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工作

2010-10-09 07:05山东省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刘桂林
财经界(学术版) 2010年11期
关键词:国库账户会计核算

山东省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刘桂林

谈谈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工作

山东省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刘桂林

青州市委、市政府根据财政改革的需要,推动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会计集中核算模式。

会计 集中核算 改革

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形式,是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自2006年6月起,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经过充分调研,借鉴外地改革试点先进经验,于2006年8月30日召开全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动员大会,启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四年间,在上级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会计集中核算的新框架初步建立,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回顾

回顾四年来我市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实现了三个到位

1、并列运行,有机结合,改革的设想基本到位。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是对财政性资金缴拨实行集中管理,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是对会计人员管理方式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改革。两者既有区别、又互为联系,财政部门经办国库集中收付和直接支付业务,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办理各单位财务核算和授权支付业务,两项改革同步推进,配合密切。

2、网络管理,公开透明,监督到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资产管理部门联网配合,集中办理各项资金收支业务,全面监管预算执行和资金运用情况;使会计集中核算和财产物资管理融为一体,很好的解决了核算中心的帐与单位的实物不符问题;会计信息达到真实有效、完全透明。

3、全面实施,一步到位。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政机关以及非经营性收入为主的事业单位218家,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集中开设零余额账户147个。

(二)做到了四个统一

1、统一办理资金结算。统一办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办理未纳入国库集中统发范围的有关工资性支出及其他支付业务。

2、统一处理会计核算业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处理各单位的凭证审核、资金往来、财产增减、会计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工作。

3、统一实施会计监督。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处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并对单位资金活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及追踪问效。

4、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前年度的会计档案,仍由各单位按规定自行保管。

(三)建立了五个框架

1、设立了严密的组织机构框架,主要包括:

(1)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成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以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财政性收入集中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审核后,采用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付给收款人。

(3)政府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信息的发布、组织报名、招投标文件备案,组织评标、定标、开标等具体业务,建立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机制。

(4)政府基建审计中心,为保证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方位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审计机关应对部分重点工程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2、建立了完善的账户体系框架,主要包括:

(1)财政国库胀户:用以办理预算内收支业务。

(2)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将现非税收入管理局设置的非税收入专户整体交给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用以核算单位全部非税收入。

(3)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以办理国库直接支付业务。

(4)会计核算中心零余额账户:用以办理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支付业务。

(5)特设专户:根据上级要求,由财政部门批准设立,核算特定的专项资金。

(6)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拨资金账户:用以核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不便核算的零星业务。

3、建立了高效安全、运行稳定的支付网络框架。主要包括:

(1)审核汇总各单位提报的支出项目,统一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申报。单位大额专项支出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进行初审后,按照工作程序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对支付申请审核确定后,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向商品、劳务供应商支付资金。

(2)全面核算授权支付业务,办理差额与自收自支单位人员工资及有关费用、全额拨款单位的其他零星支出和未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的支出,由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授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按规定进行代理支付,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收款人或提取现金。

4、建立了方便快捷、灵活实用的备用金、现金、支票管理框架。主要包括:

(1)备用金管理制度。根据单位性质、业务量的多少,距离远近核定领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差旅费等小额零星业务,及时报销支出和补充备用金。

(2)现金管理制度。根据《现金管理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业务需要,严格使用现金。一是有固定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按条理规定的起点使用现金;二是没有固定场所的单位和个人1000元以下可以使用现金;三是网络设置了现金报销限额,每次报销业务现金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10000元要请示分管主任批准,总会计才能授权支付。

(3)支票领用报销制度。各单位根据需要到代理银行购买支票,并加盖“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专用章,自行保管和使用,既方便,又实用。

5、建立了有效的财务监督框架。主要包括:

(1)机构设置。单位科室由原来的横向管理改为纵向管理,原来根据单位的性质设置科室,现在按岗位设置科室,每个柜组三名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科室,分别负责审核、复核、记账工作。每笔业务都必须经过审核、复核、记账、总复核、分管主任的工作流程和监管。

(2)单位经费审核报销程序。一是为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单位必须每月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提交月度用款计划,报送财政部门批复后执行,二是单位报账员要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对原始票据进行初步审核、整理,确保经济业务及原始发票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三是单位负责人在填制好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四是会计核算中心接到报账单后,按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五是审核无误的支出单据,通知资金会计办理报账手续。

(四)实现了六个突破

一是体制上的突破。同时成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分别隶属于财政局和人民办事中心不同的部门。明确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以单一账户体为基础,对预算单位需要购买的商品和劳务款项,通过单一账户体系采用直接或授权等不同支付方式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它承担了出纳职能;会计集中核算是以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在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它承担了会计职能。各自独立,分工明确。

二是形式上的突破。凡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取消原来的会计岗位,撤消原来单位的银行账户,采取“大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经市政府招标选定代理银行,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代理银行,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要求,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单位所有资金支出的结算。先有代理银行垫支,每天终了再有国库汇总支付给代理银行,经过测算和代理银行协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预付给代理银行周转金八十万元,专门用于因银行交换时间不同,造成的周转困难。从制度上解决了预算资金的沉淀问题。

三是内容上的突破。原有摸式是:财政资金通过国库直接划转到个单位账户,有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进行二次分配使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成立后,改变了以前的资金流向,细化了资金的流出,部分资金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采用直接支付方式由预算直接流向收款人;另一部分资金通过授权支付方式,由会计核算中心按合同、进度、协议、手续齐备和票据合法合规审核后支付。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复核和会计职能分离开来,前台的审核和复核与国库收付审核分开,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审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是规模上的突破。会计集中核算是将分散于单位的会计核算,集中由核算中心统一核算,通过设置不同的账户体系和项目支出核算形式,解决了机构分散,资金来源渠道多,项目资金复杂以及有单独会计制度的单位问题。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有本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及非经营性收入为主的事业单位218家,集中开设零余额账户147个。

五是监督方式的突破。会计核算中心和市主要领导、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纪委和各集中核算单位联网。领导可以了解各单位的收支多少、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财政部门随时监督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效率;国资部门监督资产的增加和处置情况;审计部门随时监督各单位开支标准和资金结果;纪检监察部门随时监督各部门的违法情况;各核算单位通过网络和报表随时了解本单位的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结余等情况。

六是内部监督机制的突破。根据职能的划分和监督机制的要求,由原来按行业和部门设置科室改为按职能设置科室;业务流程由串联改为并联,每一笔业务都必须经过审核科、复核科、会计科、及各科室负责人、总复核、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的监督,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权限,通过网络进行监管。以岗定责,各负其责。由原来的马后炮改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展望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推动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和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内部岗位工作职能,规范操作流程,使之更符合工作需要。

(二)正确处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

首先,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帐务处理的机关;其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还是部门预算的执行机关;第三,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还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财政资金在运行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财政各职能部门应赋予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综合财政监督职能。

(三)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延伸到条条管理部门和乡镇

建议将会计集中核算向条条管理部门、卫生系统和乡镇延伸,以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应该把工资统一发放并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同时把政府采购资金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账户上,进行集中统一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现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整体性

(四)加强现金管理,推行公务卡制度

把公务卡消费结算方式引入到会计集中核算中来,对规避现金支付造成的风险,打造“阳光”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我市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尽管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创新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同时,在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发展、完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会计工作的方式方法,以使会计集中核算更适合我市的实际。

(责任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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