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运行过程中的作用

2011-03-20 13:12李燕荣
文教资料 2011年14期
关键词:科研经费资助导师

李燕荣

(新疆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如何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运行过程中的作用

李燕荣

(新疆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加,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逐渐暴露。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责任。本文对在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导师该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以新疆大学为例,提出几点建议。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导师 作用

作为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渠道,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1999年全国招生规模为9.2万人,到2010年增长至53.4万人。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创建并完善了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一大批高校及科研单位具备了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力,也有力地提升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但与此同时,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培养质量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以新疆大学为例,1999年招生规模为94人,到2010年增长至1400人;1999年导师人数为116人,2010年底增加至522人(硕导497人);目前在学研究生数4500人,师生比为1∶8,由于学科分布不均衡,有少数学科的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多达几十人。由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数量没有同时得到相应的增加,导师人数与研究生人数比例不协调,还有一些导师又常陷于繁多的社会活动和业务活动中,使得导师责、权、利不清晰,产生了一系列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问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除研究生本人的因素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导师的水平。

为适应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培养实际需要,新疆大学作为“211工程”地方综合性院校,在新疆各高校中率先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力求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和统一,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本文在总结新疆大学研究生导师现状的基础上,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运行过程中导师队伍如何发挥重要作用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既要强化以科研工作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又必须克服师生间功利化倾向。

研究生导师首先必须具备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获得科研项目及筹集科研经费的能力。目前我校为了强调科学研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要求导师特别是博士生导师必须拥有高水平研究课题和必要的研究经费。由于一些基础学科、传统人文学科、纯理论学科和冷门学科缺乏科研经费来源或经费很少,学校专门设立特定的教育基金,由这些学科的导师进行申请,以缓解科研项目经费来源少、经费短缺,不足以承担培养研究生成本的问题。尽管如此,我校在未来几年的研究生培养中将仍然存在着导师招生人数与个人的科研资源和科研实力不挂钩,不完全与最终的培养质量挂钩的问题,也并没有消除招收研究生越多,导师的“研究生育才及指导费”也就越多的导向。

导师在拥有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必要的科研经费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对研究生的相关责任。研究生和导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缺一不可。研究生首先是导师的学生,同时又是导师重要的科研合作者或得力的助手。研究生承担着导师的大量的科研任务和具体的科研工作,这有利于导师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正是由于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具有这种特殊的关系,因此导师要树立“研究生是科研主力军”的现代教育理念,而不是一味地把研究生作为“廉价、被动”的劳动力,与研究生形成简单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尤其是在一些理工科,不少研究生都称导师为“老板”,增加了师生之间复杂的经济关系。虽然,在国外大学中,这是一个较通行的做法,但我们在与国际接轨及向西方高校学习的同时,不能忽视中国的国情,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束之高阁、置之不理。许多培养中的难题可以用金钱衡量,见到研究生论文抄袭也不加以制止,或降低对研究生培养要求,等等,均不利于形成严谨学风,不利于研究生健康成长。导师应该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培养过程的指导者、组织者、参与者,努力创造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和研究氛围,给研究生自由思考、自由发挥的空间,逐步引导研究生走上独立科研的道路。

二、既要为研究生提供资助,又要做到倾心育人。

所谓研究生导师资助制,即研究生实行收费改革后,导师要拿出科研经费的一部分支付给研究生,用于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我校正在试行的导师资助制,是在学校提供一定的资助以外,由导师从其科研和课题经费中提取一定的资金,对参加其科研和课题的研究生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和生活补助。但在目前情况下,完全由导师承担研究生培养经费不太可能,依据学校财力和导师科研的实际情况,兼顾学科差异,我校合理确定了学校和导师资助研究生的比例。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教育基金”、“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奖学金”等三个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由学校承担500元/人·月,导师科研经费承担1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其中由学校承担350元/人·月,导师科研经费承担50元/人·月。针对目前我校博士生招生实际情况,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同时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内,配置一定比例的博士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导师全额资助奖助学金的“导师全额资助奖助金制博士生”,鼓励有高水平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申请该招生指标。而实行导师资助制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协助导师完成科研任务,在科研过程中培养研究生的创新和科研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还根据学科的不同特点,科研经费的多少,制定了人文社科与理、工等学科导师科研经费配套标准,不同学科分类、分科、分步实施。导师资助研究生的经费作为奖助学金统筹使用,同时将导师的科研经费、资助能力和学科发展需求与研究生招生人数结合起来。目前,学校还不具备全体导师有经费就招生、没有经费就不招生的条件,如果硬性规定没有经费就不能招研究生,那么势必影响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规模和学术队伍的发展,因此,导师资助力度需要稳步推进。实行导师资助制,还可以打破现行研究生培养中的“平均主义”,做到“按劳分配,按优资助”,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导师既然出资给学生,当然希望招到的学生能“为我所用”,而不是简单地服从学校安排导师带学生的规定。如果导师不能很好地处理师生关系,认为“你是我招进来的,是我提供的经费,一切要听我的”,就会使纯洁的师生关系演化成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或“老板和员工”关系,导师“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将带上浓郁的商业气息。导师们心中要明白研究生培养要考虑科研运行成本,如此,导师更应该给学生真正的学术指导,减少学术浮躁和学术腐败。对于学生而言,实行导师资助制后,在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小了,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导师的科研助手,双方应该以科学研究为纽带,以学术追求为共同目标,相互促进学术发展,多做研究,多出成果,努力建成良好健康的师生关系。只有师生双方互相信赖、互相爱护,导师资助制度才能更积极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既要扩大导师在招生、培养、综合评价等方面的自主权,又要以身作则,诲人不倦。

将学科发展、导师项目、科研经费状况及对研究生的资助能力逐步与研究生招生人数联系起来,合理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标。特别是在博士生招生中,由于导师需提供助研津贴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负责,因此导师对学生的挑选将更为严格,除考生的初试成绩外,在复试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学科的不同特点设置面试环节,综合考查考生的科研基本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这也为将来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合作者和科研助手”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在培养过程中,提高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动态调整奖学金的发放金额,由导师组组成学业评定小组,负责考查研究生的学习表现和科研能力,用直观的动态管理办法,鼓励刻苦学习及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生获得更多的奖励,以提高研究生的积极性。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多元化发展需要,依据不同学生发展特点,在课程设置、科研助力等方面建立相应标准,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

四、既要灵活导师选聘制度,又要完善导师考核机制。

1.改革导师选聘制度,争取高水平导师。在导师遴选中打破本校血缘——“近亲繁殖”,吸收新鲜血液,注重导师队伍的整体结构。要加强与国外知名院校的合作,逐步加大来自科研院所、大型厂矿企业等社会导师的比例,选留国内著名高校培养的优秀博士生、博士后充实导师队伍,保证导师梯队年龄结构合理。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学术界、企业界等各行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作为兼职研究生导师,一方面可以改善、优化导师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兼职导师的课题和经费资源,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

2.在聘任导师上,不能由于研究生扩招引发导师师资短缺,急欲扩充师资就降低遴选标准“突击选拔”,导致一些导师的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建立导师的聘任标准,如对学历、职称、工作业绩、科研成绩等进行量化要求,并严格按照标准实施聘任工作,杜绝聘任过程中的人情、权力因素的干扰。遴选制度要根据导师近年来的科研工作、技术管理工作,以及发表学术论文的级别与数量情况,定期进行考评,以增强导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全面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导师上岗程序。通过系统培训促使研究生指导教师对导师有正确的认识,并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掌握研究生培养中涉及法律、法规和办法,有效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对未参加培训或学习任务审查未通过者采取不能上招生简章,或者连续两年未参加培训的需要重新申请导师资格等惩罚机制。

研究生能够成器,成为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在很大程度上靠导师的辛勤努力。发挥导师负责制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不仅要依靠导师来完成,而且需要研究生本身的配合,以及相关职责部门的重视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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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受“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地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探讨”(XJYJSCXJH-01)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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