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筑节水出发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思考

2011-04-01 06:39杨帆王持恒
重庆建筑 2011年12期
关键词:水表设计规范漏水

杨帆,王持恒

(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建筑六所 重庆 400039)

引言

城市用水量的逐年增加给城市给水处理和污水处理系统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在全国668座建制城市中有400座城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其中,有110座城市已列入严重缺水城市范畴,正常年份的全国城市缺水量高达60亿万立方米。随着我国水源水质逐年递减,城市生活用水量却逐年递增,且城市生活用水损耗很大,要节约城市生活用水必须注意研究节水技术在建筑给排水中的应用。

建筑节水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证建筑节水的顺利开展。在2009年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修订中,针对建筑节水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节水型卫生器具的强制使用、推广中水、雨水回用工程等,在“显性”的水量浪费问题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如何克服不易被使用者察觉的“隐形水量”浪费,如超压出流,管网漏水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从建筑给排水的设计上杜绝减少水资源的流失。

1 超压出流的限定

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修订版中,将原3.3.5第一条:“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改为“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并与国家标准 《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有关内容协调,新做出如下规定:“3.5.5A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这一系列对给水压力的限定不仅是为了防止损坏给水配件,同时可以避免过高的供水压力造成用水不必要的浪费。当给水配件前的静水压大于其流出水头,出流量会大于其额定流量,这一现象被称为“超压出流”。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水龙头出流量的实际超标率远大于55%,由此看来,我国建筑给水系统超压出流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是比较严重的[1]。在重庆大学学生宿舍进行的减压节水实验中,通过在给水支管上设置减压阀,控制原本过高的供水水压(0.55~0.65 MPa)至0.2 MPa,实验结果表明未减压日平均用水量与减压后日平均用水量相差0.0231立方米/(天·人),人均节水率可达到25.63%[2]。由此可以发现,通过控制“超压出流”可以取得的节水效益是相当可观的。

规范中限制供水压力对防止“超压出流”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0.45MPa、0.35MPa这两个对给水配件和入户支管的最大压力做出的限制性的规定,却没有完全从防止超压出流的角度出发,更多的是从防止给水配件承压过高而导致损坏的角度来考虑,所以导致压力要求宽松,对限制超压出流作用并不大,造成很大程度上的水资源浪费[3]。

控制超压出流的有效途径是控制给水系统中配水点的出水压力,对此建筑给排水工程技术人员早已取得共识。70年代中后期已有设计单位提出在配水点前安装孔板、节流塞等减压措施,在80、90年代所建建筑中有的也较好地解决了控制给水系统超压出流的问题。因此,若将规范3.3.5第二条“静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措施”中的“宜设”改为“应设”,则可在督导的层面上减少超压出流造成的水量损失。且对于0.35MPa这一入户管压力上限值而言,仍显得过于宽松。通过实验研究发现,住宅入户管(或公共建筑配水横支管)的工作压力或静水压力分别限制在0.15 MPa~0.25 MPa以内,则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超压出流”这一浪费现象。

2 管网漏水的控制

除“超压出流”外,传统的管网漏水仍然是 “隐形水量”浪费的主要形式。管网漏水不仅增加了供水水量,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同时还会给建筑结构造成危害。管网漏水的原因很多,包括管材性能因素、季节温度的变化、管道施工安装质量差等。减少管网漏水的发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管道规范施工和建成管道的日常维护,但是,在设计阶段通过合理选择管材管件等措施,也能够在源头上减少漏水现象的发生。

管道渗漏是管网漏水的主要形式,不同管道材质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漏水情况,如铸铁管道的裂纹和腐蚀两大类管体渗漏、钢管的伸缩接口渗漏、PVC管管体老化以及外应力龟裂渗漏等[4]。严格采用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要求的管材和管件,是减少管网漏水的重要方法。随着各种新型材料的出现,目前有铜管、不锈钢管、聚氯乙烯管、聚丁烯管、铝塑复合管、高密度聚乙烯管等新型管材逐渐代替了传统的镀锌钢管,减少了水质污染和水量浪费现象。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3.4.3室内的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3.4.4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压力的等级,一般可采用铁壳铜芯、全铜、全不锈钢和全塑阀门"。这两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推广了新型管道材料的使用,如果将规范中的“可”字去掉,则可以加强规范的力度,杜绝镀锌钢管等逐渐被淘汰管材的继续使用,依托新型管材的优质性能,减少管道渗漏、水质污染而引发的“隐形水量”浪费。

3 水表质量的保障

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同时规定,“3.4.1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要求”,不仅在管道材料上把关,更是从质量严格要求。但仅仅规定管材和管件的质量标准是远远不够的,在建筑给排水中,除各种阀门、水锤消除器、过滤器、减压孔板等管道附件外,水表也是建筑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表作为法定的计量仪表,其计量值将直接影响供水部门和用户的经济利益,也是经济杠杆调整水价和采取用户计划用水,节约获奖,浪费受罚等节水措施因缺乏正确的依据。而据有关部门对我国10个城市1432只在装水表拆回校验,符合±4%要求的,占60.9%,偏快的占33.4%,偏慢的占5.7%[5]。因此,为了建筑节水工作的广泛开展,在"规范"中必须明确水表的质量要求,以保证水量计量的正确,增强用户节水的积极性,建议在规范3.4.1条中增加水表的质量也需要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要求。

4 结论

建筑节水是全社会进行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节水的源头在于培养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与习惯,每个人从我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从技术角度出发,个人的节水行为、再生水的回用等措施都立足于“显性”的水量节约,而减少“隐形水量”的浪费则是而作为给排水的设计工作者需要立足考虑的问题。“隐形水量”的浪费主要形式如超压出流与管网漏水,是可以通过加大设计规范的管理力度来实现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作为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母规范,应该起带头作用,以节水为出发点严格要求,带领全社会共同建设节约型社会。

[1]付婉霞,刘剑琼,王玉明.建筑给水系统超压出流现状及防治对策[J].给水排水,2002,28(10):48-51.

[2]王海,李震涛,魏婷,等.重庆大学学生宿舍减压节水效果分析研究[J].给水排水,2010,36:311-313.

[3]于春华.关于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节水技术研究[J].民营科技,2010,5:203.

[4]刘淑杰,谭文娟,矫峥峰.关浅析供水管网漏水成因[J].水利科技,2010,68:195.

[5]曾雪华,吴俊奇.对修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思考[J].机械给排水,2001,26-28.

[6]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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