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己所能 不辱使命

2011-01-25 02:26王君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1年2期
关键词:安全法限量国家标准

王 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的职责之一。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卫生部正在逐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组建了由多个领域的350名权威专家担任委员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形成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102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和《蜂蜜》标准,会同农业部门发布2项(含66种农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取消了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中的硒指标。目前在加快推进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等标准清理整合工作的同时,正在按照会同农业部门制定的《清理整合现行标准工作方案》开展202项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力争年内完成。

202项食品标准包括74项(18类)食品产品标准,99项检验方法标准(61项理化检验方法、15项微生物检验方法、23项毒理学方法)、5项生产经营规范、24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由卫生、农业、质检、大专院校等单位承担标准研制工作。为交流经验、督导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于2011年2月在重庆召开了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中期会议。会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写要求进行了介绍,并对检验方法、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以及经验进行了交流,最后分别对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进行了分组讨论,形成了统一的思想和工作原则。

这次会议是20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合过程中的一次工作会议,旨在交流经验、统一思想。标准初稿形成后还将经过社会征求意见、WTO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查等程序才能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信,标准制定过程中涉及到的每一位人员均将秉承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宗旨,不辱使命,尽己所能,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王君简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标准与技术监督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博士,目前从事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划与管理,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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