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唐港海域原油外输船舶安全保障对策

2011-03-06 08:27唐山海事局刘春生
世界海运 2011年6期
关键词:拖船外输海事

文/ 唐山海事局 刘春生

海上交通运输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原油运输的安全问题更是备受关注。保障原油外输船舶的安全,采取积极的措施使其达到合理化、科学化的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维护海洋环境清洁、保障国家海上能源运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京唐港海域油田及原油外输情况介绍

1. 辖区油田情况介绍

辖区海域主要有秦皇岛32-6、秦皇岛33-1和南堡35-2油田。秦皇岛32-6(见图1)投产于2001年9月,目前油田共有井口平台7座,1艘FPSO“渤海世纪”(总吨为16.35万t,储油能力为12.5万m3)。其中,FPSO作为油田的中心,是集生产、储存、运输及生活、动力于一体的海上单元,负责向整个油田的其他井口平台供电。井口平台生产的油水混合物通过海底管线进入FPSO,经过处理后,原油进入FPSO的油舱储存,待达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外输。处理后的水通过海底管线回注到地下。秦皇岛33-1油田为2009年新增平台,南堡35-2、秦皇岛33-1油田处理合格的原油通过海底管线进入FPSO储存,与秦皇岛32-6油田的原油集中外输。自油田投产到目前已累计安全靠离泊原油外输船舶超过400艘,外输原油总量超过1600万t。目前油田日产原油6000 m3左右,月均3至4艘原油外输船舶,原油外输船舶主要为10万t级和6万t级油船。其中外贸原油出口主要到美国,内贸原油流向主要是宁波、天津。

图1 秦皇岛32-6油田平面图

2. 原油外输作业方式

辖区原油外输船舶的靠泊方式主要是尾靠,即原油外输船舶与FPSO首尾连接的作业方式。原油外输船舶在其尾部拖船的协助下,在距离FPSO正后方1 n mile左右时控制位置把定航向后,拖船进行带缆作业。带好主拖缆后,按照原油外输船舶的命令,拖船将主拖缆逐渐受力,同时调整缆绳的长度,使缆绳的拉力在一个计算好的受力区间。在整个输油过程中持续不停地拖带,使拖船、原油外输船舶和FPSO始终保持在一条直线上进行输油作业,如图2所示。

图2 原油外输作业图

二、影响原油外输船舶安全的因素分析

(一)原油外输作业时的风险因素

在拖船跟随原油外输船舶接近FPSO的过程中,原油外输船舶的用车情况以及主拖缆受力情况控制不妥易导致缆绳断裂。再者,由于原油外输作业时间较长,难免出现潮流的换流,这使得拖船、原油外输船舶和FPSO保持在一条直线上的难度加大。

(二)影响原油外输船舶安全的通航环境因素

1. 京唐港海域季风特征明显,风多浪大

每年的9月中旬至翌年的4月中旬寒潮大风明显,将严重影响海上原油外输船舶航行、作业安全,极易导致风灾事故。

2. 航行标志设置不全,人为破坏严重

京唐港海域现有部分已报废的井口没有及时清除,有的虽然设置了障碍标志,但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的破坏现存的已经不多,有的井口处在水面以下,难以被发现,易引发触损事故。

3. 油田水域通航秩序混乱,危及原油外输船舶的安全

京唐港海域是多年的传统渔场。捕鱼高峰期,数百艘渔船进出辖区海上作业,部分渔船在进出石油平台的航路上布插固定网具、布放流网,有些渔船甚至在油田作业区内进行捕捞作业,曾经发生过渔船与井口平台碰撞的事故。此外,由于油田处于京唐港的锚地外侧,因此经常会发生非油田作业船舶进入油田工作区的情况,例如,进出京唐港的小型货船、过往和进出港口的运沙船或者其他工程船等穿越油田水域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油田水域通航秩序混乱的局面。以上问题都危及着原油外输船舶的航行、锚泊和作业安全。

(三)石油平台的海事监管职责需进一步明确

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海事机关对移动式平台进行原油外输船舶登记,签发原油外输船舶证书,但对平台其他安全、防污染管理方面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海上固定平台作业的性质特殊,既不属于码头,又不属于系泊点,也不属于海上储库。原油外输船舶停靠平台给海事机构的监督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保障原油外输船舶安全的对策

(一)着力提高海事监督管理水平

1. 拓展海事监控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辖区海上油田区域CCTV建设步伐,实现实时、形象、真实和连续实施对被监控对象的有效监控,掌握原油外输船舶动态和信息,实现对辖区航行作业原油外输船舶的动态监控,同时配备适应海区特点的巡逻艇。二是在推行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探讨实施原油外输船舶电子签证的可能,逐步实现海事动态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实施科学合理的航路规划,实现各类船舶各行其道。四是联合渔政、海洋等职能管理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监管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和现场巡视力度,加强油田海域通航秩序与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时查纠各类违章船舶。

2. 建立安全诚信监管机制

进出辖区海域油田运输作业的原油外输船舶常年在固定区域内航行作业,频繁的重复监管会造成管理效率降低和管理资源的浪费。建立安全诚信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用最少的管理资源,获得最好的安全效果。

3. 推行原油外输船舶分级管理制度

在海事管理过程中,海事机构可以根据原油外输船舶的等级不同制定相应的检查内容、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实行分级检查和分级管理,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低标准原油外输船舶的检查监督上,实行良性循环,更有效地保证原油外输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立完善的航海保障体系

1. 督促海测部门定期扫测油田海域,及时出版海图

受风流浪的影响,油田水域因泥沙淤积导致水深年年都发生变化,因此应督促海测部门将定期扫测列入测绘计划,及时通知航海保障部出版新海图,避免原油外输船舶发生交通事故。

2. 规范航标管理,为原油外输船舶安全航行导航

针对航标的缺失问题,航标部门应切实加强航标管理,确保航标设施的正常维护保养和设置标准的规范,加大航标的保护力度。

(三)明确海事监管职责

1. 完善法律法规,界定原油外输船舶靠泊平台的监管责任

建议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督管理的责任,将平台与原油外输船舶之间的装卸过程视作原油生产过程的一部分,而不是常规意义的港口原油外输船舶装卸作业,明确其安全责任应当由生产业主承担。海事机构只负责原油外输船舶航行或锚泊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

2. 健全原油外输船舶靠离平台的操纵标准

建议根据原油外输船舶操纵和平台生产的特点,开展原油外输船舶在拖船协助下安全靠离泊平台的专项研究,颁布原油外输船舶靠离泊的操纵规程,消除事故隐患。

(四)引导建立高标准的运输体制

建议在原油外输船舶投入运营之前,由租用单位对原油外输船舶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正确引导原油外输船舶公司加强管理,这同时也为原油外输船舶租用人和主管机关提供了全面了解原油外输船舶状况的依据。

四、结 语

原油外输船舶受到通航环境复杂、船舶种类繁多、海上平台的管理等问题的影响,存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因此应及时制定适合于海域特点的管理措施、制度,降低安全风险,为海上原油外输的安全和海上油田生产作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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