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出社会组织是一种进步

2011-04-11 06:40马桂路
决策探索 2011年5期
关键词:业务主管社會双重

马桂路

从今年起,北京市将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同时,新增社会组织中将严格控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现有社会组织中兼职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换届选举中不得当选,实现逐步退出,还社会组织民间化本色。同时,市、区两级财政今年将投入2亿元,引导购买600项社会组织公益服务。

据民政部去年6月发布的《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这些社会组织涉及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44.7万人。另外,社会组织在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等方面也大有贡献。

尽管国内的社会组织已有长足发展,但时至今日,社会组织的生存状态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过多过严,甚至很多社会组织的主管人员本身就是政府公务人员,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社會组织的一大特点就是“非政府性”,但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却要求社会组织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社会组织很大程度上几乎成了政府的一个下属机构。这也使得很大一部分社会组织因为丧失登记资格而游走在灰色边缘,生存举步维艰。去年“壹基金”曾传出因程序问题或将走到尽头的消息,底层一些刚刚起步的社会组织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北京市要求公务员渐渐淡出社会组织应该说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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