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0-11-16 05:51曾雨森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7期
关键词:建筑安全危险源培训

曾雨森

(梅县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广东 梅县 514700)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但是,我国建筑业的安全水平相对较低,安全事故不断,其危险程度仅次于采矿业(见图1)。

图1 各行业发生安全事故与死亡人数图

1 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一些企业对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

这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安全生产只停留在口头上。表现在对工程疏于管理,被动应付。部分企业没有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还有一部分企业虽有专职机构,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做到数量充足,专业配套,项目部的安全员也多为兼职,这就造成无法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

1.2 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这些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弱化,对文明工地标准敷衍、应付,特别是对转包和靠挂工程、建设单位的指定分包商,存在着只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项目部安全员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多。

1.3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造成安全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意识上存在侥幸心理;二是拖欠工程款问题严重;三是建设单位任意压低造价,压缩工期;四是一些项目经理只顾抢进度、保质量,忽视安全生产。这就直接导致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文明施工不达标。大量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使用淘汰的工艺和设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1.4 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放下锄头进城拿瓦刀,这些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严重。比如,天热时就不戴安全帽。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入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

1.5 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由此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比如:一些深基坑工程,建设单位不另支付措施费,在不具备放坡条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宁愿对边坡不进行支护,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1.6 安全资料和现场管理脱节

一些工地无安全资料,一些工地未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特别是一些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如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有的也无安全专项方案,有的先施工后补施工方案,且无总监审批,一些安全资料和现场不符。总之,这些资料只是应付检查,无实际意义。

1.7 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一些监理单位对安全责任重视不够,一些监理人员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清楚,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即使发现问题也不能彻底整改。对重大危险源不能做到旁站监理,例会教育不提安全。安全管理只停留在方案审批,发一些简单的通知,至于整不整改另当别论。

2 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策略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行为,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对恶意压价中标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严格企业资质申报和年检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不予通过申报和年检,对未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企业不允许其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

有意识、有计划地培育劳务市场,凡参与工程分包的队伍,要加强其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考核,不能在高资质企业中标后,除了收管理费,低资质企业就可全额分包。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建设系统生产人员培训机制,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此事应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的重要考核指标。

建筑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加强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意识、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教育培训;尤其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仅做到执证上岗,还需要坚持做好每一天的例会教育和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要将安全技术交底落到每个人心中,真正做到安全教育在前,施工操作在后。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情况须与工程招标投标挂钩,加大工程招标中安全评分的权重,促使施工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报监制度,对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工程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该责令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重大危险源的重要性,重点做好防护,加强巡查和监控,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记入其信用档案。

利用媒体对安全进行社会监督,对安全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曝光。

严肃事故处理,对因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和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追究其责任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 结束语

大力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宣传与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检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建设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系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1]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

[2]李萌.浅议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06(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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