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生意如何传承

2010-11-25 13:06施永青
博客天下 2010年20期
关键词:信托家族子女

■文/施永青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e324c0100m1iq.html

家族生意如何传承

■文/施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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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经济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高速发展,催生一大批白手起家的企业家。这批人有一部分已经过世,其余大部分亦已达退休年龄,他们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是否可以成功地找到第二代来传承呢?这个问题似乎不容易解决得好,连早有信托安排的新鸿基地产,近年亦出现兄弟内斗,虽不致影响公司的业务,但多少影响了公司的形象。

那如何把家族生意传承问题处理得更好?历史上不同民族都作过不同尝试,但至今未有一套办法完全成功。中国人传子不传女,西方人比较实际,女儿一样有自己的DNA,所以传子与传女实质分别不大。更大的问题反而是应由一人独得,还是让众子女均分。

一般而言,事业有成的人子女亦会众多。如果人人有份,再大的企业,分上几代之后,也会变成小企业。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了由长子独继的方式。但这又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倘若长子无能,要么生意愈做愈差,要么武臣弄权,最终谋朝篡位。于是又有人想出选子女中最强的一个承继家业的方法。问题是怎样才算最强并不容易断定,结果往往是传给了最得宠者。尤其是人到晚年,心境寂寞,神志不清,分分钟传了给爱妻,甚至是风水师。可见以上方法皆有弊病。

如果拿这个问题去请教律师或管理顾问,他们大都会教你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再由基金的章程去规范子女行为。公司股份由基金持有,不许买卖,不容抵押。家族成员只能成为基金受益人,而不能直接承继公司股份。这样,后人即使出现意见分歧,甚至内斗,亦会被局限在信托基金内进行,不致影响公司运作。因为对公司来说,信托基金是大股东,公司只会看基金的最终决议,而不用管基金在取得决议前的争斗。

有传媒说,新鸿基的信托基金规定成员必须有一致意见。这可能是误会。意见是否一致怎可以规定?基金只能规定会议程序与取得决议的方法,最多规定成员不可把分歧外泄,这样在外界看来,基金永远只有一种意见。

然而,基金始终由人所组成,人不只会有不同意见,而且还会改变意见,人性不会因基金的章程而改变。随着成员的增加,基金内部一样会出现权力斗争。如果这类斗争进行得太频繁、太激烈,最终难免会影响公司的运作。西方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把管理权与拥有权分开。子女继承的只是股权,不是管理权。有股权的人只是有权投票选择公司管理人员,不一定亲自去管理。这样就可以选择最适当的人才来管理公司,令企业的寿命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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