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中业主风险的应对策略

2011-04-09 21:02董燕语张泽宇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1年1期
关键词:公开招标投标人评标

董燕语,王 俊,张泽宇

(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管理局,陕西咸阳713300)

1 编制招标文件的风险及应对

在某水利水电工程中,把发电设备和土建两个分项打包成一个,结果导致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之前,没有一家投标商前来投标,后经重新打包,把发电设备和土建分成两个合同包,重新招标,最后虽然取得了令人满意结果,但是,错误的分包耽误了宝贵的采购时间,还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风险。业主在需要对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标段时要注意,分包过粗,会使参与竞争的投标商减少或直接导致招标无效的风险。而分包过细,会导致投标成本增加,进而使业主的项目成本增加,对于将来的合同执行和管理上容易造成混乱,进而导致成本失控和索赔风险。因此,业主在合同分包时应充分考虑如下因素:招标项目的规模;工程/货物的性质和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和供货时间;如有条件,应聘请有经验的咨询专家或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完成。如果一个水利工程项目很大,其中有许多复杂的专业项目,而自己的专业管理能力又不够强,则应该考虑选择总承包的形式。这样做,可能会承担总投资难以压下来的风险,但是可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当,造成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等风险。反之,如果专业性项目不多,且多为常规项目,则可以考虑由业主直接与各专业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这样有利于业主控制总投资。但存在各专业承包商协调配合的风险,业主可以考虑以补偿给主要承包商一笔管理费的形式,将协调配合的责任转移给主要承包商。

2 招标方式的风险及应对

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1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按照国际上流行的说法,也叫无限竞争性招标。它是指由招标人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所有对此招标项目感兴趣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的一种工程发包方式。

只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承包商愿意便可参加投标。公开招标可以最大限度地为一切有能力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少则十几家,多则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竞争程度最为激烈。业主有最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为数众多的投标人之间择优选择一个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越有利于业主防范投标人“串标”现象。对业主来说,不利或者说存在风险的一方面是:由于竞争激烈,程序复杂,组织招标和参加投标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和需要处理的实际事务比较多,特别是编制、审查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工作量十分浩繁。业主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以及增加了因对中标单位可能不了解而导致的今后协调困难的风险。

在我国的公开招标实际实践中,主要存在招标信息发布广泛公开性不够这一缺点。目前我国各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一般只是在单一的工程交易中心中发布。而工程交易中心,现在只是一个行政区域才有1个,其封闭性、区域局限性十分明显。由于工程交易中心本身的封闭性、区域局限性,使其发布的招标公告不能广为人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业主可将公开招标公告直接改为由大众传媒发布,或是将现有的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与大众传媒体联网,人们能方便、快捷地得到公开招标公告信息。

2.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按照国际上流行的说法,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它是指由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掌握的信息资料,向被认为有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经预先选择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书,要求他们参加工程任务的投标竞争。邀请招标参加人数是经过选择限定的,通常,被邀请的承包商数目多在3~10个。邀请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量和审查投标文件的工作量相对较少,相应的业主招标所花费的时间也相应的少,由于邀请招标不需要利用大众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仅此一项业主便能节省不少费用。因此,业主招标总体费用也较节省。由于邀请招标参加人数相对较少,它限制了竞争范围,加上业主经验和信息资料的局限性,会把许多可能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使业主承担失去可能获得更低报价、技术上更有竞争力的潜在承包商的机会的风险。为了应对此种风险,业主可加强对承包商信息资料的收集。

3 资格预审中的风险及应对分析

资格预审是为了检查、评估投标人是否具备能令人满意地执行合同的能力。业主如将合同授予不合格投标人。其风险在承包商要么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形成“豆腐渣”工程;要么影响工程进度,形成“半拉子”工程,或迫使业主为了使项目正常进行,以各种方式为承包商追加支付资金。形成这样风险的原来在于: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差,没有资金实力做支持;或技术力量不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不足。还有资格预审标准不能定得过低,过低就会让一些不合格承包商有机可乘,资格预审标也不宜过高,过高就限制了承包商的数量,使竞争减少的。

4 评标风险及应对

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方法分为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最低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此办法较为简单,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投标报价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后形成标价比较表,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议法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誉、业绩、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各方面的因素,采取折算为货币或者打分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即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评标方法基本上是在上述两种方法的基础上演变来的,例如采用最低价格法时兼顾比较技术指标的优劣,采用综合评议法时只对技术和不带报价的商务部分进行打分并由高到低排序,而报价不打分,报价经算术修正后由低到高排序,定标时根据项目技术含量的高低,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好或按技术或按报价排序定标。

5 合同风险分析

水利工程承包合同风险有两类,一类是由于合同条款不完整,叙述不严密,有漏洞,或部分条款违法,存在“陷阱”,在执行中可能给合同某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即合同不完善的风险;第二类是由于合同条款规定而引起的风险,即纯合同风险。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下面分别分析业主在各类合同类型中的风险特征,即纯合同风险。

5.1 总价合同风险

总价合同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在明确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的基础上,合同双方按照商定的总价签订工程承包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由于不需要计算工程量,而只需计算在实际施工中工程量的变更即可,因而合同易于管理,但由于前提是必须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准备划分和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将会占用很长的时间,从而会延长设计周期、拖长业主招标的准备时间,总价合同分为不可调值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

5.2 成本加酬金合同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用,但不包括承包商的总管理费和应缴所得税),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总造价。采用这种合同方式,业主面临对工程成本不能有效控制和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的风险,同时确定承包商的实际成本会大量增加业主的工作量,而且准确确定承包商的成本也有很大困难并存在很大漏洞。

[1] 李建峰,熊清源,罗建国,等.不平衡报价模式及其防范对策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6,1(32):539-541.

[2] 侯端勤,王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J].建筑与预算,2007,(03):36-41.

[3] 北京广联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专家顾问委员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投标报价[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3.

[4] 王祖志,李雪淋.不平衡报价投标的策略与风险[J].水运工程,2004,(01):40-41.

[5] 高银峰,马志明,胡远新,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应对不平衡报价的策略研究[J].建筑技术开发,2007,(08):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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