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协界别中的“特别邀请人士界”

2010-09-15 11:22陆亚林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界别特邀人民政协

陆亚林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1)

论政协界别中的“特别邀请人士界”

陆亚林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1)

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合理设置和调整界别,是发挥界别作用、完善富有界别特色工作方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政协界别中的“特别邀请人士界”也亟待调整和改进,要合理确定其范围、比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更好地发挥界别作用。

人民政协;界别;“特别邀请人士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这是第一次把突出界别特色明确为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的中央文件。2009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指出,要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扩大人民政协团结面和包容性,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要发挥界别作用、完善富有界别特色的工作方式,合理设置和调整界别是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当前,在调整界别过程中,界别中的“特别邀请人士界”,也亟待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更好地发挥界别作用。

一、“特别邀请人士界”的产生和发展

人民政协自成立之日起,就以“界别”作为参加单位。参加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分为党派代表、区域代表、军队代表、团体代表和特邀代表五大类。对于特邀代表,周恩来在《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中谈到,设一个特邀单位,包括八个方面的人物。第一,是在中国整个民主革命阶段中,始终站在正义事业方面的,如孙夫人 (指宋庆龄)。第二,是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业建设的人才,如中央研究院陶孟和先生和资源委员会钱昌照先生。第三,是一向或在某一个时期和我们有某种联系和朋友来往,同情人民事业,一旦解放了便站在人民这方面的,如福建萨镇冰先生,张难先先生。第四,是从事民主运动在解放区服务很久的朋友,如陈瑾昆先生。第五,是参加和平运动有功的,如上海人民代表团颜惠庆先生,南京和平代表团张治中、邵力子等先生。程潜先生也是响应和平号召投到人民方面来的。起义的将军有的作为解放军代表参加会议,也有的参加到特邀单位中。第六,海军、空军的代表也在特邀单位中。第七,愿意为建设新的人民的艺术而服务的人物,如周信芳、梅兰芳、程砚秋几位先生。第八,劳动界护厂有功的工人、劳动英雄和在各解放区单位安排不下的。这就是“特别邀请人士界”的产生过程。以后,人民政协历经十一届,各届特别邀请人士的人数及在全体委员中的比例可见下表。

人民政协历届“特别邀请人士界”的人数及比例

从表中可以看出,人民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特邀人士是政协史上最多的一次,几乎占了委员人数的一半。这是因为这次会议是在 1978年 2月 24日召开的,也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因“文化大革命”而停开十三年以来首次召开的会议。这届会议由邓小平主持,特别邀请了前几届的老政协委员和一批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革命老干部、民主党派成员、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因此,这届的委员数也是政协成立三十年来人数最多的一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在特定时期产生的特邀人士也因各种原因或退出历史舞台或合并到其他界别。因此,以后各届的特邀人士人数比例均在 10%左右,并基本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特别邀请人士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绝对数最大,所占比例偏高

首先,从当前十一届人民政协界别的组成人数看,特邀界别的绝对人数在所有界别中是最大的。其次是比例偏高,当前全国政协设置 34个界别,特邀界别的人数比例在 4%左右比较合适。第十届人民政协的特邀人士比例是 7.46%,十一届人民政协的特邀人士比例是 7.42%,比第十届人民政协的比例稍有下降,但比例仍偏高。而地方政协特邀界别的人数比例更高。其原因,一是这一界别没有比例限制,使得其人数特别多;二是大部分地方政协的特邀香港人士和特邀澳门人士人数比较少,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将这两个界别与特别邀请人士合并设为“特别邀请人士界”。例如,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有委员808人,特邀人士 83人 (注:上海市十一届政协的经济界人数最多,为 92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10.27%。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有委员 729人,特邀人士 130人,占委员总数的 17.83%。湖南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有委员 757人,特邀人士 157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 20.61%。其他省市政协情况基本趋同。而港澳人士居多的广东省及其地市政协,其比例就更高。如珠海市政协七届一次委员共 264人,特邀为 98人,占 37.12%。而广州市政协十一届会议是分了三个界别的,特邀人士 (即不包括港、澳)有委员 159人,占委员总数的 24.39%。深圳市政协四届会议有委员 429人,特邀也分设三个界别,其中,特邀人士有 75人,占 17.48%。广东省政协十届会议有委员 950人,特邀界虽然没分三个界别,但还是按三类分别列出,其中,非港澳特邀人士 153人,占委员总数的16.11%。

(二 )构成复杂 ,成了“安置 ”界别

目前,“特别邀请人士界”基本上是本应放入相应界别而因比例或人数限制而无法放入其他界别的委员,省级政协的特邀人士 (除特邀港、澳人士)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省直机关,部委办、厅、局,解放军、各市等来自几十个行业的人员,且以中共人士、党政部门领导为主,使得这个界别构成十分复杂,可以代表许多社会群体,因而淡化了政协的界别特色和代表性,成了一个“安置”性质的界别。

(三)既没体现“特邀”的性质,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界别的特点

首先,政协的每一个界别,都应该能够代表一个具有一定共同特征的、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群体。“特邀”界别作为与其他 33个界别平行独立的界别,应该代表着在另外 33个界别没有包含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社会群体,这样才能充分表达特殊群众的利益诉求。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目前的“特邀”界没有很好体现这一特征。其次,既然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架构中唯一一个以界别为单位组成的政治组织,若界别中绝对数最大的界别竟是特邀界别,就削弱了界别的特点,不利于开展界别活动和发挥界别的作用,也影响了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有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的外部形象和运作效果。

三、对“特别邀请人士界”调整和改进的建议

(一)在整个界别的科学设置与调整中确立“特别邀请人士界”的范围

当前,发挥界别作用是政协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其原因之一就是界别设置中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界别设置未覆盖社会各阶层,原有界别划分界线不清,出现交叉、重叠等现象。研究界别的科学设置与调整,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吸纳到人民政协组织中来,以体现人民政协的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体现团结和民主的主题。在科学设置和调整界别后,“特别邀请人士界”的委员,应该是代表其他界别没有包含的特殊的社会群体的委员,或者是虽然不能代表某个群体,但却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殊个人。但最根本的原则应该是其他设置的界别没有涵盖的,这样才能体现各个界别的代表就是本界别参与民主政治的代言人,才能体现特邀界别的个性、特殊性。特别是今年全国人大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这些举措,符合我国民主发展的趋势,顺应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对政协特邀界别人士的界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可以在保留原有特邀界真正代表特别人士的委员外,考虑把农民工代表、下岗工人代表、新阶层人士代表等原有界别未涵盖的成员作为特邀界人士,真正反映这部分人民的合理利益诉求。这些人如果在政协没有表达诉求的渠道,他们就可能采取其他过激的、不合法的表达方式,如此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只有科学地划定“特别邀请人士界”的范围,才能体现中国共产党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平台,最广泛地争取、团结、影响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才能充分利用各种政治资源,倾听各方呼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共同奋斗于既定目标。

(二)确定“特别邀请人士界”的比例

“特别邀请人士界”作为一个界别,也应与其他界别一样确定人数比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推荐政协委员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界别设置真正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展的深刻变化。由于“特别邀请人士界”应该是设置的其他界别没有涵盖的代表人士,因此,建议其比例应与设置的总界别数相适应。全国政协应按总界别数之一的比例左右浮动。地方政协由于是港、澳和特邀人士合并,比例可按总界别数之三的比例左右浮动,还要考虑地区人口结构的特殊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尤其是产业结构、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特点。总之,要以有利于发挥界别作用为目的确定特邀界的比例。

(三)恰当安排原有特邀人士中归属于其他界别的人士

要使”特别邀请人士界”的人数比例达到合理,在确定其范围后,最困难的是其中中共人士、党政部门领导的安排问题。《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文件都强调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建议在党外政协委员保持原有较大比例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中共界的比例,以安排原有特邀人士中的中共人士。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有七千多万党员的执政党,比例稍大既正常又是现实存在,只是过去将其安排在特邀界,没有正常合理体现。特邀人士中的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应视其职务及影响在相应界别安排,有些可以在换届时予以适量减少。

责任编辑:王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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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0)03-0058-03

2010-02-22

陆亚林,女,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人民政协理论、多党合作理论、党外干部素质修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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