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跌出“富豪榜”的余彭年致敬等

2010-11-15 02:33
新广角 2010年11期
关键词:暴利矿难富豪榜

向跌出“富豪榜”的余彭年致敬

毛建国

10月12日,《2010胡润百富榜》正式发布,其中身价百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富豪达97人。人们把目光投向宗庆后、李锂家族、张茵家族时,似乎忘了余彭年,年已88岁的他今年并没有进入百富榜。

市场波谲云诡,百富榜时有变动,总有一些人上去,又总有一些人下来。然而,余彭年没有进入百富榜,却与市场无关,与经营无关。据胡润介绍,余彭年没有上榜,原因是他把财富都已经捐出来了。

那些上榜的富豪值得祝贺,他们以自己的财富高度,为社会树立了—个进取的风向标。尤其是,上榜者中不少人还闪耀着浓浓的个人奋斗痕迹。比如列第135位的施正荣,他和他的尚德太阳能的成功,让我们看到了知识的力量,感悟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传奇。然而,像余彭年这样落榜的人,同样值得尊重,因为他的慈善情怀。

随着国庆节前“巴比”在京城举办慈善晚宴,“裸捐”话题在中国很热。事实上,早在几年前,来自深圳的余彭年老人就捐出了自己的财产。目前,余彭年慈善基金会总价值已达82亿元,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银行存款17亿元;第二部分是余彭年所拥有的香港及深圳物业,目前估值65亿元。而这5年来,余彭年已累计捐出62亿元。熟悉中国慈善史的人应该知道,余彭年老人才是中国裸捐第一人。

数据并不是空洞的,余彭年老人的捐助,帮助无数人改变了命运。在笔者的家乡,很多白内障患者不知道中国首富是谁,但都知道有个善人叫余彭年,因为余彭年老人资助的“彭年光明行动”给他们带来了光明。也正是因为持续的慈善,让去年还以25亿元财富列第432位的余彭年,这一次跌出了财富榜。

如果说进入财富榜,意味着一种成功,那像余彭年这样跌出财富榜的何尝不是另一种成功,何尝没有展现出另一种高度?慈善是一种自由,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人都像余彭年那样去裸捐。但—个理性、文明的社会,却应有对慈善者的共同态度,那就是尊重。也正是这种态度,让社会始终保持向上的方向,让社会在财富成功之外还有着另外一种成功观。

智利矿难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房媛

置于矿难频发的现实语境,圣何塞铜矿矿难的救援工作显然更能激起国人的感触和共鸣。按照习惯思维和通常的话语模式,此次矿难井下矿工被困了69天,比历史上最长的被困时间还长了19天,最终33名矿工等来升井的时刻,足以称得上是救援史上令人惊叹的一大“奇迹”,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媒体频频用上了这样的字眼。可是,此次矿难救援真的仅仅是—个奇迹吗?矿难发生之后,矿场当局把希望寄托在受困矿工可能已抵达避难处,那里备有氧气、水与食物。17天之后,矿工们向地面传送了一张字条:“我们全部33人都在避难所里,我们状况良好。”这引发了普遍的庆祝活动。人们的自信是有理由的。正是这小小的避难所,以及不多的食物和水,为被困矿工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生存条件,使他们度过了最初的恐惧和惊慌。

或许所有的矿下也有避难所,但在国内以往的矿难报道中,我们从未感到它的存在。吃着煤块喝着自己的小便生存下来,这叫奇迹,而吃着面包喝着纯净水得以生还,叫不叫奇迹?

在遭遇矿难之后和被救援人员发现之前,智利被困矿工迅速组织起来,首先成立了临时的领导小组,对给养进行了配给,并很快建立了生活区和日常生活秩序,甚至想到了用矿灯来分出白天和黑夜。这一切富有成效而具科学性的自救行动,显然是矿工在漫长的时间里能够保持精神状态的至关重要的原因。很难想象,如果他们平时不是有尊严地活着,维护着最起码的劳动体面,如果他们永远只是一群麻木而毫无权利可言的劳动“机器”,他们能够如此理性地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吗?

当我们形容一次成功的救援为“奇迹”的时候,不免带有侥幸的意味。但智利矿难的救援过程虽然也充满了种种不测和未知,但并不侥幸,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纵然,智利的矿企和管理部门也和我们一样,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弊端,但这次智利矿难中,有一些事实和经验还是很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体会的。

立一部《反暴利法》胜建万幢经适房

纪卓瑶

最近,作为保障性住房主力军的经济适用房遇到了不少质疑。在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被业主用来出租的情况被揭露出来。而在济南、杭州、昆明、石家庄等城市,经济适用房被弃购的新闻层出不穷。

的确,低收入者未必买得起经适房,即便勉强凑足首付也未必承受得起月供,而且还容易诱发腐败和骗购等行为。然而,经适房对那些无法享受廉租房的低收入者毕竟不可或缺。到底应当存还是废,真还不可简单论之。但可以肯定的是,纵使建千幢经适房也不如立一部(饭暴利法》。

经适房实际上是在为开发商的暴利“买单”。据报道,世界房地产平均行业利润率一般为5%到7%。而我国房地产连年荣登“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榜单,业内早就曝出商品房利润超过30%,有的甚至在50%以上。最近,中石油员工以预售价4成团购商品房也是一个印证。很显然,房地产业暴利才是低收入者买不到房的真相。

进而言之,房地产业暴利则在于市场监督机制缺位。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有完善的反暴利法,严格约束和控制商家的暴利行为。比如,美国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公平交易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日本的《物价统制令》、《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等。

遗憾的是,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完备的反暴利法。1995年国家计委制定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虽然明令禁止暴利行为,但对“暴利”并没有明确界定,很多条文不具可操作性。而且“暂行”了十数年,也远远不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可以说,房地产业正是因此成为一个暴利行业。

立一部《反暴利法》胜建千万幢经适房。政府与其纠缠于经适房矛盾之中,倒不如抽出精力、集中财力建设更多的廉租房,让法律约束开发商暴利行为,让市场去解决“夹心层”的问题。只有如此,也才有可能真正保障居者有其屋。

中美电价“相对论”颇有意味

王毅

发改委近期正就阶梯电价征求意见。阶梯电价分3档,基础电量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档提价2角。广州电力部门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广州居民平均用电量很可能超过140度,电价方案其实还是涨价方案。若综合考虑人均国民收入,中国电价则是美国的10倍。

有意思的是,根据媒体报道,此前发改委拿中国电价与美国进行了比较:2008年美国居民千度电价是114美元,而中国居民千度电价是69美元。其意图无非是通过这样的比较,证明中国电价仍太低,上涨的理由与空间都十分充分。

不过,今天中国老百姓已经懂得,单纯进行中外价格绝对值的比较,是可笑的。按2008年国民人均收入进行比较的话,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则呈现出如下的事实: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

相比之下,中国则为2.49%。数据说明一切,中国电价确实是美国的10倍。

近些年,每逢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资源性产品拟出台涨价方案时,有关部门都会拿出外国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这似乎已经成为屡试不爽的—个利器。现在看来,并非相关部门不明白拿这样的“绝对式”比较是片面的,而是明知站不住脚,却仍“王顾左右而言他”。

其实,与其绞尽脑汁找一些不靠谱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涨价方案,倒不如实实在在地公开相关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成本,看看成本构成中究竟有多少是合理的,又有多少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去掉不合理的成本构成,那么还有没有涨价的足够理由。

应对中国福利不公的五味良药

冯海宁

福利是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福利越来越好。然而,在一个普遍水涨船高的大环境下,不同人群的福利水平差距却有所扩大,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大型国企以及某些行业部门的福利水平过高,进一步加大了收入差距。记者走进不同人群,揭示了他们的福利待遇。

记者调查了电企合同工、国企中层、大学教师等不同行业人群,揭示了几个问题:—是高福利多存在于垄断行业和国企,且垄断国企内部也是福利不公;二是福利名目之多多到难以统计,如住房福利、教育福利、养老福利、旅游福利、图书福利、降温福利、节日福利等;三是福利差距比工资差距更为隐蔽,工资差距有数据可以计算,而福利差距由于名目繁多难以计算。

看了媒体调查的福利差距,再说说笔者所知道的福利悬殊:以电力行业为例,一朋友在某电网企业机关工作,单位不但时常发数千元的购物卡、购书卡,而且还发各种实物,生活用品基本不用买。他笑称仅每年给我们配送水果的企业就赚了不少;一亲戚在某县供电企业工作,他披露企业领导子女考上大学那一年,全县所有考上大学的电力职工子女,供电企业都要补助一笔数额不小的资金。

可见,某些垄断企业的福利名目之多,难以想像,只要想发福利,总能找出名目。而垄断行业、大型国企之外的人,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别说与垄断企业正式职工比,与合同工相比都有很大差距。比如,《人民日报》披露的一名电企合同工的中秋福利是“2盒月饼、2箱梨、300元购物卡……”,恐怕不少民营企业员工都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待遇。

显然,福利差距与工资差距是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两种体现。但在现实中,舆论和专家讨论收入分配不公,很有时候是在讨论工资收入不公,却对福利差距讨论较少,原因是福利名目繁多比较隐蔽,差距难以计算。某些行业如电力,高工资问题曝光后在舆论压力下适当降薪了,但福利待遇却没有触及,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在变相增加。

在笔者看来,要改变中国福利不公,在于用好五味“药”:其一,要让各种隐蔽福利阳光化,即调查公开所有垄断行业、大型国企、政府部门的各种福利,这是调节福利不公的前提;其二,要制约特权福利,例如垄断企业领导随意发放各种福利,就是因为权力太大,要制约这种特权;其三,要规范福利待遇,不让福利变花样;其四,详细公开垄断行业和大型国企的利润去向,垄断国企滥发福利,就是因为利益去向不透明不详细;其五,以各种措施提高民企私企的福利水平,缩小社会福利差距。

毫无疑问,福利不公不仅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让社会分配秩序更加紊乱,而且滋生了“福利腐败”,也让税收等收入调节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因而,应尽快合理地应对福利不公,把福利不公与工资不公提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关注和解决。

谁有胆子收回央企地王

李一

当又一个国企一央企下面的国企,又拿下一个地王后,某个网站的编辑问我:有业内人士认为,央企拿地还远远不够,只有当央企或国企控制了土地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以后,这时候就可以真正把房价降下来,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

如果是出于将房地产市场国有化出发的建议,让央企或国企更多、更快地去拿地,我觉得这种观点不够刺激,因为速度太慢。还可以同时做两件事:其一,资本层面,让央企到资本市场包括香港市场去收购非国有控股的地产上市公司,使其国有化;其二,政策层面,命令国有地产商将其所有楼盘降价一半。

如你所知,房价降低一半,能买得起房的居民数量将大为增长。也就是说,短时间内,住房的有效需求量突然增加。按照当年大学里教我们的供求规律,当供应保持不变,而需求突然增加时,价格会上涨,甚至是大涨。但是,由于房子是国企供应的产品,国家命令他们不能涨价,那如何解决需求大增的问题呢?

让需求排队,也就是让居民排队。你可以想象得到,每个售楼处门前从此将排起蜿蜒数公里长的队伍,每个单位的员工请假,最大也最充分的理由就是排队买房。但这很难防止插队、雇人排队、走后门等现象,安全隐患也很令人担心。

这个时候,一定会有人设计出一套排队买房但不必到售楼处排队的方法。正如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其严格标准程序一样,购买商品房也会发展出一套标准程序。我敢肯定的是,这些设计最终都会回归到1998年以前的福利分房制度——毕竟是经过近50年摸索总结出来的。那套制度具体是怎么操作的,80后们可以询问父辈,简单说就是按职务、年龄、司龄、学历或职称排队打分。结果,普通居民40岁能排队买到房就相当不错了。

当房地产市场实现了国有化,但国家并不直接控制商品房价格,将会怎样?最好的结果是,跟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国企也是要赚钱的,现在去买房子,某楼盘并不会因为它的开发商是国企,就比其他企业开发的楼盘便宜一半。譬如,北京广渠路有个楼盘叫首城国际,开发商当年拍下这幅地块时,其董事长公开承诺说,他们的售价不会高于每平方米9500元,你若不相信可以去翻那时的报纸。结果呢?首城国际以10800元开盘,然后涨到12500元,接着涨到15000元,现在已经是18000元了。

那么,房地产市场国有化之后,如果国家不直接控制房价,不好的结果是什么呢?是房价越来越高,至少是降不下去。因为,与其他企业相比,央企或国企最大的特征是不缺钱,而且花钱很痛快(想一想民企老板潘石屹的小心谨慎),所以才敢于去抢地王。尽管国土资源部欲盖弥彰地想要证明地价并不构成房价成本的主体,但高地价是拉高房价的主要推手,却是小学生也看得见的事实。因此,央企抢地王的结果之一,便是推高了房价。

结果之二,地王多年晒太阳也没关系。假如某央企拿了地王之后,按照其成本,两年之后开盘,房价远高于邻近楼盘,肯定卖不出去,那个时候它是不会开盘的,而宁愿让地王晒太阳,直等着房价涨到它的售价为止。

央企地王敢闲置,首先当然是因为它有钱,闲置得起,而另一个并非最不重要的因素是,几乎没人敢收回央企地王。有报道说,2007年的地王,有一半还没开发。如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这些闲置的地王理应交纳土地闲置费或者被政府收回。其他企业的地王尚且如此,央企地王就更安全了。央企地王的钱是银行(绝大多数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钱,央企地王是国有资产,谁有胆子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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