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2011-04-01 09:27李晓辉
地下水 2011年4期
关键词:水源地西安市水源

李晓辉

(西安市水资源利用技术服务中心,陕西 西安 710054)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饮用水源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民生水利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在对西安市所辖九区四县21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西安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概况

西安市现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共21处,包括市级饮用水水源地14处和区县级水源地7处,供水能力180.6万 t/d,服务人口615.9万人。

市级地表水水源主要分为黑河引水系统和浐河田家湾水源地,黑河引水系统由7个水源地组成,包括4处水库型水源地和3处河流型水源地组成,供水能力为110万 t/d;浐河田家湾水源地位于西安市东郊,供水能力10万 t/d。市级地下水水源地主要位于西安市城市郊区的灞、沣、皂、渭等几条主要河流的河漫滩和一级阶地,其土地利用类型多为居民建设用地和农田耕地。区县级水源地由1处地表水水源地和6处地下水水源地组成,供水能力分别为2万 t/d和13.6万t/d。

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分析

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调查涉及全市21处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内容包括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各级保护区现状、水源地供水情况及供水原水水质现状等情况。

根据调查,西安市现有的21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通过水源地保护区审批的水源地有16处,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的有5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率为76.2%。

采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对全市21处饮用水水源综合分析得出,原水水质综合达标的水源地有18个,不达标的水源地有3个,综合达标率为85.7%。从地域上看,原水水质不达标水源地主要分布在区县,分别为渭河张庄村水源、渭河新丰镇水源和渭河张卜乡水源,影响人口25.4万人,超标项目主要有氟化物、锰、总氮、粪大肠菌群等指标,这些超标项目导致了地方水厂处理设备的增加和水厂运行成本的升高,但经过处理后的出厂水水质均达到了饮用水水质标准。

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表水水源地污染主要集中在一级保护区边缘和二级保护区,以面源污染为主,主要是分散居住的村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造成水源面源污染现象。此外,部分水源地存在如下污染隐患:

(1)交通运输污染,如黑河引水系统水源地内108国道和210国道横穿而过,来往车辆较多,目前虽采取了一定防护措施,但移动污染源仍对水源水质存在潜在污染威胁;

(2)旅游开发活动污染,旅游经营及农家乐产生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特别是旅游旺季对水源水质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3)个别水源地上游区域存在非法采矿企业,对下游水源水质存在安全隐患等。

3.2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下水水源地污染源主要以面源污染为主。主要表现为:①市区内地下水源地的污染源主要为水源井周围的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等;②区县地下水源地的污染目前仍以农业污染为主,生活污染次之。

4 水源地保护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4.1 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西安黑河引水系统保护条例》在国家法律层面及城市区域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对饮用水源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但结合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依然缺乏。特别是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部分污染水源、破坏水源的违法事件得不到有效遏制。

4.2 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总体而言,目前水源地保护尚处于宣传教育层面,投入相对较少,更没有把它当做一项工程任务进行建设和管理。一是地表水源防护工程少,地下水源的防护工程保护范围小,尚不能对一级保护区进行有效保护;二是治理工程差距大,据查目前约有2.7万人生活在水源保护区或涵养区,目前还没有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三是水源地涵养区尚未与水土保持、森林资源保护等工程有机结合,更无专项资金投入渠道。

4.3 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侵占水源地保护区用地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西安市人口增加和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向周边迅速拓展,且由于缺乏对水源地的保护意识和保护区用地的科学统一规划,导致城市在建设过程中侵占水源保护区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占用水源地搞房地产开发现象十分严重,最终造成部分水源地特别是地下水水源井的一级保护区的土地权属问题无法落实,导致部分水源井成为城中井、村中井,如沣河水源地和灞河水源地的部分水井,此种现象最为突出。

4.4 水源地保护宣传工作不到位

相关管理部门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宣传不够,尤其是具有隐蔽性的地下水源地,除了水源地周围居民知道外,很少有人了解,甚至有关政府规划部门也不了解和掌握城市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范围,导致在城市建设规划时没有考虑水源地保护区。

5 水源地保护对策

5.1 强化领导责任、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

目前西安市已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全市水源地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西安市水源分布范围广、建立年代久远,且长期以来对水源地的保护与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欠账较多,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各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力度,充分认识到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区县级水源地领导责任的意识,制定标准、健全考核制度,把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5.2 加强水源地管理法制建设

政策法规是确保水源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应从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的高度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西安市黑河引水系统保护条例》,综合考虑我市各个水源地特别是区县级水源地保护管理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起草西安市水源地管理办法,为我市水源地保护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5.3 明确保护区划分范围、依法从严保护

对已划定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任何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对现仍未划定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相关部门应尽快落实保护区划分工作;对水源保护区已被侵占的现象,应进行专项调研,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和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因城市建设侵占水源地保护区的现象导致水源地水质和水量受到的损失。

5.4 加大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尽快编制水源地保护工程规划,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以政府投入为主,进行组织实施。应注意整合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污染源治理等项资金投入用于水源地涵养区保护工程建设。

5.5 加强水源地污染源治理、完善工程保护措施

(1)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与取水无关的任何建设项目。

(2)对一级保护区外围和二级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进行调查、监控,必要时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存在的污染源依法进行搬迁和取缔;对保护区内较大居民区,无法进行整体拆迁的,可研究建立小型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或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确保居民生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水源保护区内道路运输污染源的监控力度,在车辆进入保护区路口设立检查站并树立醒目标志牌,严禁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水源保护区,同时建立保护区内道路临近水源区的工程防护措施。

(4)对西安市重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立隔离工程保护措施,包括隔离铁丝网和隔离绿化带建设工程,如黑河金盆水库、石砭峪水库等,并逐步扩大至所有饮用水水源地。

5.6 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与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力度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宣传,扩大水源保护工作的知晓性,充分发挥群众在水源保护中的参与性;同时开展与水源地保护治理技术较为成熟地区的技术交流合作,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保护经验,为西安市水源地治理提供借鉴。

6 小结

通过对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得出,西安市城市饮用水原水质达标率达到85.7%,尚有3处水源水质未达到规定标准,本文就存在的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了的水源地保护的针对性对策,以保障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发展,为将西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12.31.

[2]西安市水务局水源地管理办公室.水源地管理工作法规文件汇编,2011.3.

[3]西安市水务局水源地管理办公室.2010年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报告,2011.3.

[4]陕西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陕西省西安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6年 ~2020年).2007.9.

猜你喜欢
水源地西安市水源
保护水源
浅议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亲子创意美工展
南水源头清如许
西安市第四医院
生态环境部公布6个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123的几种说法
基于CA-Markov模型的西安市热环境模拟研究
寻找水源
河南省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