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云
(衡阳市水利局 衡阳市 421001)
衡邵地区四面环山,东面有武功、万洋和诸广等山脉,西面有雪峰山脉,南面有五岭(又称南岭)山脉,北面有南岳衡山,海拔高度一般在1000m以上。湖南“干旱纬度”即北纬27°穿境而过。因历史上频繁发生严重旱灾,逐惭被称为干旱走廊。据《省水利志》记载:1945年全省性大旱,“衡邵地区灾情惨重”;1960年 《湖南省抗旱工作总结》中称其为“历史干旱走廊”。“衡邵干旱走廊”的范围包括衡阳全部、邵阳大部和相关地区,涉及4.44km2土地、103.33万hm2(1550万亩)耕地。特殊的地理特征、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和不断变化的水情以及十分脆弱的抗灾能力,使“衡邵干旱走廊”成为一个水旱灾害频繁的区域。
(1)从地形地貌上分析:缺乏建高坝的条件,是水旱灾害产生的地理成因。
“衡邵干旱走廊”属盆地、丘陵地形,地势由南向北逐渐降低。这种地域因素:一是造成区域内岭谷相间、丘陵盆地交错、山不成线、源流短少,不具备建高坝的条件,缺少大型蓄水性控制工程。二是有利于北方冷空气的长驱直入,春夏之交,南下冷空气流因热气流堵塞停滞在南岭一带,造成持续阴雨,雨量大的暴雨极易造成山洪暴发,而东、南、西三面环山的盆地结构,有利于洪水迅速汇集,产生高洪和大涝。三是盛夏初秋,因南岭山脉起着明显的阻碍作用,太平洋的暖湿气流越过南岭的山南时发生降水,而山北则出现气流下沉的焚风增温效应,易形成酷热高温持续干旱。
(2)从地质条件上分析:灰岩、紫色页岩多,土壤蓄水保水能力弱,是水旱灾害产生的地质成因。
从区域内地质结构来看,主要是由紫色砂页岩、灰岩、泥岩、红砂岩、板页岩发育而成的抗蚀性较弱的土壤,这种土壤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有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而一般地面植物很少或完全无植被覆盖,岩石裸露,光山秃岭,不能储存形成地下水源,是致旱的又一重要因素。衡阳地区的下伏岩性以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红岩类、灰岩类为主,发育在其上的红壤类土壤(占全市面积的57.3%)、紫色土(占14.03%)分布广泛,这两种土的持水蓄水能力差,透水、渗水能力也极差,因此作为雨水资源直接转换的土壤水分含有量很低,加剧了旱灾发生的几率。
(3)从气象因素上分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是水旱灾害产生的气候成因。
衡邵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由于季风活动不稳定,造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在空间分布上,衡邵地区是全省“三大少雨区”之一。在时间分布上,一是年际间差别大,以衡阳为例,时段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值:年降雨量为 1.84倍,5~10月降雨量为2.3倍、5~7月为 3倍、8~10月达7.3倍,6月达8倍,10月达99.5倍。二是年内分配不均匀,年内降雨集中在4~6月份,占全年的50%,多为暴雨洪水,利用率低;而水稻生长期需水量最多的7~9月份,降雨量却只占全年的18.7%。而此期间蒸发量占全年的46.1%。相对稳定的蒸发量与变化无常的降雨量在时间上的耦合,增加了出现水分亏缺的频率。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是水旱灾害产生的重要根源。
(4)从历史资料上分析:人口增长,耕地减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是洪旱灾害产生的社会成因。
人口急剧增长、耕地急剧减少,耕作制度改变加重了干旱的产生和发展。据对解放初期和20世纪末期对比,人口增长1倍,复种指数增长1倍,粮食总产量增长了3倍。随着水利工程的发展,带来农业耕作制度上的“旱改水”、“单改双”,水利工程建到那里耕作制度就改到那里。正常年份,靠水利工程供水辅以自然降水,问题不大。但一遇到灾害年份,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加上经济基础差,水利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等问题就凸显出来。
衡阳地处东径110°32′16″~113°16′32″,北纬26°07′05″~27°28′24″,处于湖南“干旱纬度”的中心地带,分布在“衡邵干旱走廊”的头部区域,全域面积和人口均处于干旱走廊之内,洪旱灾害频繁发生,且旱灾具有频率高、时间长、面积广、危害大的特点,秋旱多,夏秋连旱,秋冬连旱时有发生。
(1)频率高、时间长。
据对全市1951~2008年的57年分析,出现旱年36年,平均1.5年出现一次,其中大旱年19年,平均2.9年一遇,特大旱年10年,平均5.5年一遇,旱年中的旱日一次连续最长天数达82天,二次连旱长达111天之久。
(2)面积广、危害大。
57年中年平均耕地旱灾受害面积5.58万hm2(83.74万亩),成灾面积2.49万hm2(37.28万亩),分别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8.4%和8.2%,最大受旱面积达27.33万hm2(410多万亩),超过全市耕地面积的90%。
同时,由于衡阳地形四周高、中间低,极易汇集洪水;衡阳位于湘江中游,上游陡、下游缓,极易聚积洪水;湘江1000km2以上的支流17条,衡阳境内有10条,干流与支流、支流与支流之间,极易叠加洪水,因此,洪涝灾害也具有频发性。
洪旱灾害的连续性和交替性,决定着衡阳必须防汛抗旱工作两手抓。
在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多方努力,衡阳治理“衡邵干旱走廊”得到了国家和省里重视,被列入了部、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衡阳治理“衡邵干旱走廊”,必须要在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的治水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库区、灌区、城区、灾区”四个重点,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确保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需求。
根据衡阳自然条件及水旱灾害十分严重的特点,水利建设必须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积极发展水电,提高对水旱灾害的防御能力。根据衡阳水资源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实行蓄引提结合,大搞蓄水和引水、提水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调丰剂枯,以余补缺,同时推进节水性社会建设,提高应对资源性缺水的保障能力。根据衡阳本地水资源缺乏,客水资源丰富,丘岗、山地多,河流成网的特点,在规划布局中,要打破行政界限,按流域或分片治理。在湘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以发展提水、引水工程为主,充分利用客水资源以补充缺水地区的需水要求;在中部丘陵地带以多建小型水利和节水工程为主,拦蓄雨水径流和提高水的利用率;在四周山地地带以修建、加固中型蓄水工程和水电站为主,拦蓄山洪径流,提高对水资源的调蓄能力。根据衡阳土壤保水、持水功能差、不耐侵蚀、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特点,大力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坚持不懈的植树种草,恢复森林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山地灾害和泥沙对水利工程的淤塞破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对生态环境的修复能力。根据衡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的矛盾不断加剧的特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质污染治理,并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凡新上项目必须坚持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具备,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提高对水资源的保护能力。
“衡邵干旱走廊”的治理,应坚持蓄水为主、工程保障、综合治理、持续发展,具体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1)突出减灾保发展。
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使城区和库区防洪工程达到国家防洪标准,遇超标准洪水确保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安全。二是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建成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处理系统,为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提供及时、有效、不间断的科学依据。三是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通过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达到预警信息送达到农村每一个地区,延伸到每一个村镇、传递到每一位农民。四是加强应急处险体系建设,采取风险规避和防灾措施,对灾区实施更迅捷、更准确的救灾行动。
(2)突出除险保安全。
一是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全市共有中、小型水库1171座。846座病险水库中,仅有72座全面完成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150座进行了应急处理。因此要加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力度,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并对全市所有中型水库和坝高30m以上或库容300万m3以上的小(Ⅰ)型水库建设完备的安全观测设施,同时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水库进行自动化观测建设。二是中小河流的治理。衡阳溪河纵横,水系发达,共有大小河流393条,大多数中小河流尚未进行过有效治理,防洪标准低,历来是防汛抗灾的“短板”,“大雨大灾、小雨小灾”,险情不断。要全面开展中小河流的治理规划的编制和整治,提高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沿河流域耕地的灌溉水平,结合解决沿河城镇乡村供水和生态保护。并加强重点城镇的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防洪体系,达到规范确定的设防标准。
(3)突出民生保供水。
坚持“集中为主,水质优先”的工作思路,坚持“先集中后分散,先重点后一般,先水质后水量”的工作原则,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2年年底前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市区、县区和重要城镇要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4)突出节水保灌溉。
山丘区的大旱大涝一般是交叉进行的,旱灾多于涝灾。“洪水一条线,干旱一大片”,洪涝比干旱更具局部性且历时较短,通过水利设施也较容易防御。因此,对干旱走廊而言,应更加重视和加强灌区的节水改造,使有限的水源得到高效利用。当前,全市共有万亩以上灌区73处、千亩以上灌区590处、百亩以上灌区2600多处,都存在设施老化破损严重,效能锐减的问题。迫切需要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因此,要对灌区改造、挖潜、配套、节水进行全面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期实施。同时,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采取加固、整修、清淤、扩容、加深等工程措施,对拦水、蓄水、灌水、排水、节水进行综合治理,规划上项目打捆,实施中遍地开花,形成以枢纽工程为骨干、灌区工程为支撑、五小工程为调节的蓄水和节水抗旱走廊,达到一水多用、零水整用、小水大用、重复利用、四季供水的目标。
(5)突出管理保资源。
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要求,制定《衡阳市水功能区划》、《衡阳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规划建设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水质综合治理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增强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建立统一管水的水行政监察执法体系,加强水资源权属管理和用水需求管理,加大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水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做好水资源的规划、调度、取水许可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对地表水、地下水、城市和农村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6)突出生态保水土。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对衡阳近4000km2的水土流失面积采取封山育林、植树种草、结合必要的工程措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崩岗地水土综合整理工程。大力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全面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继续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网络,逐步实施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重现山川秀美新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