至以自焚的方式表示强烈抗议。2005年6月,独岛所在的韩国庆尚北道议会通过“独岛月”的议案,将每年的10月定为“独岛月”,韩国政府也解除了先前对独岛的旅游禁令,允许国民赴独岛参观游览。

3.制订“独岛开发方案”

韩国议会于2005年制订了《可持续利用独岛法案》,根据这一法案,于2006年编制了《独岛可持续利用基本计划》,主要包括在独岛设立研究基地、建设独岛纪念馆、鼓励国民赴独岛旅游等方面的内容。目前韩国每年赴独岛旅游的人数在13万左右。

4.加强对独岛问题的研究

韩国官方和民间都非常重视维护其独岛主权,并通过不断的深入研究,寻找更多的历史和法理方面依据来加强其对独岛的主权要求。韩国有多个从事独岛问题研究的机构,如东北亚财团独岛研究所、国立海洋调查院、海外文化弘报院、韩国海洋研究院、海洋警察厅、水产开发院独岛与海洋领土研究所、庆尚北道独岛对策室和郁陵郡独岛博物馆等;此外,民间的独岛本部、独岛学会、独岛调查研究学会和独岛守护队也从事独岛问题研究。

韩国通过制订和颁布独岛特别措施和政策、加强独岛问题基础研究、强硬处理韩日独岛冲突、广泛宣传独岛主权等行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1.制订并实施一系列政策巩固韩国对独岛的实际管辖

韩国为独岛制订和实施了多项特别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层次分明、环环相扣。在法律层面,制订了《可持续利用独岛法案》,根据这一法案,又编制了《独岛可持续利用基本计划》;在执行层面,实施了移居常驻人口、设立“独岛月”、发行“独岛邮票”、开放国民赴独岛旅游等更进一步的实际措施,巩固了对独岛的实际管辖。

2.系统全面的研究为维护韩国对独岛的主权奠定良好基础

韩国对独岛的研究非常全面和系统。在研究机构方面,不仅有国家设立的研究所,还有大量的民间研究机构;在研究内容方面,从历史、法律和地理等各方面对独岛进行了系统研究,为政府制订独岛政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注意研究国际和日本方面的最新情况,并及时对日本观点进行反驳,做到了“知已知彼”。

3.大力宣传教育并引导增强韩国国民维护独岛主权的意识

韩国非常重视对独岛主权的宣传,包括对国民的宣传教育以及在国际上的宣传。从韩国民众在日本使馆前示威的激烈程度和韩国民众每年13万人赴独岛旅游可以看出其民众维护独岛主权的强烈意识。韩国还特别注意在国际上宣传韩国独岛的主权,韩国外交通商部组织编印了大量的独岛宣传材料,从历史、国际法等方面论证独岛是韩国领土,并译成中、英、日、阿拉伯等文字在国际会议散发并在网络上提供下载。韩国政府在宣传独岛主权的同时,也注意对国民的爱国热情加以引导,既培养了国民的领土主权意识,又达到了对日强硬警告的目的。

4.强硬处理海上冲突为韩国与日争夺独岛赢得先机

韩国方面在独岛问题上对日态度非常强硬。2005年日本岛根县通过“竹岛日”后,时任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代表政府向日本抗议,民众也以非常激烈的方式表示抗议。2006年获悉日本将派调查船赴独岛附近海域调查后,除发表外交声明、撤回驻日大使表示强烈抗议外,还派出海上警察厅舰艇赴独岛24小时巡逻,韩国海军也随时作好准备,最终日本被迫取消调查计划,以后再也没有派船只赴独岛海域活动。

三、韩国处理独岛争议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处理独岛问题的经验和作法,为我国处理钓鱼岛问题提供了思路和借鉴。结合钓鱼岛的现实情况,建议今后可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钓鱼岛海域的维权巡航行动

韩国官方一直认为“独岛不存在争议”。韩国强硬处理韩日2006年独岛海上冲突并迫使日本取消了调查行动后,日本再也未派船只赴争议海域活动,韩国借此事件已全面控制独岛及其附近海域。不能打破韩国对独岛及附近海域的实际控制对日本主张竹岛主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借鉴韩国处理独岛问题的经验,建议今后要加大对钓鱼岛的巡航执法力度,对日本企图永久控制钓鱼岛行径做出必要的反应。

2.深入开展钓鱼岛问题的系列基础研究

目前,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和高校均有涉及海洋权益研究的机构,但针对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历史和国际法依据方面的研究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因此,借鉴韩国独岛研究的经验,对钓鱼岛的基础研究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尽早组织启动相关专项研究,从历史、自然科学、法理和政策等方面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研究,为维护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3.配合外交斗争妥善引导和协调民间力量及舆论宣传手段

从韩国维护独岛主权的经验来看,除综合运用政治、外交和军事手段外,韩国民众的强烈抗议行动、韩国国内对事件的宣传报道等民间行动也从侧面给予了有利的配合,对韩国在此事件中获得胜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维护钓鱼岛主权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工作,在开展对日政治、外交和军事斗争的同时,亟须研究如何引导民间“保钓”力量及其呼声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适当地运用舆论、媒体、网络等各种平台,宣传我国对钓鱼岛的主张及其面临的形势,使民众认识到维护钓鱼岛主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正确运用爱国热情;二是综合协调我国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和国际友好国家的力量,形成合力;三是妥善处理好民间“保钓”运动与政府层面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斗争的关系,引导民间和舆论力量在维护钓鱼岛主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猜你喜欢
竹岛独岛韩日
对韩日两国汉语教学中近义词的教法——以“常常”“往往”为例
韩国“独岛守护人”因病去世
韩总理首次主持“独岛会议”
朝鲜4月发卫星令韩日美紧张
韩国抗议日本搞“竹岛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